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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之思卷五:姹紫嫣红加国秋

(2007-03-26 08:16:46) 下一个
写于2000年,春之思全书写于2000秋之前

姹紫嫣红加国秋》

蓝色安大略

底河畔的新娘

记忆里的白求恩

层林尽染

桑镇颂歌

风冻休伦湖

序:儿行千里母担忧——含泪写给我的爹娘

  我是个游子,一个不折不扣的游子,生命里写遍了大江南北,北到黑龙江、南抵天涯海角——那要算天涯,那我现在呢?

  终于母亲的眼泪——啊,母亲送我时一直忍住不流泪,可是我最后回头时,看见她哭了,我笑了笑,即使在飞机非离首都机场时,我虽然感到了一种近乎永恒的遗失,但,没有伤心,虽然,也没什么憧憬,仿佛异国他乡只是我生命里的必然经验一样,一直到昨天,那么长时间,始终没有伤心过,然而,写这一段时我却哭了,第一次把眼泪洒在异国的土地上,因为昨天,我出去玩了一整天到晚上11点多才回来,又立刻上网,今天早晨才听到录音电话里父亲母亲焦急地声音,一次接一次。

  儿行千里母担忧,何况是“漂流已到天涯外”。

  啊,那江南的山水、江南的太阳、江南的老父慈母,江南的乡音乡情,是那远去的故土、漂流的爱,更是游子记忆里唯一的温柔,是一世长存的亲切……

 

 

蓝色安大略

  早就听说了北美五大湖区域的美丽,不想却终于与这个地方有缘了,因为在多伦多有些朋友,所以最后在温哥华、多伦多、卡尔加里和渥太华之间我选了这个城市,当然,据说蒙特利尔最风格古雅,但风格不能当饭吃,我不懂法语,且蒙特利尔最近不太景气。

  第一天到的时候是半夜了,接我时朋友说本来可以走一段沿湖路,可惜天降大雨,看不到了。

  好在是晚上,也没什么可遗憾的。

  朋友的家是在湖畔一栋公寓楼的第20层,记得第二天天一早居然大晴,拉开窗帘时,由于时差而睡不着的缘故,其实只有凌晨6点,好在天已经亮了。

  茫茫一碧刹那间逼着我的眼睛而来,和天的蓝色不一样,这个湖是那种不透明的蓝色,远远望去,有点沉甸甸。

  那时常在安大略湖畔散步的,但是因为诸多事宜没有办好,心情急躁,没能好好欣赏她,只是常陪另外一个朋友4岁的可爱女儿在湖边喂野鸭子,还没注意不让喂养的标记,让人批评了好一顿。

后来,为了生计问题,因为多伦多的IT公司极少靠在湖边的,于是只好住到了市中心区域,离开了安大略湖。

  忙忙碌碌,俗务恼人,再加上觉得安大略湖近在咫尺,所以一直以来东跑西跑地玩,反倒忽略了她。

再次见到蓝色安大略已经是深秋时节,一个周末的下午,一个人无事,无聊之极,终于想起了去安湖边散步。 

走近了细赏安湖,才发现那种蓝的确深邃,那天天也格外蓝,是深秋那种空旷辽远的蓝,而湖水不同,湖水是那种深彻投底,在惊讶了半晌之后,我第一个想起的比喻是雅典娜的蓝眼睛,那眼睛因为代表了智慧,所以一定不能是天蓝或浅蓝。

湖水在近处有一带停船带,原来是大大小小泊满了游艇的,以前我更曾经看过蓝色湖里白色游艇远远近近,甚至不全是机动的,还有点点风帆。

但现在,又是天凉好个秋了,那些船主早就把心爱的船们收回了家——他们真是爱船的,我认识一位年轻的先生,为了买他的船,他甚至没有钱买房子而丢了未婚妻子,他的船是银白色的,漆着深红的名字,可惜这位先生不是诗画双绝,所以那只是他的名字,见我们喜欢他的船,船主还曾热情邀请我们上船一看,并说如果不是当时天气不好,一定邀请我们下湖,并请我们下次再来,当然,我们没有好意思真的去找人家的船坐——现在,那由围栏围成的颜色略浅淡点的区域里,成了不肯迁徙的野鸭子的天下,安省的老人抱怨都是我们这些新来的人不懂规矩,总是喂野鸭子,害得它们都失去迁徙的习惯了。

