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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虫系列(17)-利口酒

(2007-05-31 18:24:40) 下一个
酒虫系列(17)-利口酒

不常喝酒的人,有两个词可能分不清楚: Liquor 和Liqueur。

Liquor是烈酒,等于Spirit, 浓度40%或者更高,有六大金刚,我们都已一一道来。Liqueur译成利口酒,在美国又名Cordial, 是加香,加味,加甜了的烈酒,一般17%-35%,大类就有近十,品种繁多,知名的也有好几十种。

加味的方法有三:把配料在酒里浸泡,让酒通过配料滤过,或者二者一起蒸馏。配料可以用水果,果皮,干果,草药,咖啡,奶油,巧克力,这些东西都愿意与烈酒缔结姻缘,跻身成为高档饮料的一部分,而烈酒也是分身有术,对每位的投怀送抱都欣然接受,借此掩盖自己的烈性和辣味,从而改头换面,得到女士们的青睐。

的确,利口酒号称是女人酒。它口味香甜,含有很高的糖分。它颜色鲜艳,有液体宝石之称。翠绿碧蓝,洋红金黄,五彩缤纷,艳丽夺目,正中女人下怀。它用的杯子是所有酒杯中最小巧的,适合女人柔弱纤细的小手,陪衬女人的娇小可爱。

利口酒主要是作为餐后酒,不仅可以化食,而且是一顿美餐的最后印象。一个“全活“的完整的晚宴,大家风卷残云酒足饭饱之后,男人们端起了大肚缩口酒杯,倒上琥珀色的白兰地,随意地聊天,海阔天空。女士们则纷纷鱼贯进入洗手间,打开化妆盒,经过最后一番精心装点,精神焕发,光彩照人,各显风姿。精巧的利口酒杯,夹在白皙纤巧的指尖,除了吊在脖子上闪光的钻石,手上又多了一件液体宝石,优雅的姿态,雍华的风度,韵味十足,看出她们真懂得享受生活。偶尔浅酌一口,又时不时轻晃两下,酒波荡漾,衬托着她们的眼波迷人;酒香弥散,掩不住她们的体香醉人。

但是利口酒最早发明不是为了讨好女人的,它出自修道院的僧侣们之手,这些人不近色却极好酒,配制利口酒是为了延年益寿,长生不老。僧侣们相信,上帝把万寿无疆的精灵藏在了植物里,根,果,花,皮,用蒸馏酒来提取最为有效。这些人有知识,有时间,很多人成了利口酒专家。

最老的利口酒Benedictine, 取自发明它的修道院的名字,位于法国诺曼底,又称修士酒,泵酒,圣酒,1503年就有了。标签上印有D.O.M,意为献给至高无上的主,其实真正享用的全是凡夫俗子。 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除四旧,它被抄家封闭,关门停产。1860年,寺院律师的后人在一堆发黄的旧文件中,发现了它的配方,使它重见天日,再现江湖,后来从酒厂寺院转入民营。配方中有56种香草,经干邑白兰地浸泡,40%,秘方仅一个三人小组知道。喝这个酒的人经常一起,比比谁尝出的香草多,也算一种乐趣。

查特酒(Chartreuse)的名气更大,来自法国同名寺院的长寿秘方,由130种草药在葡萄白兰地中泡制而成,包括龙胆草,虎耳草等,勾兑以蜂蜜。配方是1605年由法国国王亨利四世通过炮兵元帅赠给寺院的,它如此复杂,僧侣们长时间莫解其妙。直到1737年,一个攻关小组经过彻底研究,才解开秘方,造出了酒,非常好喝,称为神灵之酒,1764年建立酒厂。到了法国大革命,寺院被充公,酒厂被毁坏,掌管秘方的僧侣被抓入大牢。他偷偷让人把秘方转到寺院――当时还有一僧侣留守。可是这僧侣看不懂,又对前途绝望,竟卖给了一个药剂师,此人同样看不懂,干脆献给拿破伦王朝。还是个看不懂的,敲上个“拒收”的大印,原样退回。药剂师死了,他的后人觉得留着秘方也没用,转回了寺院。长话短说,这是目前仅有的由寺院生产的利口酒,也叫修道院酒,被捧为利口酒的女王,绝不过分。这配方目睹了时代的沧桑沉浮,饱经了历史惊涛骇浪,现在在两个僧侣手中,其他人甭想沾边。绿,黄两个品种,没有任何添加颜料,从最早的的71%变成了现在流行的40%。

