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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重新评价施琅统一台湾的重要性

(2020-02-26 19:34:55) 下一个

  中评社╱题:新时期重新评价施琅统一台湾的重要性 作者:李理(北京),中国社科院中国历史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博士

  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中华民族的共同目标,是二十一世纪中华民族复兴的关键所在。现今台湾当局已经完全不顾历史及现实,进行全方位的“去中国化”,在台独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两岸目前的现状与“郑氏”时期十分相像,故施琅将军“因剿寓抚”以武逼和的统一方式,非常值得两岸借鉴与学习。所以我们要重新评价施琅统一台湾的重要性,增强我们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信念。

  1661年郑成功收复台湾与1683年施琅将军统一台湾,是对台湾历史发展走向造成深远影响的两次军事行动。郑成功作为收复台湾的民族英雄,其历史地位得到了极高的评价。而施琅作为清朝统一台湾的主将,则始终未能得到应有的肯定。在对施琅的评价中,首先应该弄清楚的是清朝与台湾郑氏的战争性质。郑成功去世后台湾“郑经集团”已经变成分裂割据势力,所以施琅与台湾郑氏之间的战争,在性质上是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的正义战争。台湾在地缘上是中国大陆的离岛,在历史上一直以中华王朝帝国边缘的一部分而存在。十七世纪随着西方殖民者东渐,由于其背靠大陆面向太平洋的地缘位置,开始成为海盗及西方殖民者的蜗居地,也开始其重要的变更时期。特别是施琅将军统一台湾,使台湾从不被重视的地缘边缘地带,正式纳入“大清帝国”的疆域版图内,并建制进行长期有效的统治,完成了台湾作为中国领土近代国际法上的主权实践。在福建晋江市施琅纪念馆中,有这样一副对联:“平台千古,复台千古;郑氏一人,施氏一人。”有学者认为“郑成功收复台湾,作为反清复明的基地,乃立足于中国的统一;而施琅之平定台湾,实现国家统一,祇是这个统一中国的统治者是爱新觉罗氏的清政府。但是站在整个中华民族的立场来看这一问题,其实质并没有什么两样”。①笔者认为这祇是历史研究者个人的观点,如果从大的历史观、国际法的视角、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角度来看,两者之间有着质的不同。

  一、“革命史观”及特殊的“两岸关系”带给施琅评价的负面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建立后长期的“革命史观”,早期仅正面宣传郑成功击退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的事迹,对郑成功后人在台湾的统治及倾向偏安,作了忽略;对施琅也鲜有着墨,祇在提及郑成功时才略带说明。自从具有“台独”倾向的民进党籍陈水扁于2000年当选台湾地区领导人以后,大陆官方出于对宣传“统一”的考虑,才大规模正面评价施琅,称其为维护国家统一的英雄,而民间往往对施琅评价具有争议甚至有负面评价。造成这种不正确的评价当然有各种因素,但笔者以为主要是由于大陆长期的“革命史观”及海峡两岸特殊的“两岸关系”所造成。

  “革命史观”也称为“革命史范式”,它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基本矛盾的学说,根据这一学说在阶级社会两大对立阶级之间的矛盾,最集中地反映了该社会发展阶段的基本矛盾,考察和研究社会矛盾及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发展,就能把握历史发展中最本质的内涵,揭示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性。

  按照这一理论框架,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的矛盾,是中国近代社会的两大基本矛盾,争取民族独立以反对帝国主义、争取社会进步以反对封建主义是近代社会发展的主要趋势,并以此作为评价历史、世界历史人物的主要标准和参照系。

  在这一理论框架中,反帝反封建是中国近代的时代基调和主要内容,发生于近代一百多年来的阶级斗争、革命斗争就被给予更多的关注。在这种史观的指导下,具有反帝反封建性质的郑成功收复台湾,就更被史学研究者所关注、重视和高度的评价。特别是在革命史观之下,个人崇拜又十分流行的年代,由于施琅两次归顺之举,其评价必然会出现了一些偏差。随着“革命史观”向“现代化史观”及多元史观的发展,诸多的学者及研究已经对施琅统一台湾做出了修正性的新评价。

  在台湾方面,日据时期殖民统治者为了向台湾民众宣传统治的正当性,藉郑成功母亲日本血缘之说来大力宣传郑成功,使“国姓爷”在台湾深入人心。而民间对郑成功表现出的植根于儒家观念和闽台历史文化的悠远传统中的“遗民忠义精神”,并超越了对某一特定朝代和皇帝的“愚忠”,升华为广泛意义的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在日据时代的台湾民众中传衍不息,成为大多数台湾民众保持其汉民族精神和祖国认同的重要因素之一。战后随着国民党迁台,在台的国民党当局更同情明郑之“正统”意识形态,所以施琅将军长期祇能得到负面评价,民间也同情郑家,将施琅视为与吴三桂一样的汉奸卖国贼。特别是随着台湾所谓“台湾意识”高涨,在“台独”势力的眼中,施琅是代表大陆进犯台湾的侵略者,因而评价也以负面居多,对施琅的宣传似乎也成为为禁忌。