  野鸭子们慢慢地游着,悠闲得像欧洲绅士,昂着头,不是仰望长空悲鸣两下,大约是觉得冷了,但已经不知道该怎么迁徙只好忍了吧,有时哆哆嗦嗦飞两下子,不过是趴水而过,没有更高,不知道是不是人们好心喂得太多,害得它们的翅膀支撑不起身体的重量了。

  野鸭子的动作迟缓,颜色也不好看,灰灰的,要是天色不好,看见它们,只怕心情也会变坏吧。

  比他们飞得美丽优雅而颜色又洁白的是水鸥,常常优美地凌空画弧,目的却只是在野鸭子之前抢到人们扔的食物,看来,连美丽都是为生存本能服务的。

看着上下蹁跹的水鸥,不由得却想起了杜甫的“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虽然我此刻还不是老病,也没有孤舟——我倒是想有啊,可惜囊中羞涩——但还是能略略感觉到诗人那时的天涯孤侣的寂寞。

沿着湖有专门供行人和自行车的车道,却没有大街,至少隔了一片绿地才是街,而那一片绿地已经把城市的喧嚣完全给吸收了。

  抬起头来,不时的有小飞机从湖心的小岛上起飞,多伦多学开飞机便宜,才85加币一小时,而爱学的人却很多,我有个朋友每周末也去学,而我本人,虽然向往,但此刻却还不敢奢望,因为要做的事太多,程序已经把我锻炼到了不可能过于浪漫。

  小飞机们一个接一个起飞了——不知道有没有我的朋友,但反正我看不到他,他也看不清我——给鸟鸣湖更幽的安大略带来了唯一的人工声音,不过到底是人工的东西,一起飞便把众水鸟甩到了下面,一付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的得意忘形。

我沿着湖整整走了两个小时,左手边是湖,右手边伴随我的起初是草地,渐渐有了树,草地还是碧绿的,而树,除了已经落光了叶子的,便是黄金灿烂或者殷红绚丽,红的黄的,叶子在风着旋舞着舞着,把各种各样由深到浅、红色、橙色、黄色和略暗淡带灰的颜色交织在一起,终于软软地落在了绿色的草地上,有三两飘入胡里,给深蓝色比照得失去了原来的美好,蓝色安大略淹没了它们的美丽,可谓落叶有意,流水无情了。

  有一树很特别,那种红是我从所未见,深而透彻,像刚流出来未干的血,几乎红到了有流动与透明的感觉,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在遥远的中国大陆,我家那棵香椿树落叶了吗?父母大人见到那树,应该又会想起我,因为我以前只要有空,秋天会到院子里去捡落叶的。

  本想一直走下去——可以走到哪儿?但太空旷了,居然有些胆怯,于是走过草地——这才发现居然这个季节还有花和蝴蝶,想抓一只,生怕这里的动物保护法连蝴蝶都保护,没敢造次,再说美丽的东西总是长久些的好,尽管明知可能明天还是一样结果,但毕竟抱着希望,我是爱花的人,不是采花的人。

  从天桥上过了环湖高速,是另外由绿地组成的人行道,这里的绿地很多,而且从来都不禁止入内,踩在脚下,极软,有时候有点脆,有声音,立刻知道是踩在已经干脆了的落叶上了。

  可惜,加国是没有银杏的,而我最喜欢的就是银杏的落叶了,枫叶还在其次。

走过一丛建筑,看上去有年代了,仔细一读,是18世纪初的建筑,好象是多伦多第一批白人移民的建筑了,灰色的石头建筑,已经成了灰暗发绿的颜色,但建筑颇高,想来当年定很明亮显眼吧,柱子居然是爱奥尼亚似的,居然雕的也不是圣经典故,而是希腊神话,有时候觉得北美人好笑,历史不是伪装出来的,弄些古希腊风格的建筑并不意味着你就和希腊同长久了。

