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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轶事 3

(2012-03-19 03:18:33) 下一个

老爸有个招牌手势,跟咱们当年红领巾的队礼相似,胳膊肘却是侧在一旁,指尖也低于头顶。伴随着这个动作,老爸还念念有词,什么谢谢啦,对不起啦,好、好啦,有时还有点头弯腰之嫌。其实看惯了,也没觉得怎样可笑。倒是妈妈向我们提供了一个小插曲。

他们初次来我这里的时候,我一再地关照他们不要乱穿马路,一定走人行道。如有红绿灯,就跟着标志灯;没有红绿灯,也可以放心过马路,一般车辆都会让行人的。机会终于来啦。他俩刚要从人行道上穿过马路,左面的一辆车也与此同时到达他们面前,停住了。妈妈迈着从容的步子,很快走到马路对面去。一回头,身边的爸爸没跟来。再一转身,老爸仍伫足在原地。只见他对着司机又是打着那个眼熟的手势,又是伸出胳膊作请字状,忙得不亦乐乎。把妈妈搞得哭笑不得,不停地向他招手,让他快穿马路。而那头的司机也是不停的向老爸挥手,示意他先过马路。这样的局势僵持着,直至第二辆车也嘎然停止在后,发现可能会影响到交通,老爸才转过神来,带着小跑穿到对面去了。司机们都笑了,妈妈也憋不住捂着嘴笑,老爸还很认真地再次回头,和司机又作了一个招牌手势。

事后我们提起这个场景,老爸解释说,我是想让他先走,反正我有的是时间穿马路啊。我嘴上没说,心里想,可能老爸还没能习惯和国内不同的以人为本的交通法则呢。记得在比利时上第一堂驾驶课的时候,老师就一再强调无论什么情况,都要以行人为先,哪怕是他们误闯红灯。因为,和他们相比,我们可以以车代步,是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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