  二、施琅统一台湾后台湾府的设立——中国台湾领土主权的国际法确立

  施琅统一台湾后,清廷内部产生了一场对台湾的弃留之争。在大臣中主张守而不弃者,居然祇有姚启圣和施琅等少数人。施琅因有台湾生活的经历,对台湾的情况也非常熟悉,对台湾在地缘上的重要性也有充分的认识。故他在上《恭陈台湾弃留疏》中,明确提出“台湾一地,虽属外岛,实关四省之要害”、“弃之必酿成大祸,留之诚永固边圉”。这显现出他的远见卓识,在他的倡议下,清政府于1684年设立台湾府,隶属于福建省,台湾被纳入中国版图,完成国际法上中国对台湾国家领土主权的最后确定。

  传统国际法上领土的取得方式,第一是先占,国家有意识地先占无主地。第二是实效,国家对某些土地进行长期的不受干扰的占有从而取得领土的方式。另外还有“割让、征服、添附”等五形式。郑成功从荷兰殖民者手里收复台湾后虽打着反清复明的旗号,但建立起来的政权却是家族性质的“地方割据政权”。

  施琅将军统一台湾是奉大清皇帝之命,台湾收复后马上设立隶属于福建省的台湾府,下设台湾县、凤山县、诸罗县,由台厦兵备道分辖,隶属于福建省。台湾设府置县,从此被纳入清朝中央政府管辖之下,加快了台湾从边陲到内地化的进程。康熙末年,台湾“北至淡水、鸡笼,南尽砂马矶头,皆欣然乐郊,争趋若鹜”。“国家初设郡县,管辖不过百余里,距今未四十年,而开垦流移之众,延袤二千余里,糖谷之利甲天下。”②经过近四十年的开发,台湾已经成为中国东南沿海一个富庶的宝岛。

  今天我们称“台湾清朝时期”,意指台湾由1683年施琅将军统一台湾至1895年中日甲午战败后“马关”割占,由中国清朝统治的时间,共212年。由于清政府在台湾的建制及长期有效统治,使台湾及澎湖列岛等岛屿的领陆、领水、领空以及领陆和领水的底土都成为中国的国家领土的一部分。因领土主权是国家对其领土行使的最高的和排他的权利主权,所以,中国对台湾就具有了领土所有权、领土管辖权、领土主权不容侵犯。

  1895年《马关条约》对台湾的割让,是在日本军国主义对外侵略扩张的前提下,以战争的手段强制产生的,这是严重违反国际法的,故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国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报》等国际法,实现了现在国际法所承认的领土变更,即是“收复失地和归还领土:为恢复国家的历史性权利而发生的领土变更”,台湾再次回到中国的怀抱。

  三、施琅的“因剿寓抚”和平统一方式值得学习及借鉴

  所谓“照朝鲜事例”首先由郑成功提出。顺治十一年(1654)二月,清郑议和,郑成功对清朝使节表示:“兵马繁多,非数省不足安插,和则高丽朝鲜有例在焉。”③显然郑成功是想占据中国南部“数省”,作为像朝鲜一样向清朝称臣纳贡的藩属国。郑经退守台湾后,虽然仍奉南明的永历年号,但是他的政权本质,与郑成功时代显然不同,而俨然以“独立王国”的姿态出现。1663年10月,清朝攻克厦门和金门等“郑氏”在大陆的据点。随后清朝派遣人到“郑氏”在大陆的据点——铜山招抚。郑经公然宣称:“台湾远在海外,非中国版图,先生(主)在日,亦祇差‘剃发’二字。若照朝鲜例,则可。”④郑经的说法明显就是试图将“郑氏”在台湾的“割据政权”,变成朝贡体系下的“朝鲜”和“琉球”那样的藩属国家,这是清政府不能接受的,所以断然拒绝其要求,并果断出兵占据了铜山。而清朝军队也试图乘胜登陆台湾,但遭遇台风未果返回。

  1664年8月,郑经废东都称号,以“东宁”称全台湾,并以“东宁国王”自称,在与清廷大臣的书信中,还自称“建国东宁”。康熙派重臣招抚郑经,郑经居然拒绝清廷所许的“八闽王”及“沿海各岛”招抚条件,声称:“不佞(郑经自称)亦何慕于爵号,何贪于疆土!”公然宣称“启国东宁”,与清抗衡,要求彼此“互市通好”,俨然以“外国”自居,称“台湾非属中国版图”,“今日东宁,版图之外另辟乾坤……又何慕于藩封,何羡于中土哉!”郑经已经完全背叛了其父郑成功所宣导的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宗旨。