  想着不禁哑然失笑。  

  想起在我的国家,那昆仑高长城长的国度,轻而易举的就能展现那几千年的沧桑,莫说长城莫说兵马俑莫说敦煌曲子与飞天,便是那司空见惯处,都写满了历史,可是,那里的历史现在呢?在人们的司空见惯下,我们渐渐丢失了,这么说,真还不如别人,附庸风雅固然不好,但总比附庸市侩要好得多吧。

  走着走着,安大略湖一直在我的视线范围之内,但渐渐的蓝色本身变得发暗了,却又莫名其妙添了一点点红润,抬头看,才知道天已经黄昏了。

  我没有在这里等月亮的兴趣,于是加快了脚步。

 

 

 

底河畔的新娘

  那天是我第一次看见身穿白纱金发碧眼的新娘,在底河畔(底特律河),当然,那天还是我一辈子第一次赌钱,也在底河畔的CASINO。

  去温莎(不是英国的那个哦)的时候是九月底,算加拿大的金秋而不是初秋,一路上叶子黄绿红相间,莫说一树多种颜色,一叶恐怕都是多种颜色的。

  加拿大的田野,虽说也算风景如画,像塞尚和透那的那种,但总得来说,总觉得一马平川的,过于无起伏——怪不得401公路总是出状况,没辙呀,变化太少,司机容易疲劳,好在我们三个都是司机,可以轮替。

  温莎市与底特律隔河相望,有我几个亲戚在那里,他们在美国工作,不过住在加拿大——好象在这里是常事,他们邀请我和两位朋友周末去玩。

  我第一次听到这名字大乐,因为这使我想起欧洲的温莎堡,想必这城市的创建者是从那里来的吧,呵呵,想让自己更古远些吗?历史不是这么写的。

  更没料到的是,从多伦多一路长途,居然还路过了叫伦敦、牛津、剑桥的镇子,我乐,朋友笑我少见多怪,说整个北美叫这些名字的好几十个呢,并不只有在马萨诸赛州的那两个。

  想必是想家想故国了吧,虽然这些被迫害的和生活所迫的清教徒们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国家流放天涯,但故土毕竟是故土啊。

  本来一路下雨,到了温莎附近天晴了,太阳在云堆里钻着钻着终于出来了,风过后,云少了,先是一片一片变蓝,然后就是彻底蓝了。

  亲戚们在中餐馆订了桌,居然味道是正宗粤菜——我这个人懒,虽然会,但自来以后就没动手做过中国菜,只是微波炉烤点东西配三明知或汉堡包热狗什么的,反正怎么简单怎么来,原则就是饿不死完了,可是一旦见到五颜六色的中国菜,不由食指大动,嘿嘿,真的呀,筷子都快抓不住了。

  吃饱喝足,亲戚问我们想去哪儿看看,我们脸都没红就异口同声说CASINO,早听说这里的都城不算小,咱好容易来了西方的花花世界,怎么能不过把隐,再说了,我这么有聪明的人,外加新手运气,说不定能把周游世界的钱挣来,还辛辛苦苦写什么程序?!

从餐厅到赌场是步行的,大家也不着急,沿着底河慢慢散步,对面看到底特律的高楼大厦,那可是GM的总部啊,世界著名的汽车城——外加犯罪之都,好在呢,我是不打算现在去的,还没来得及办去美国的五年一次有效签证,或许再晚点办一个比较好,毕竟美国有一大票亲戚还有师兄和同班同学,也就意味着一大堆白食,只是,他们来多伦多之前千万通知我,我好想办法出差去才好。

  一道长虹般桥横跨在底河上联系着美国加拿大,可是,我饶有兴趣却想试试我那江南水乡练来的游泳技术能否偷渡成功,但为了不连累别人,还是只是在桥边探了探头。

  底河的水也是蓝色的,这北美的水,的确是河湖,淡水的,却也蓝得彻底,而且,都是水鸥翩飞,像安大略湖,我照张像骗朋友是大西洋,居然我海边长大的朋友都没怀疑,直到我招供。

