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草山上

心里永远有一座开满野花的香草山。羚羊或小鹿在漫坡的绿草和山花中奔跑,空气中弥漫着爱的馨香。。。
正文

向书致敬 !

(2012-07-05 13:28:18) 下一个

在书中长大。一直以来对书总有一种敬畏。

       读书时,零花钱大多都变成了书。大学读的是师范。学校发饭菜票。所以每月到邮局取家里汇款的那天就是我买书的日子。经常是买完书,这个月的零花钱就只能靠节约点饭菜票来对付了。每天晚自习后,教室熄灯。我们就买来煤油,点亮自己的煤油灯。在煤油灯微弱的光线下夜读的教室成了我对大学时期最美好的记忆之一。来美之前。什么都不要了,书却一本也舍不得扔。装了十几个大纸箱子,长途跋涉地运回了父母家。同样爱书的父亲,黄梅天的时候总是担心这些书被捂坏。就提议我捐给他们学校的图书馆。我想这是迟早的事。但现在还没有准备好。它们就像我的一位位老朋友,陪伴我走过了花开花落,潮起潮涨的人生岁月。每一本书的后面都有着一个或是美好或是忧伤的故事。去年爸妈换了大房子,终于我的书们可以重见天日了。我花了好几天的时间,坐在地上一本本地悉心整理。心疼地拂去上面的灰尘,把卷了的书页展开,读着首页上我当时写下的买书时间,地点,重温着当年买书读书时的情景。这些书在我心里的份量就如同我的导师,亲人和朋友。在青春岁月里,我挑灯夜读,傲游在书海里与古今中外的先哲们相遇。为他们的智慧惊叹,为他们美好而高远的志向和情怀而倾倒。他们塑造了我的青春与思想,升华着我的精神与情操。它们就像引路人,带着一个无知的小女孩,为她点亮了生命的路标。这些书经融入了我的血液,已无法从我生命中剥离。所以看着它们,我的心里就感到亲切而温暖。我真的非常感恩我的青春年代里还没有电子的诱惑。它让我有足够的时间沉浸在飘着墨香的书海里。细细地品味那些每一个字都细细斟酌,慢慢写下的思想与情感。

        从那时开始的读书习惯已成为我的生活方式。无法想象没有书本陪伴的日子。小镇上的图书馆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是书友会出售旧书的日子。这一天也是我淘书的日子。碰到一些曾经读过的老书,就如同老朋友相聚。看到一些装帧精美的新书,也有不买下就难以释怀的感觉。还有一些经典,买回家也不会再读。但是却不忍心让它淹没在旧书堆里。非得把它带回家,放在书架上让它舒舒服服地占有一席之地,才安心。否则在心里似乎无法向那位伟大的作家交代。每每抱了一大包回去,心情如同过节一样。我真的很害怕有一天电子时代横扫一切地代替了书本时代。就如同当年印刷术的发明代替了人类童年时期行吟诗人的英雄史诗文化。

 这个月淘得的几本好书放在下面与书友们分享。也是在这里鼓励自己读更多的书。

John Grrisham的书情节生动,可读性强。很多都拍成了电影。 





有缘与这本1936年第一版的《飘》相遇,是我的福分。不过我宁可译成《随风而逝》,更贴近主题



Sinclear Lewis 是美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老海像我的情人。毕业论文写的就是他。



这两本是畅销书。喜欢他们封面的设计。还没读,不能妄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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