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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旗∶两岸签署和平协议,需三条件

(2009-08-15 08:29:04) 下一个

辛旗强调,两岸和平协议的签署,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中评社记者摄)


??中评社杭州8月15日电(记者∶王平、刘晓丹、黄政)中华文化促进会秘书长辛旗表示,马英九如果2012年能成功连任,那麽他第二任内的前两年,将是两岸关系发展进入突破性、实质性进展的关键时间点。辛旗强调,两岸之间要签署和平协议、真正突破双方的分歧,关键要解决统一之後的国家形式,但这目前仍是一个双方难解的结。

??“第三届两岸发展研讨会”於8月11-12日在杭州举行。辛旗与会期间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时做出上述表示。他指出,两岸和平协议的签署,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

??辛旗说,马英九执政以後,两岸关系迅速发展,很多关键性问题慢慢浮到台面上来,比如双方的政治定位问题、谈判的名义问题、未来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走向等。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大陆和台湾岛内的一些学者和政界人士,现在都有一种紧迫感,不少有识之士很著急,因此就有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所长余克礼在《中国评论》月刊八月号发表的《两岸应正视结束敌对状态签订和平协定的问题》这篇文章,其中讲到两岸签订和平协议和进行政治谈判的条件已经成熟。

??两岸和平协议是否能够在马英九任期内达成?辛旗认为,马英九有自己的考虑,特别是他要面对今年年底的地方县市长选举,以及2012年的连任问题。基於岛内现实政治的考虑,马英九对两岸关系发展的节奏有一定之规,他心中有一个衡量的尺度。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应该考虑两岸关系发展的大势。

??“我认为应该瞄准马英九连任之後的前两年(2012-2013年),这将是两岸关系发展进入突破性、实质性进展的关键时间点。”辛旗指出,目前来说,两岸应就许多问题进行不断积累,逐渐达成向政治靠拢的经济、文化、法律、双方人员往来等各方面的小的协定或协议,趋向最後的政治或和平协议的签署。

??2005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和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会面,达成国共两党的五项愿景。“这标?著国共两党敌对已经结束,”辛旗说∶“但是,目前两岸行政当局之间的敌对尚未结束,还有‘旗号之争’的问题,而且,双方在政治、两岸定位、国家定位等问题上,仍存在分歧。”

??另外,两岸的军队之间没有结束敌对,原因也与政治有关。辛旗说∶“如果台湾当局很明确地认识到,台湾只有一条路可走,除了统一之外没有选择的话;如果台湾的军队也坚持统一,坚持必须走向中华民族和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那麽,两岸的敌对会迅速消除,两岸之间的政治协定、和平协定,也会很快签署。”然而,目前两岸之间的政治问题,包括双方的谈判地位、政治地位、各自的称谓、以及双方的政治定位等,都远没有解决。

??辛旗说,去年12月31日,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的讲话中,提出六点意见。其中的最後一点,就是要研究两岸在目前政治分歧没有解决之前,怎样实事求是地就一些敏感问题先进行讨论,包括先行讨论两岸军事互信机制的建立。另外,第一点也讲到,一些政治敏感问题可以进行一些前期的讨论。不久前,胡锦涛会见吴伯雄主席发表讲话时也提到,可以就一些敏感问题进行学术之间的探讨。

??辛旗强调,两岸和平协议的签署,首先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两岸双方应该就两岸未来前途和中国未来统一的形势,先有一个基本的共识,也就是要走向统一。否则的话,和平协议变成维持台海现状,这种“现状”变成事实上的“两个中国”,与台独何异??
??
??第二,两岸在国际上将如何处理目前的政治分歧和地位问题,双方要有一个基本的默契。这种默契应该符合国际法和国际现实,也就是大陆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代表现实的中国,台湾在国际场合及一些国际组织中用“中华台北”或者类似的名义。双方要在国际上避免出现“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

??第三,双方的军队和目前对峙的区域,达成相对和平的环境、和平的氛围。

??辛旗还提到另外一个重要的条件,那就是西方的势力(特别是美国)在其中不进行强烈的干预。而这个条件,不是我们能够把握的。

??两岸签署和平协议,要以什麽作为突破点?辛旗表示,两岸之间首先要不断交流,然後双方才能形成共识,在一个双方逐渐融合的过程当中,还需要同步进行国家统一形式上的政治谈判。

??1992年,辛旗曾在台湾的杂?《中国论坛》上发表一篇文章,题目为“对中国统一前景的几点思考”。这篇文章後来被收入2003年出版的辛旗的论文集《跨世纪的思考》。

??这篇文章对如何解决主权冲突、如何解决治权的问题、如何解决治权谈判中的法律定位、如何解决治权谈判过渡时期的货币联盟、经济一体化、社会一体化、法律冲突仲裁问题、单一货币区、主权的垂直分割、治权和主权的关系,统一之前的法律衔接、法律服务、金融协调机构的成立,军队如何处理等问题,都有十分清楚的构思和论述。

??这篇文章中特别讲到,两岸之间要真正突破双方的分歧,关键要解决统一之後的国家形式,这目前是一个双方难解的结,因为双方互不承认对方的“国号”和基本的“国体”。

??在文章中,辛旗用到“政治安排”这个概念。所谓“政治安排”,就是说统一之後国家的形式是什麽,包括国号、国旗、宪法体制。

??辛旗曾经提出一个观点∶如果两岸之间的谈判地位难以用名称解决的话,可以成立“海峡两岸和平发展委员会”,大陆和平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台湾和平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进行谈判,形成两岸和平发展委员会,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一个大的宪章,当然这将涵盖两岸现有的宪法体系,它是一个“更高的屋顶”。这样我们就可以突破西方国际法理论、欧洲中心论等理论给我们造成的思维定式和羁绊。如此,我们才可以通过中国五千年历史、我们自己的文化、自己的政治智慧和文化规范,创造一种新的中国统一的理论、方法、法律体系。

??“17年之後,我的思想观念依然没有变。”如今看来,辛旗这篇逾万字的学术文章既被两岸关系历史发展所证明,至今还是具有指导意义的。

??辛旗指出,两岸必须通过迈向统一进程中以政治谈判协定实现标?立著统一的国家形式调整,通过政治方面合情合理合法合民心合历史大趋势的一系列制度化安排,来实现统一。在此之前,和平发展是一个过渡时期,这时需要我们解放思想,在两岸和平发展进程中寻求解决办法、寻找突破,为最终实现统一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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