  底河中有不少船,靠岸停着几艘,其中有很多是几层楼高的船,不知道是运车的还是装油的,最近认识个朋友在国内是学造船的,但当时还没认识他,下次再去千万带上他帮我辨认辨认,虽然他早改行写程序了,但就凭他昨天在休伦湖畔的侃侃而谈,基本功还是没忘了的。

  底河边也都是绿地和比较稀疏的树林,我们看到很多椅子上写成人名和日期,十分奇怪,亲戚解释说,那是很多人的各种纪念日,出生、婚姻或去世,自己或身后亲人捐赠的。

  于是我开始照高龄者的椅子,想过过长寿气,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我找出了一个——1890-1993,哇,103岁,不错不错,于是得意忘形猛跳起来往下坐,却发现左右都已经坐了人了,只给我正好留了个空,一看,恰是我的两位朋友。

  “你很有希望的呀。”亲戚中的一个远房表哥笑着对我说——我知道他指的是我家的长寿基因,先祖母一个家族都长寿,除非事故早夭的,没有享年85岁以下的——并不失时机把我们几个人的的意像给照了下来,这中国人走到哪儿都是中国人,不管出来多少年了,有的传统始终不变,比方说,雁过留声、人过留名,至少留影。

  “我觉得固然有可能当集大成者,不过,活成老人瑞不能动好像没太大意思。”我笑着说,却想起了我心目的最激赏的三位西方诗人,可怜天资绝伦,却是天妒英才,最年长不过是36年生命,短暂的那个甚至不到26年,他们为了是诗篇的魅力和对自由平等的向往而做了自己阶层的叛徒,自我放逐到天涯海角,最终魂飘飘流浪于南欧,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回家的路又会不会回那没有亲人爱护的冰冷的家园,他们死后还长久被冠上罪恶名字,连剑桥大学——他们中最出色的一个的母校都评价说他们的早亡是上帝对明显罪恶的裁决。

  是什么样乖戾的命运,为什么对天才这般无情呢?曾经写过长篇小说倾泻对是人们和诗的热爱,但我的秃笔怎能描绘他们那起起伏伏的战斗一生到万一。

  是呀,如果我只活36岁而能做一些我想做该的的事情,已经足够,如果活到63岁还什么都没做,那么我愧都会愧死?你们如此,我呢?

  不容遐想连篇,轻柔的音乐声传来,回头一看,却见花丛中、树荫下,美丽的金发女郎,头戴花冠、手挽长纱,翩翩向我们走来,哦,难道是阿弗洛迪特来到了人间不成?

  非也非也,美丽并不只在神话中,也体现在这底河畔的新娘身上。

  当然了,唯独一个美丽女子是当不了新娘的,自然有那金发的阿波罗伴同了,只可惜新郎们的传统燕尾服总觉得过于滑稽像企鹅,还是笨企鹅。

  美丽的新娘把手中的花球向天空洒去,在花球缤纷的刹那,新郎紧紧地拥吻着她,摄像师抓住了这个瞬间。

  可是那拥吻却持续着,仿佛天长地久,又仿佛倾尽一世情怀于其中。

  最后唇与唇虽然分开了,人和人还牵着手,浪漫的青年意犹未尽,举起他的新娘,转着圈,新娘美丽的白纱裙裾飘扬成一个散落的半圆。

  摄影师自然不会放弃这个镜头,而掌声也响了起来,是他们的家人,还有我们这些旁观者,仿佛也体味到了他们的幸福。

  但幸福毕竟是他们的,我们的幸福在赌场等待我们,于是我们继续前进。

  那天,9月23,不知道是什么好日子,我们居然有缘在短短15分钟路上,见到了三对新婚夫妇在底河畔的绿地上留下一世倾情,据说大部分北美人不像我们以为的那样,而是很在乎他们的婚姻的,因为他们是虔诚的基督教或天主教徒。

  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吧(没有也没关系,我觉得光棍也挺好的,至少自由呵呵)。

那天的最深印象,就是这底河畔的新娘了,至于我们的幸福,却在CASINO里很快的灰飞烟灭了,我们三人在短短1小时,输的不多,只有80加币,但再赌下去只怕回不了家了,我刚刚见过底河畔的新娘,并不想当底河里的新鬼(呵呵,这钱差点没丢成,我被门口警察误认为不满19岁,直到出示护照才放行,那多余出来的年纪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记忆里的白求恩

  白求恩是一个遥远的记忆了,甚至在我踏上加国土地以后,从来没有想过这个国家还诞生过这么一位和我的国家那么有渊源的人物。

直到朋友约我去Gravernhost,我都莫名其妙,那个地方有什么好玩的,没听说过。

  朋友诧异地瞪大了眼睛:“没人告诉过你,那是白求恩的老家吗?”

