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听风吟

我们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还会再相逢...
正文

长大成人(二)

(2007-07-10 10:18:58) 下一个

自十三岁的那个午后到十五岁踏上北去的火车,我经历过数十次的殴斗,身上弄得伤痕累累,每一条伤疤都有一段荒诞的故事。在远去的火车上,我们十二个农场管教干部的孩子如数家珍般细数辉煌的械斗历程。叫青山的皖南丘陵并没有给我播下南方人温和懦弱的种子,我们像狼一样凶残,像狮子一样暴戾。但在火车上,我们却毫无疑问地认为自己是好孩子,是可以做得了梁子和柱子的材料。

当火车驶进北方的初冬时,我们看到收割后空荡荡的原野,褐色的土地象裸露的胸膛,那片地底下的麦粒正在吸收水分,开始发芽。地头晒着削好后的红暑,像一片片沉重的白色羽毛。当列车带着疲惫的笛声爬上黄河大桥时,正是北方的深夜。车窗上贴着弯如冷笑的嘴唇般残月,和我们一起飞快地移动。由于兴奋我们无法入睡,黑暗中的烟头明明灭灭,就像我们对未来忐忑不安的向往。当列车的第一节车厢穿过河北的黑夜后,我们中最大的一个叫沈红兵的家伙将烟头扪灭在车窗玻璃上,带着悔过自新的口吻说:

“妈的,老子把一生的架都打完了,从今天起,老子要重新做人。”

那时候,我正掀开棉衣,向身边叫张志松的同乡展示自己削瘦的后背,后背上有一个暗红色伤疤。他疑惑地用冰凉的手抚摸后背上的隆起物,然后用肯定的口吻说:

“长好后的伤疤就像个肉瘤。”

沈红兵的话让我们面面相觑,继而车厢内陷入沉默,有些人开始为从前的荒唐而愧疚。

我们的过去真的很邪恶么?或是说,我们穿过黄河,真的是为了悔过自新?

农场的习俗给我们的成长留下无法洗去的印渍,按新兵排长的话,我们就是一群无赖,十恶不赦的流氓。当我们无法忍受他的絮絮叨叨的时,在夜晚拉灭了灯,把这个江苏盐城的家伙按倒在通铺上,用马扎砸断了他的鼻梁。

一个月后,战友沈红兵被押送回家,因为他犯案了,他在技校时抢劫过一个乡下来农场卖菜的农妇。他和同学把那农妇带到厕所里,不顾她苦哀求,两人轮流发泄自己的欲望,然后抢走了农妇仅有的七元二角。那时候,正赶上第二次严打,他被带回去后,判了十年。五年之后,我和战友探监,看到一个满头灰色短发的沈红兵,这个沈红兵佝偻着身子,穿着我们最熟悉的灰蓝色囚服,他小心地抚摸我肩头金色肩牌上闪着银色光芒的五星,说:

“杨烽,你小子混出人样了,是什么官?”

我说:“少尉。”

他弯下腰,小心翼翼地把我给他的玉溪烟塞进鞋帮里,那种猥琐和从前意气风发的青年是那样格格不入,让人鼻子发酸。

10岁时,第一次坐火车来到黄河南岸。车上有哥、姐和母亲,我们的全部家当是两只臃肿的人造革箱包。列车在清晨驶进河南一个县城,母亲从袋子里拿出两张烙馍,将一根失去水分的葱一撅两断,卷了卷塞进我和姐姐的手里。哥哥照样受到优待,他吃着母亲自站台上买来的包子,他大口地咬着这热气腾腾的食物,吃得肆无忌惮,他用棉质手帕擦手,用一种优雅的眼光看着我们。那目光后来定格在我记忆深处,他一个人独自享受着包子的美味,却忘了身边的兄弟和姐姐,包子里的油渍发出腻人的香味。

父母在我三岁时以一种荒唐得近乎可笑的理由把我过继给舅舅。那时我刚刚记事,跑动时时常会把自己绊倒,当他们把我送给在乡下当教师的那个高个子男人时,我哭泣着追赶他们,眼泪和鼻涕沾着尘土,在脸上盛开,我跑得尘土飞扬。数次绊倒自己之后,他们的自行车成了模糊的影子。我绊倒时,高个子男人甚至没有想到拉我一把。

事实上我一直没有和那个高个子男人建立感情,在乡下学校里的最后两年,我学会了做饭洗衣,割草喂鸡,那个男人因为不生孩子而自卑,他需要孩子同时也嫉恨孩子,他和乡下老婆成天算计着如何让我做事,以减轻他们的负担,好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做爱,他们乐此不彼,在任何时候都能渐入佳境,他们臆想哪一次激情过后能播下种子,但现实让他们伤心,这种无休无止的消耗最终击垮了他的身体,我的舅舅,那个高个子男人四十岁时就白发苍苍。

南迁时,父母还是决定把我要回来。他们拿出诚恳的姿态去乡下接我,我看出他们眼中的慌乱不安,对一个孩子的轻率使他们看起来假情假义。舅舅执意不肯,打着假惺惺的幌子,表达对我的怜爱之情,他被自己的谎言所蒙蔽,直说得口角泛起豆浆般的泡沫,舅母在一旁长吁短叹,每说到我的好处就恍然大悟般用手拍击大腿。最后他们羞答答地提起抚养费,舅舅以一个乡村数学老师的精明,把我呆在那儿的时间精确到每一天,最终答成了双方满意的结果。离开舅舅后,我再也没有回到那个地方,虽然我在那儿呆了六年。