  1667年、1669年,清廷又两次派人到台湾议抚,郑经均坚持“照朝鲜事例”,和议均未成功。康熙为了招抚郑经,以和平的方式统一台湾,前后用了20年的时间,进行了七次招抚,不断做出各种让步,甚至最后给予“郑氏”以高度自治之礼让,但郑经却得寸进尺。1683年5月,康熙皇帝就此发布上谕称:“台湾贼皆闽人,不得与琉球、高丽比。如果悔罪,薙发归诚,该督抚等遴选贤能官前往招抚。或贼闻知大兵进剿,计图缓兵,亦未可料,其审察确实,倘机有可乘,可令提督即遵前旨进兵。”⑤康熙皇帝明确指出台湾人都是福建人,当然也就是中国人,台湾自然不是如琉球、高丽一样的外国。于是清政府与台湾郑氏的矛盾,也因之由抗敌质变为维护国家统一的斗争。

  施琅将军向康熙帝上了著名的《边患宜靖疏》和《尽陈所见疏》,坚定了康熙帝剿台的决心。施琅也曾两次领军征台遇风不顺。1681年康熙帝授施琅福建水师提督,加太子少保衔,命其“相机进取”;施琅遂得积极进行攻台的部署准备。施琅一到任,随即积极督造战船,训练水卒,筹措一切征台事宜。鉴于以往的教训,施琅把选择出兵的季节、时间、风向等条件作为一件大事,派专人查阅气候资料,并进行了海情和风向、风力的实地观测,制定了详细的作战计画。施琅将军当年在京师时酝酿成熟的“因剿寓抚”之策,得以付诸实施。他提出“我军暂屯澎湖,扼其吭,拊其背,逼近巢穴,使其不战自溃”作战方案,边整军备战,边对台湾郑氏集团展开和平攻势。在施琅将军以战逼和策略面前,郑克塽不得不宣告无条件归顺大清。施琅将军虽以武力开始,却是以和平方式统一台湾,主要与他实施的统台方针有关系。

  马英九曾言“中国历史上分合都靠战争,两岸正改写历史”。今天两岸的现状与当年“明郑”时期十分相像,故海峡两岸的研究者及相关单位都应当研究与借鉴施琅当年的“因剿寓抚”之策,以最包容的心态努力实现和平统一的实现。

  四、施琅统一台湾使中国获得巨大的海疆提高了海权意识

  因施琅将军统一台湾,使中国的陆地边界、水域边界、空中边界、地下边界都有了新的内容。今天我们主张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主张钓鱼岛及南沙群岛的中国所属,都得益于当年施琅将军统一台湾后,中国领土主权在台湾的确立。战后随着台湾的回归,中国领土除大陆及其附属岛屿外,还包括台湾岛、澎湖列岛、东沙、西沙及南沙群岛等领土,总面积1045万平方公里,陆地边界约2万公里,海岸线长约18,000公里。大陆海岸及各附属岛屿都有12海里领海,然后有毗连经济区,还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这个范围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认定的,我们有300万平方公里海洋权益,这是我们的海疆。这里有中华民族巨大的利益,它的海底矿藏、水生物、渔业,包括岛屿、岛礁,包括油气资源、海底可燃冰等,都是巨大的。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中国的发展和国家安全对海洋需求越来越大,应该构建怎样的海洋战略来维护国家利益,是中国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海洋是人类发展的大自然宝库,对这一部分我们的认识是不够的。中国在历史上是个陆权国家,虽有过辉煌的郑和下西洋的历史,但近代由于闭关锁国,海洋意识非常淡薄,对欧洲工业革命以后“西力东渐”所带来的海上威胁并没有充分的认识。1840年,帝国主义国家从海上入侵,八国联军、英法力量迫使我们签订一系列的屈辱条约:第一次鸦片战争的《南京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北京条约》等。所以我们才开始注意海洋问题,发展海军,也把海上看成威胁的方向。

  新中国成立后国民党退据到台湾,现在敌对状况基本没有改变。台海两岸目前的现状,连带着钓鱼岛问题、南海问题,使我们看到海洋带给中国的威胁所在。实质上这些都是美国在太平洋东部的围堵战略,绝不仅仅是渔业资源问题、岛屿之争。所以,中国海疆最大的问题就是台湾问题。