  啊,想起来了,阔别的记忆哟,白求恩,56年逝去的岁月,连自诩对知识性记忆一流的我,都快要忘记了你的曾经存在过。

  何况,我更不知道你的故乡居然离我这么得近。

  去的那天,刚好是加国的感恩节,加国的感恩节不同于美国,是十月第二个星期一,世界上有很多国家有宗教意义上的感恩节,但算国家节日放假的,只有美国和加拿大,我曾经碰到一个信教虔诚的人,说美加的发达便因着感恩节,当然,我不和信仰虔诚的人争执,因为信仰虔诚虽然是种美德,但容易走极端。

  我不是个基督徒,实在呢,是自己有自己怪癖的信仰,不能臣服于任何一门宗教,但对于白求恩,这个不远万里,先后参加过西班牙国际纵队和中国抗日战争的先烈,心中,却存着几分很真挚的感激,毕竟,他是那么伟大,一个人,锦上添花谁不会,难就难在雪中送炭,何况把自己的生命都捐弃了,我敬佩这样的人。

  所以这个感恩节去看望他的故居,就当是我对他的深深感谢好了。

  那天天不好,云层厚,风也大,但却只是把这卷云吹向那里,那卷云再吹过来,没有阳光,很冷很冷,多伦多是摄氏零下2度,而格镇刚飘完细薄的雪。

  在加国,周末出去玩,一般会约上三五个朋友,甚至朋友的朋友一起出去,人少时开自己的车,人多时,就租个Mini Van,大约是连司机7座,这样玩比较热闹,而且,大家平摊一下,价格也便宜得多,当然了,这五七个人中间,你可能只认识其中一个,有时候甚至一个也不认识,但大家不管是不是第一次见面,一样会毫无顾忌地海阔天空,谈得开心,玩得称心,等回来时,你就又多了几个朋友。

  车开在高速公路上,十分畅快舒服,尤其是在401接400公路时,有一段居然是双向12车道,外加辅路,而且感恩节很多人上教堂去了,出去玩的反不如平常周末多,看着开阔而稀疏的高速路,不禁心情大好,车速不知不觉在提高,如果不是因为交通法规的话,我一定拿出当年在国内开高速时180公里+的速度(那个是清早在京石高速上,平常一定飙不起来,车太多)去好好地飙一飙车,那种绝尘而去的感觉简直快意到极点。

  由于几个人都不认识路的缘故,我们在401和400上调错了几次头,后座的有两个姑娘已经忍不住叫唤了起来,我想要不是第一次见到,我们这前座的司机和副司机一定一个“笨”字难逃,可我真的不着急,一来这么少车的路况在国内可不多见,多爽一会也无所谓,二来时序已入深秋,路两边的风景简直颜色斑斓到了极点,上天给你们长了眼睛难道不是为了观赏吗?

  到达格镇的时候是中午十二点半,匆匆吃完午饭,开始找那个不起眼的小楼,在格镇,白求恩可是鼎鼎大名的,每年,据说光从中国来的仰慕者便无计其数,而这个小镇上用白求恩命名的地方也足够多的,害得我们以为那就是故居所在,又走了不少冤枉路。

  不过呢,路虽然走得多了,心中却佩服加国人,加国人是基本都信教的,而白求恩是唯物论者,从这个角度讲,加国人不该喜欢他,而且他可以说没对加国作出过什么贡献,年轻轻去了美国(我在故居看了一张照片,才发现,他死时身上所覆,居然是美国旗,导游解释说,他是从美国去的,而当时虽然知道他是加国人,中国人却找不出任何他与加国有关的证据,所以就覆了美国旗),可是加国人一样赋予了他足够的尊重和爱护,这是对历史的尊重的,更多的是对爱自由爱人类的人的尊重,白求恩,是对西方人所执著追求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一个最佳的诠释,而诠释的方法是他的生命和青春:青春留在了西班牙,生命洒在了中国。

