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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房记 6---- 功亏一篑

(2009-04-07 20:25:03) 下一个
毛太太快把和平小区那套房子忘记了的时候,小Z电话给毛太太说那个单元的18层同房型有套出来了,可是房东现在把房子出租着,所以看房只能等周末,这套房子每平米1万六,全款付的话135万,毛太太听着貌似是笔划算的买卖,那就等周末的时候, 带着定金就一次性搞定算了,毛太太给老朋友吴律师电话, 约时间,让吴律师陪着周末去一次。吴律师提醒毛太太,这房子目前出租的话,如果有正式合同,房主应该通知对方,因为第一房客有优先购买权,第二,如果是长期租约比方3年以上的,就算房客不买,租期不到你也不能赶人家(如果要提前解除租约,也要注意赔偿金要让现房主给清了);第三,如果现在住的人是房主亲戚,且有居住权的,那就更加麻烦了。

毛太太听了吴律师的话,决定暗访一次,某天假装是房主的亲戚找上门,原来房主将该房3年前租给一对夫妻,目前这里是人家soho艺术工作设计室,当时小E夫妻一次性签了十年租房协议,头五年的已经一次性付清了(最有意思的是毛太太让小Z一查当时的租房协议还是小Z的中介公司办的)。

毛太太也跟小E夫妻说明了,自己打算买这套房子自住,小E夫妻表示自己暂时没有搬的打算,而之前房主也没有跟小E夫妻说明自己要卖方,三方商量了一下,毛太太不买这房了,而小E夫妻按全款让小Z跟房主交易,交易里面抵扣掉这两年的租金。

虽然没捡到便宜,但是毛太太却意外的结交了一对朋友,小Z完成了当月的考核任务,房主呢?不清楚。

这里要提醒大家,如果你要买的房子目前有人居住在里面,一定要打听清楚,是租约的情况,还是由于继承或所有权问题造成的。前者相对处理起来简单,大不了就是赔钱(而且合同里面让原房主承担),后者相对麻烦,由于居住权拥有者可以有权居住到死,所以可能买了房即便你能顺利居住也要司法协助(且你要证明自己也是受害者,购买时并不知情,一旦进入司法程序就非常麻烦且是持久战),而所有权的情况下,基本上这里面可能含有欺诈成分,所以交易时一定是先把钱放在指定银行,过户后再完成资金转移,且注意合同内容,律师是很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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