  今天我们要从施琅统一台湾的历史过程中得出,台湾回归祖国是历史的必然。海洋不是威胁,是未来发展的前途所在,要强化全民的海洋意识,并建立强大海军,使中国有能力保护自己的海洋权益,并将海洋变为中国未来真正的发展方向。

  五、施琅统一台湾的历史也昭示着两岸统一是历史的必然

  施琅将军统一台湾后清政府二百多年的实效统治,已经在国际法上确定了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战后1945年依据国际法中“收复失地和归还领土条款:为恢复国家的历史性权利而发生的领土变更”原则,台湾再次回归到中国的怀抱,两岸目前的现状是由于1949年国民党迁台形成“割据政权”所造成,两岸之间的问题是中国的内政问题。

  一个时期以来,台湾独派力量一直在推动渐进式台湾公投和台独入宪,统独议题已成为岛内最大政治。台湾居民有权决定台湾的前途,但必须是同大陆人民共同决定,台湾无权单方面决定台湾前途。国际上从来没有出现过未经主权国政府同意仅仅通过某部分领土上的居民公决单方面决定该部分领土主权归属的法理和事例。台湾领土主权属于包括台湾居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故台湾的前途应由海峡两岸全体中国人共同决定。

  在国际法和国际政治上,“一个中国”既是历史又是现实并被国际绝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台独的本质是要将中国分裂,在国际上建成一个新的国家,改变中国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现状,这完全不同于由谁来代表中国的政府合法性之争。台湾统独公投的实质不是要决定台湾人民前途,而是要决定两岸关系的前途,决定全中国人民的前途。按照国际法的惯例,台湾独立的前提是需要得到大陆的同意。这是因为,在国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作为原中华民国政府的继承者,继承了对台湾领土的主权,即使对台湾领土的管辖权主要是由台湾当局行使,但并未改变台湾领土主权属于中国的性质。

  国际法允许主权国家以武力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允许主权国家对武装分裂势力采取军事行动。国际法不鼓励国家分裂,不仅因为国际法是建立在主权国家基础之上的法律体系,而且因为国际社会如果对分裂主义势力让步,等于打开了潘朵拉魔盒,祇能导致越来越多的战乱和灾难,危害世界和平。

  结语

  回顾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台湾作为中华的一部分,从来就没有以“国家”的形式而存在,其本质上更不同于诸如“琉球”等藩属国。1661年郑成功收复台湾,将其从荷兰殖民者手里收回到祖国的怀抱,但其后的“郑氏”却打着“大明”旗号,实行着“地方割据”。1683年施琅将军代表清政府统一台湾,才把台湾从不被重视的地缘边缘地带,正式纳入到“大清帝国”的疆域版图内,并进行有效统治长达二百多年,从国际法上践行其为中国领土重要组成部分,并成为战后中国收复台湾的国际法依据。当前两岸的现状与“明郑”时期十分相像,故施琅将军“因剿寓抚”以武逼和的统一方式,非常值得两岸借鉴与学习。统一是历史的大趋势,它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成败。在今天两岸这种形势下,对施琅将军的丰功伟绩必须大力肯定、宣扬及赞美,对中华民族统一大业做出巨大贡献的施琅将军也必将永垂史册、留芳千古!

  注释:

  ①王铎全,《关于郑成功与施琅的评价》,《学术月刊》1982年第8期,第6页。

  ②蓝鼎元:《复制军台疆经理书》,《东征集》卷《鹿洲全集》下册,蒋炳剑、王钿点校,厦门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552页。

  ③杨英,《先王实录校注》,陈碧笙校注,福建人民出版社,第69页。

  ④江日升:《台湾外志》,吴德铎标校,上海古籍出版社,第245页

  ⑤《“清实录”台湾史资料专辑》,康熙二十二年五月二十三日,第55页。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20年2月号,总第26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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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forwal 回复 悄悄话   1667年、1669年,清廷又两次派人到台湾议抚,郑经均坚持“照朝鲜事例”,和议均未成功。康熙为了招抚郑经,以和平的方式统一台湾,前后用了20年的时间,进行了七次招抚,不断做出各种让步,甚至最后给予“郑氏”以高度自治之礼让,但郑经却得寸进尺。1683年5月,康熙皇帝就此发布上谕称:“台湾贼皆闽人,不得与琉球、高丽比。如果悔罪,薙发归诚,该督抚等遴选贤能官前往招抚。或贼闻知大兵进剿,计图缓兵,亦未可料,其审察确实,倘机有可乘,可令提督即遵前旨进兵。”⑤康熙皇帝明确指出台湾人都是福建人,当然也就是中国人,台湾自然不是如琉球、高丽一样的外国。于是清政府与台湾郑氏的矛盾,也因之由抗敌质变为维护国家统一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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