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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鬼话:2011年 3月25日

(2011-03-27 03:49:42) 下一个
今天上午9点,张超群从益阳“不墨居”打来电话,告诉我他写的一篇评论。全文如下:

  张超群:
利比亚革命的方式不可取
利比亚现在的局势相当混乱,建设破坏,经济停滞,人民苦不堪言,令人心痛。
 造成这种局面,从表面上看,是人民响应茉莉花革命上街游行示威要卡扎菲下台引起的,而实质上,掌握已达42年之久的为了一己一家私利的卡扎菲不仅不下台交权,而且出动军警镇压人民,从而导致人民拿起武器反抗,使一场和平示威演变成政府军与反对派的真枪实弹的战争。所以,从根本上说,卡扎菲的暴行不仅激起了人民的愤怒,也激起了国际社会的反对。从而有阿盟的提议,有联合国通过的在利比亚设置禁飞区,导致英美为首的多国部队在利比亚狂轰滥炸。可见,卡扎菲已成为千夫所指今天,利比亚的局势如此遭糕,当然要由卡扎菲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反对派和多国部队也有责任,也有可值得商榷、反思、甚至反对的地方。
我认为,反对派应该把自己的行动控制在和平的游行示威上,拿起武器反抗,改变了和平抗议的方向,是一种不理智的表现。和平是21世纪的主旋律,靠用枪杆子打天下坐天下的革命思想是不合时宜的。实际上仓促上阵的连枪炮也不会用的乌合之众是抵抗不了训练有素的政府军镇压的。事实上,如果不是多国部队出来救驾,反对派的老巢班加西早己落入卡扎菲之手,接下来的是更加血腥地搜查和屠杀。现在,反对派在多国部队的掩护下大肆攻城侵地,没有收手的意思,我认为,这又错了。
多国部队经联合国授权设禁飞区,师出有名。但四处丢炸弹,以炸死卡扎菲为目标,已超出了联合国的授权范围,违犯了国际法。实际上,卡扎菲是难以炸死的。卡扎菲政权是不会轻易交权的。除非进一步越出联合国授权而出动地面部队。
现在,卡扎菲政权、反对派、多国部队三方处于胶着状态。一时半会用武力谁也消灭不了谁。利比亚在燃烧,人民在哭泣。
为利比亚主权计,为利比亚国土统一计,为人民生命财产计,唯一正确的解决办法:三方各退一步,妥协谈判。通过谈判,达成制定新宪法,建立卡扎菲政权与反对派组成的联合政府。在宪法的框架下,在承认反对派合法地位并参与政府权力分配的前提下,卡扎菲下台更好,一时半会下不了台,也无关大局。
我主张不干净的、拖泥带水的、有遗憾的、新旧势力并存的政治改革;不主张彻底的干净利索的好事做尽的痛快的消灭异己的由一党一派坐江山的革命。
我期望中国的民主政治改革走台湾的路,希望党的高层出蒋经国式的人物,站起来主导中国的政改。因为台湾之路是一条成本低社会不动乱,政治派别各方法没有生死搏斗的政治改革之路,理性智慧之路。
利比亚革命不可取!
我不愿意看到利比亚的革命在专制统治的世界各地,特别是在中国重演。
我是个理想主义者,但理想是现实的,绝对不是空想。
我祈祷上帝保佑。
文章记录完后,张超群问我:你觉得怎么样?
我说:这篇文章不怎么样。我不认可你的一些说法。
超群:我也知道,会有很多人反对。但我坚持自己的观点。
我说:按照你的观点,当人民追求自由民主遭到独裁者镇压时,就只能老老实实坐以待斃……打我左脸时,只主动把右脸也送上去。绝对不能还手,否则就“是一种不理智的表现”……羊对付狼可以有谋略,但不能希望狼会改变其狼性……关于多国部队进入利比亚,是否侵犯其主权,这涉及到主权与人权的关系。我手头有一篇文章,我念给你听(从略 见附文):
念完文章后,我说:建议你对这篇文章的观点好好思考一下,正确认识利比亚发生的事。
张:这个问题可以讨论。我的文章还是请你发出去。
我:尽管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还是会帮你把文章发出去。你在《巴陵鬼话》专栏发的多篇文章,只能是反映你的观点,并不代表我老殷的立场。
……     
附录:
主权为保护人权而设,无人权就无主权
究竟是人权高于主权还是主权高于人权,现在世界上明显分为两大阵营,民主国家说人权高于主权,专制国家说主权高于人权,孰是孰非,这就要从主权是什么概念,人权是什么概念,到底是先有主 查中外历史,过去既没有主权概念,也没有人权概念,任何人都没有人权,国家也没有主权,完全是按照丛林法则行事,谁强大就可以侵略别的国家,奴役其他人。如古罗马曾经统治整个欧洲大陆,但是既没有人说他是侵略,也没有人说他不正义。蒙古的成吉思汗曾经席卷欧亚大陆,中国直到现在还有人歌颂他。过去中国经常受到外族的入侵,中国强大了也会侵略别国,如唐朝就曾统治过周边国家,现在的当权者也没有说唐朝侵略别国不正义。
继续查阅历史,发现人权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提出来的,资产阶级认为人人生而平等,个人权利和私人财产不容侵犯,并且将这一人权宣言写进了美国独立战争后的宪法,但这时仍然没有主权这一概念。原来是人权在前,主权在后,主权是在人权的基础上形成的,主权是为了保护人权而设,人权是独立概念,而主权是集合概念,是集合了整个国家的人权而形成的主权,人权是主,主权是次,没有人权就没有主权,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有了人权后才有了主权,在人权不容侵犯的基础上产生了主权不容侵犯的理念,从此以后主权国家的概念才真正稳定下来,即国家的主权是为保护这个国家内部民众的人权而存在,侵犯别国的主权就是侵犯别国民众的人权,所以是非正义的,而过去侵略别国并不认为一定不正义,因为过去没有人权。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主权是为保卫人权而存在,如果这个国家的政府侵犯本国民众的人权,那么这个国家的主权同样可以被侵犯。侵犯人权的国家根本没资格谈主权不容侵犯。
 “国家”也是一个集合概念,是集合了众多的“家”而形成的,没有“家”哪来“国”?国家的责任就是保护每个家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若这个国家不但不保护每个家庭的合法权益,反而对国家内部民众的房屋土地进行强拆强征,逼得民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那么这个国家就没有任何存在的理由,任何国家和个人都有权进行干涉,都有权利毁了这个“国”,亡了这个“国”,因为只要有这个“国”存在,这个“国”内的民众就无家可归,民众将永远生活在恐惧之中,不知道哪一天自己的家就被这个“国”铲平了,自己的土地被这个“国”强征了。
没有人权的国家没资格谈论主权,因为你主权的基础不存在,曼德拉说:“任何国家和政府都没有权利躲在主权后面践踏人权”,这就和任何家庭的家长都没有权利虐待家庭成员是一个意思,一个家庭的家长如果虐待家庭成员,别的任何家庭都有权进行干涉,这个无道的家长没有权利不让别人干涉你的内政,因为你根本没资格做家长。离开了人权空谈主权,离开了人权不容侵犯而妄谈主权不容侵犯,就如同离开了具体的人而空谈人类一样令人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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