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应非

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鹰击长空,笔走琐事。 本博客(原名青山依旧在)系个人文集,所有文章均为笔者原创,如转载,请标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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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猛如虎

(2009-07-01 20:23:33) 下一个

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说,6月 30 日晚,南京江宁区岔路口地区一飞速行驶小轿车连撞九人,造成 5 人死亡 4 人受伤。据目击者称,他当时看见赶到现场抢救伤者的民警,抱起躺在地上的孕妇,发现婴儿都快出来了,当时就哭了。当孕妇被送到医院后,医院还在想办法对已经死亡的孕妇实施剖腹,试图挽回可怜的男婴的生命。

看到这里,笔者也要哭了。因为笔者虽然没有现场目击到那凄惨的场景,但完全可以想象得到那种惨状。不知那位可怜的婴儿是否能幸运地活下来,如果幸运的话,他人生的初始也是极其不幸的,试想,一个小生命在即将来到人间时,迎接他的不是父母亲人慈爱的微笑,而是要面对惨死的母亲。这是多么让人心痛的一幕?

那位闯下大祸的肇事者据说是酒后驾驶。不知是否是我国相关的法律对酒后驾驶的惩罚不够严厉还是一些司机甘愿以身试法,在报端网上,笔者经常可以看到相关酒后驾驶撞死人的新闻。想来那些司机中绝大多数的人不会是故意撞人,但是人死不能复生,事后酒醒留下太多悔恨的泪水又有何用?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有车族的群体不断发展壮大,随之而来的是车祸的频频发生。一些酒后驾驶的人可能是为了应酬不得不喝,很多时候即使有些醉酒也为了面子硬说自己没醉,照常驾驶,结果害了无辜的他人也害了自己。

记得以前在电话中无意间和母亲聊起了车祸的话题,母亲告诉我,在家乡酒后驾车出事的也时有发生。那些出事的司机有的没有经过多少正规的培训学习,开车很猛,喝了几杯酒后也照开不误,结果有撞人的也有撞墙撞树的,于人于己都不好。看来,酒后驾车在华夏大地上已经很普遍了。

在美国,笔者也看到过一些车开得太猛的场景,也听到过有从国内来探亲的老人被飞驶而过的车辆撞死的例子。有一位老人在国内时就有傍晚散步的习惯,到了美国后居住地区人烟稀少,绿草如茵,觉得格外适合散步,但不料一次散步出门后好长时间没回来。孩子出去一找,才发现老人已倒在血泊里。更让人伤心气愤的是,可能是因为事故发生时无他人看见,事故发生地周围也没有摄像头,肇事的司机早已经绝尘而去( Hit and run )。做小辈的想找人发泄怒气和伤心都没有丝毫线索可寻,只好寄希望于肇事司机某天的良心发现了。

看来,作为行人,无论身处何地,在街上步行时都要十分小心,尽量躲着车走。作为手握方向盘的司机,也应该时刻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地开车,关注周围的情况和过往的行人,因为关爱别人其实就是关爱自己,毕竟,司机和行人间的角色转换是寻常的事,离开了车行走的司机在开车人眼中就成了行人,换一个视角体会一下行人的恐慌和无助对以后开车其实不无益处。

如何避免行人被撞之类的惨剧不再发生?指望警察们盯着每一辆车是不现实的,指望每一个司机能够做到为了应酬或自娱不喝酒也是不现实的,但司机们可以提醒自己,做到不在酒后立即开车。毕竟,由一个酒醉的人开着的汽车,就与吃人的猛虎无异了。

司机朋友们,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请不要酒后驾车。这句耳熟能详的话语要重复多少遍,才能让我们不再听到或见到类似惨剧的发生?



谢谢阅读我的文章。如转载,请不要忘了标明作者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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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eeaglefly 回复 悄悄话 回复云上的熏衣草的评论:谢谢楼下三位的阅读及评论。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云上的熏衣草 回复 悄悄话 昨天刚刚在天涯看到报道和照片。刚刚看了一张就不敢看下去了。从没见过这么惨的情形。那个胎儿,差一天就7个月了。报道说夫妻两个和孩子同时被撞死。都是家里唯一的孩子。
好像中国开车撞死人不判刑的。这次这么恶性,希望会给凶手应有的惩罚吧。
SUNNE 回复 悄悄话 中国人对醉酒驾车很不以为然,甚至在电影里都有很多醉酒驾车的片段。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也罢了,但是伤害其他人的生命难道没有罪恶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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