10岁的烙馍难以下咽,可是我却丝毫不会觉得这有什么不妥,我咀嚼着这纤维粗糙的食物,对母亲充满了感激。夜晚不敢睡去,怕醒来后躺在另一张陌生的床上。

惊惧被很快遗忘,但哥哥大口咬着热包子,用棉质手帕擦拭嘴角的样子却无数次被记起。叫杨辉的少年得到父母的双份宠爱,其中一份本该属于我的。他是个漂亮的少年,有着黑得象漆一样的发出光泽的发,深灰色大而明亮的眼睛,身体修长,举止优雅,这样的少年无论走到哪儿都是人们谈论的中心,视觉的焦点,他继承了父母五官上所有的优点,也继承了父母的冷漠和自私。

杨辉把山东的做派带到皖南小镇,当他穿着胸前熨着两道明显折痕的雪白的衬衣出现在学校时,立即吸引了所有女生的视线,他的身边多了一群追随者,无知的孩子们把热情和羡慕毫不保留地投到杨辉雪白的衬衫和棉质长裤上。他已经习惯了别人的追随,他眼里空无一物。

兄弟俩截然不同,六年的农村生活带给我自卑和倔强,在学校里,我独来独往,渴望友情又害怕伤害,我看着高年级学生们跟在杨辉身后,他们在操场踢球,那个操场仿佛只有他一个人,他把球踢出场外,立即就有人飞快地跑过去捡回来;他们在室外大声地交谈,骑着单车飞一般在我眼前呼啸而过,他看到我羡慕的眼光却吝啬给我一个招呼。

那时候,我很想对身边所有人说:“那是我哥。”

后来,我对别人提起他,但已不是为了虚荣。14岁时,我和国庆冲进高二(2)班教室,他的袖子里藏着根钢管,我的书包里藏着半截砖块,我们来到一个坐在桌边正谈论女人的男生身边,我拍了拍他的肩问:“是张炜么?”

他诧异地扬起头,我抡起砖块拍在他的后脑勺上。男生捂着头蹲下来,我踢了他一脚,凶狠地说:“再找杨辉麻烦,老子弄死你,他是我哥。”

这次斗殴的结果是我得了个警告处分和惹下一大堆麻烦。张炜是城里那帮孩子的头,他的父亲是税务所长,一个成天骑着摩托车找酒喝的胖子。围绕在张炜身边的多是当地经营业主的孩子,他们有南方人的精明,也像南方人般胆小。杨辉在学校大出风头的同时也招来了嫉妒,他们纠结在一起,在镇子上设伏,撕破了杨辉的白衬衫,打得这优雅的少年落荒而逃,丢尽了面子。打破张炜脑袋后,他们把对杨辉的忿忿之怒加于我和国庆的头上,整个14岁,我们出门总要带上家伙,数次的遭遇战使我们热血沸腾,每天傍晚,我们就像敏捷的豹子,嗅着空气中战斗的气息,那一年,这样的斗殴像巴勒斯坦和以色列战事一样无休无止。让我和国庆防不胜防。

张炜知道我和国庆进城后,那帮人尾随其后,在街上截住我们,我们转身奔跑,风在耳边呼呼作响。我们躲进理发店,他们蜂拥而至,我跳窗逃跑时,一把理发剪刀插进后背,自此,我的后背多了两个伤疤,像镶着两只暗红色钮扣。国庆16岁时,我们骑着单车在农场的河堤上经过。那年夏天雨水充足,吹到面颊的风有些湿乎乎、热辣辣的,像上帝站在天上肆无忌惮地向人们脸上小便。河堤上的路洒满了细碎的石子,它们偶尔会从车胎下蹦出来,弹到身上。隔了这么久,那些击中我的石子有模模糊糊的疼痛。

和国庆成为朋友后,我开始喜欢他骑着单车的潇洒劲儿,国庆能在石子路上练到双手撒把,也让我羡慕不已,国庆下车的姿态干净致极,他一偏腿从单车上跳下来,任凭单车空载,这时往往会有劳改奔上去接过车子。

16岁时的国庆身材修长,可以用玉树临风来形容,他留着长发——事实上所有农场的孩子都留着长发,这样才能和劳改区别开来。他喜欢长时间盯着一个人,看得人心里发毛,失去主张,有时候他会不自觉地把手指放进嘴里,这样就显得有点呆,但更多的时候他的手指都在作别的事情,这样他就显得发呆的时间少得可怜。

原本以为我们的友情会很长久,然而事实上,友情就像做爱,高潮过后就迅速消退,它若吸入体内的空气,需要不停地新陈代谢。许多年后,当我再次回到农场时,我想起国庆。我经过西大圩那条依然看不到尽头的石子路,路边河滩上芦苇依然郁郁葱葱。水牛安然在咀嚼着草茎,这些场景都让我有一种回到从前的错觉,但是伴我长大的那些人都已不在,他们如隐向天边的云,如那年夏天单车碾过的石子,“砰”的一声飞散开来。国庆就像那曾经击中我的面颊的石子,更多的从我身边飞过,没留一些印记。我看到国庆第一次喊我的河滩,有许多孩子们在那里玩耍,他们奔跑时扬起沙子,咯咯的笑声传得很远,这一切和从前也没什么不同,只是有些人慢慢长大,有些人迅速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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