  终于到了故居,如果不是特意标注了,我是不会认出这普通到了极点的小楼的,砖红色的外墙,门口是个维多利亚时代式样的院子,不大,有树,正在风里落着叶,有草,依然碧绿青翠,树下,几张长椅几乎铺满了飘落的红与黄,而草上,却还摆设着当年的游戏景象——我不知道那叫不叫门球,只约略觉得应该是,有个老太太,烤着当年式样的饼,招呼我们去吃,免费的——不过呢,门票却是收了,让我有点诧异,这加国的公园博物馆什么的基本是随便出入的呀,不知道,身为共产主义战士的白求恩对钱是不是深恶痛绝呢?要是知道有人在他门口收钱,原因是参观他,是不是该从死国里气活过来?(呵呵,在放录像的屋子里还另外有卖纪念品的地方,看来,这靠旅游吃旅游倒是世界性的共同,毕竟,我们离共产主义世界大同还差得远了点)。

  故居还是原来的样子,据说家具也多是其后人捐赠的当年的古董了,陈旧而沉重,暗淡无光的已经100多年了,本来已经漂流了出去,却为着他当年的小主人而回到了原来的地方。

  白求恩的父亲是个长老会的牧师(天知道怎么教育出无神论的儿子),和他的母亲都是极其坚韧不拔而虔诚的传教士(幸好当年没被派到满清的中国),四处漂流传教是他的使命,所以这栋小楼只是他们生命里短短的一个驿站,而在这个驿站楼上的一间不大的卧室里,便诞生了我们此行敬仰的伟人——白求恩。

  整个楼里面的布置据说是还原了的,楼下最大一间是起居室,也小得可怜——那时的起居室是大人的场所,孩子据说没有进出的资格,那么,白求恩怕是从来没有踏入过了,厨房里摆着南瓜——快到万圣节了,南瓜必不可少,还有不知道从哪里知道的当年的面粉,一口小小的水井,让觉得仅自来水一项发明我已经受用不尽,何况是Internet

  通过窄窄的楼梯可到二楼,我行是十分小心,因为加国人造房子极其粗枝大叶,向不结实,要是不小心踩坏了,可是罪过罪过。

  除了主卧室——卧室里有个小小的摇篮,不知道当年,白求恩是不是就在这里睡过、哭过、尿床过?是不是就在这里学会了喊“爸爸妈妈”,想来幼年的他必然和我们一样娇嫩过无助过胆怯过,可是什么精神支持着他走向了永恒呢?是什么精神让他终于在46时成了共产主义的殉道者。

  古色古香的大木床,床头边放着女主人的梳妆台,一个架子支着一袭百摺的欧式女裙,和西方女人摧残自己用的束腰鲸骨——这东方缠足西方束腰,不知道女人究竟是得罪了哪路神明,美丽只是男人眼里,伤痛却在女人身上——和有羽饰的女帽,当参观者都去了边上那个资料陈列室的时候,我一个人在这里停留,时间仿佛回到了十九世纪末,那个动荡年代的开始,静静地停滞着,我仿佛可以透过那窗子,看到淑女们窈窕漫步的倩影和绅士们谈论的热烈声音,白求恩就是在这样的地方渡过童年么?是谁最初给他灌输了共产主义和世界大同的观念?是谁告诉了他人类的平等和自由的重要?是谁对他说他的生命将奉献给最伟大的事业?尽管我不是唯物论共产主义信仰者(但我是无产者,目前车子房子都要靠租),那是应为我固执地信仰着怪异的信仰,我是个泛神论的信徒,但是我能感觉到那颗已经停止跳跃超过半个世纪的心脏曾经有过的激动,至少我和一样热爱这个世界这个人类,和幸福光明的未来!