如果这两款酒不大容易在店里买到,那麽有一个英国的香草型利口酒Drambuie (杜林标)在美国相当畅销流行。十八世纪,新教徒乔治一世成为英国国王,原国王詹姆斯七世被驱逐在外。天主教徒们汇集在他的后人,年轻的查理王子旗下,展开斗争,但功亏一篑,政变流产。麦金农将军一直护卫着查理王子,出生入死,身前马后,最后这位落魄王子决定流亡法国,永不复出时,已经身无分文,只有一份自己最喜欢的养身利口酒配方,把它赠给了将军。一纸千金,麦金农的后人用这个配方建了酒厂,酒标上写着:Prince Charles Edward’s Liqueur, 拉大旗作虎皮。得意时也好,失意时也罢,谁不想体会一下当年落难王子的滋味?销路自然极好。配方是苏格兰威士忌加香草加糖蜜,取名来自Dram Buidhe (喝得舒服)。至于整个故事是不是麦将军后人杜撰的,历史学家没少质疑。现在,杜林标的厂房坐落在爱丁堡的码头区,是英国最大的利口酒厂家。一百年来,公司的上空,形成了一种特殊的酒香醇雾,由威士忌和香药草组成,夹杂着苏格兰高地草原蜂蜜的甜味。

中国有个竹叶青,12位名贵中药浸泡在汾酒中得到。其中有一味青竹叶,故此得名。金黄微翠,醇厚绵软,微苦适口,香甜柔和,45%,有1700年历史,其实也是利口酒,在若干国际大赛中,还得过金奖。另外,中国的五加皮,人参酒,鹿茸酒,列入利口酒也无不可。

利口酒的功能渐渐不再是养生,保健,益寿,而转到纯粹的好喝,利口,美味。桔皮给它带来的酸甜,清爽,微苦,特别宜人,由此产生了好几款好酒,最有名的,是法国的君度 (Cointreau),由君度兄弟二人1849年创立。选用巴西,海地的一种特殊的橙,色青,苦酸,未成熟时采摘,去其果肉,晒干果皮,放入白兰地浸泡,再加甜味配料,装入特征的方形深棕色瓶子,40%,香甜掩盖了酒烈,柔和不觉有酒精。每年一千三百万瓶,销售到二百个国家,许多鸡尾酒的配方里,都有它的踪影。

另一位桔香酒Grand Marnier (金万利)也是一个历史的不经心,非特意的产物。用的是加勒比的一种苦桔,它的桔皮即使非常干了也还能芳香入鼻,在干邑白兰地中浸泡,其后再次蒸馏,加糖增甜,橡木陈化,得到的Liqueur味道凶烈,浓郁芬芳,桔香突出。由亚历山大-马尼尔1880年发明。他那时存了一大批干邑,其中有一些突发异想毫无根据地地泡了柑桔――正是这些成了新的利口酒, 给他带来极大的成功,现在是法国出口量最大的Liqueur。最近,这个译名变成了柑曼怡,柑桔的妙曼,怡人的风味,更加雅致。

君度和金万利有一个远亲,库拉索(Curacao)桔香酒,是用委内瑞拉的一个小岛Curacao的绿色苦桔皮,泡在朗姆酒里得到的。15世纪西班牙人来到这个小岛时,想把自己的一种橘子移植过来,然而,“桔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杫”,本来挺好的橘子变得苦不堪嚥,还丑陋不堪,以至猫不闻狗不理,只好放弃,任其疯长,掉到地上,晒成干皮。人们意外地发现,把这干皮榨出油,格外鲜美芳香,一个叫Senior的犹太人嗅觉很灵,看准了商机,建起了酒厂,以它泡酒,命名Curacao酒。很快,美名远扬,效仿者众,大家都来造,以假乱真, Curacao成了普通名词,就都可以用。Curacao是个小地方,人微言轻,没人撑腰,无法象香槟,雪利那样用地名保护品牌,只好把自己的酒叫“Curacao’s Curacao”。现在最有名的,反而是荷兰。