  时间不会停留在过去,时间虽然是第四维,但他本身是一维的,我虽然踩在你曾经踩过的地方,你和我却除了共同的热爱没有任何交集,但这共同的热爱已经足够我缅怀你。

  周围的喧嚣人声仿佛不再,你是不是要告诉我什么叫爱?

  对于展览室,相反我印象不深了,只记得好像他也曾经是个风流浪子,忘了是什么使浪子回头,更记得他死去的时候,苍老得像六十四而不是四十六,他也曾经年轻英俊前途无量啊?

……

  离开的时候是下午三点,风很大了,但云被吹开了些,出了太阳,阳光洒在小楼,洒在树梢,洒在落叶上,落叶更加绚烂多姿了,尤其是那刚刚在风中飘落的和那梢头上坚持着的,红色的像滴血,黄色的如阳光本身,深的有些透紫,浅的却又泛白,怎么秋天居然能如此姹紫嫣红呢?怎么秋天居然能如此亮丽,亮丽到我的眼睛都忍不住酸痛?

  回头再望那栋小楼,它静静地停留在时间里,奔涌的是我的热血,我曾经渴望走你的路,但我退却了,在这目迷五色的年代里,谁还在坚持?可惜你不懂文言文,不知道有位先贤说过:“咦,微斯人,吾谁与归?”

  你寂寞吗?

  我的心头闪过当年的誓言,那已经飘失了的还算是誓言吗?或者我会找回她,继续下去:

  我热爱生命,更热爱生我养我的父母,患难与共的朋友和生死相随的爱人,但我最爱的,是世界的和平人类的未来大地的爱和我的信仰,所以,当我为这一切毫不犹豫奉献出自己生命与灵魂的时候,原谅我吧,爱我的人们……

 

 

 

 

层林尽染

  我从来不知道秋天可以如此美丽,我从来没想到秋天可以比春天更五颜六色。

  这里的秋天就是如此,不,比春天更好,春天绚烂,但多了一分浮华,少了一点凝重,春天美丽,但多了一些急躁,少了一丝优雅。

  秋天,经历了漫长的时间,积累了丰富的涵养,秋天,是那种真的能感动你,让你静静地流泪的美丽季节,诚如泰戈尔的“使生如春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秋天就是这样的美丽。

  我租住的地方边上有一个小花园,很简单,只是很大的草坪、花和树,每天早晚我从那里过去坐地铁,会默默地看着,看着秋天一点点由绿到微红,再到霜林尽醉,落下了,红色的居多,也有黄色,但不仅有叶,还有花,就是九秋菊,仿佛在验证“宁可抱香枝头死,何曾吹落北风中”,依然傲岸着,要增加一分白的颜色。

  但这只是秋天的颜色的平面画,真正看到立体画的时候,还是在巴里小镇,一个被大大小小山围着的小镇,那里的感觉才是——

  层林尽染。

  去巴里的星期天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天晓得这加拿大的气候怎么如此奇怪,前两天零下,这两天又是20度以上了,天蓝得一塌糊涂,使得太阳象是孤悬,上午出发时,天边有云,像一种剪贴似的,再到中午,我们就领略到了什么才是万里无云。

  车开入巴里小镇,是传统的那种加拿大镇子,非常老式的房子,一栋栋独立的,门口的院子几乎都有一面加拿大的枫叶旗,小街很狭,车少,人也稀疏,大概都做礼拜去了吧,教堂的钟声悠扬翩传,让我想起欧亨利的《警察与赞美诗》,要是我的心足够明了,或许听这声音,我也会加入上帝使徒的行列吧,可惜,我太过世俗了。

  一切都是静态,连风都是静得,很温柔,但又不是停止,至少能把叶子吹落,这让人想起十九世纪。

  为了配合这里斑斓的颜色,连房子的屋顶都是彩色的,粉白的娇嫩,鲜红的热烈,鹅黄的清秀,墨绿的深邃,等等等等,不一而足的颜色,让我的一支枯笔相形见绌。

  我们的目的地是巴里附近的一个湖,名字我实在不记得了,只记得是S打头的一个单词,姑且叫她S湖好了,那湖不如安湖或者休伦那么大,不是一眼望不到头的蓝色茫茫,但大有大的端庄,小有小的妩媚。