由其他水果制造的利口酒,樱桃白兰地,杏子白兰地,黑莓酒,等等,能用酒泡的都来淌这个水,以美国的Southern Comfort 最有名气,至少是在美国。有人按意译为“南方悠闲”,有人按音译为“金富”,是种一波本威士忌为基酒的桃子酒,又香又甜,不腻不淡。它最早起源于新奥尔良附近流行的一种鸡尾酒,喝的人太多,就成了定型产品,商标上绘有密西西比河上的老汽船,现在厂子迁至圣路易斯。在大学生中,特别流行与碳酸进料混饮,比如可口可乐。

烈酒和奶油也可以结合,在1974年,爱尔兰威士忌和爱尔兰奶油就喜结良缘,产生了百利甜 (Baileys Irish Cream)这个名牌。现在,它已经在所有利口酒的销量中稳居第一。不懂得利口酒的人也知道“女人酒”百利甜。如果一个女士说她不喜欢喝酒,你倒一小杯百利甜,她就会改变主意。这个酒的起源,据说是英国有一个调酒师,太太死于意外,在悲痛中不能自拔。一次乘飞机,遇到一个空姐,象极了他的太太,便疯狂地追。空姐说,你是借我怀念你太太,你是威士忌,我是奶油,不会相容。调酒师默默离开,回去天天把这两样东西配来配去,用了一种蜂蜜,使酒乳交融,浑然一体,味道绝佳,起名Baileys。 妞自然泡到手了,而且空姐把这个酒带上飞机,逢人就推荐,扬名全球。哇噻!天下竟有如此好事,喝酒喝出个赚了夫人又扬名。

百利甜均衡地混合着酒,可可,奶油的味道,调制的过程非常复杂,不能现配,酒,奶,蜜三种东西在不同温度下逐步互溶,再加稳定剂降温,酒质稠厚,口味别致,细腻滑软,香甜可人,酒名象女人一样动人,酒味也象女人一样可爱。它的浓度不高,17%,据说发明时是瞄准着美国市场的,消耗着爱尔兰50%的新鲜奶油。在全球130个国家可以买到百利甜,每分钟售出1600杯!比较起来,它更是一种家庭饮酒,虽然现在正大力向酒吧发展。

咖啡作为一种大众饮料,也向烈酒靠拢。1962年,美国市场上就出现了一种前所未见得利口酒,Kahlua (卡鲁瓦),棕色的酒瓶,商标上写着:咖啡与烈酒混合的深色产品。它是由墨西哥咖啡,甘蔗酒,伏特加配成的,发明于二次大战时,作为唯一一个墨西哥的利口酒,也是世界第二大利口酒,美国第一进口利口酒。质厚,体重,味甜,色深,含酒20%,可以净饮,可以配鸡尾酒,也是很多甜食的原料。烈酒刺激神经,咖啡让人兴奋,两种不同的作用柔和了在一起。另一个名牌是Tia Maria (添万利),用的是牙买加蓝山咖啡加朗姆酒,26。5%,咖啡利口酒的鼻祖。还有一个不甘寂寞的,咖啡老大星巴克,也来凑热闹,推出了一个Starbucks Coffee Liqueur,它的酒瓶形状是个鸡尾酒摇瓶,它的盖子可以作酒的量杯。它的商标直接印在不透明的瓶子上,搞了个三突出:Starbucks,Coffee, 和 Liqueur.

很久以前,听邓丽君的一首歌,“美酒加咖啡,一杯又一杯”, “我并没有醉,只是心儿碎”,很不理解,觉得两者放在一起,不伦不类。现在才知道,她是有根据的,合二而一的东西还真有。不多说了,我要去买一瓶Kahlua,看看是不是加了咖啡,真能千杯不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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