  S湖边上,四周都是山,高高低低,层层次次,S湖的水,因为那山而显得格外清秀动人,虽然不如安湖和休湖的深邃,但青翠而透明,似绿色,仿佛春天枝头第一抹新绿那么嫩,却又似最纯净的翡翠那么清澈,似蓝色,仿佛九秋的天空那么高远,却又似北欧人蔚蓝色的眼睛那么真诚。

  S湖因山而绿,由天而蓝。

  到达S湖边上的时候,本来已经到了野餐的中午时节,但车上6个人,谁也没有立刻就动,我们只是静静地看着,既然秋天本身就是静美,何必要动。

  那天,连车上的音乐都是我们精选的,一位——租MINI VAN的那位——最喜欢的肖邦的钢琴曲和我最特意从国内带出的箫曲,悠扬辽远的音乐,正仿佛这秋天本身,让每一个人都没有了说话的意愿,甚至思想的意愿,只是这么空空荡荡地,任层林尽染也染透了我们的心。

  S湖周围的枫树也是格外得多,而枫树由于它的地理位置上的背阳和对阳,以及是否在山上山下,临水与否,而叶子红得并不一样,从橙红到殷红到深红到紫红,不一而足,但整个的山群一定都是红色的,最清楚的记忆里是一脉火红,真的像是燃烧,尤其是当风吹拂的时候,叶子动起来,有些飘落,旋转起来,围绕着树,在阳光与碧水之间一片灿烂,那样子,唯一可比的,是想象中的凤凰在烈火涅磐的场景,是的,凤凰涅磐是生命的升华与洗练,而枫叶的飘落则是为了一个更加绚丽的明年。

  当然,也有些树不是枫树,比方常绿的松树,在万山红遍里,倒成了万红从里一分绿的点缀,黄色叶子的树自然也有,因为阳光而显得金色耀眼。

  抗不住诱惑让我们下车的,并不是肚子的饥饿,而是那湖水本身,人防佛对水有天然的亲和愿望,尤其这湖水,若比美人,定不是天仙子的冰冷,而是虞美人的娇媚,让人有跳下去温柔拥抱她的愿望。

  走在一地的软红——呵呵,所谓十丈软红呵——之上,让人忍不住不想踩,怕我的足印亵渎了娇艳却纯洁的美人。

  朋友中有三位是先生,从我旁边大踏步走过,看着我小心翼翼的样子,不由就乐。

  “呵呵,我听说有一句关于工科男生的绝妙评价,”我忍不住回击,“就是踩在银杏叶子上毫无感觉。”

  “银杏?!”一男未悟,摇头晃脑地找,“不会吧,银杏是保护植物,中国不会出口的。”

  “哈哈!”另一男稍微聪慧,立刻摇头,“怎么会呢?当然有。”

  “装的,”走在最后的两少女笑道,“装浪漫,骗美眉。”

  “不是,是银杏叶子太软,走在上面走不快。”第三男接着答。

  于是众皆大乐,湖边才仿佛有了点人气,可这人气也很自然,感觉不到破坏的味道。

  湖边停着一些游艇,想来是附近人家夏天去安湖和休湖等大湖游玩的游艇,因为游艇虽小,对这个S湖还是大了点。

  游艇留处边上,是一家小小的餐馆,我在那里坐了很长时间,嘬一杯不加糖不加奶的咖啡——可惜没有绿茶,没有我精灵江南少女一般的碧螺春——慢慢地赏识着山和水,感觉上,我自己仿佛不存在了,存在得只是山和水,后来才想起那时,那种样子或许就是王阳明所谓天人合一,只是那种感觉我并留不住,随着人的离开而离开了。

  坐着坐着,天色向晚,风大了些,把灵魂终于吹回到了我身上,感觉到那里微风拂过我的面颊,柔柔地,像幼儿时母亲的亲吻——临别时没有给母亲一个亲吻,真是十分遗憾——,心禁不住渗入了一丝淡淡地惆怅,我生长的地方也有一湾湾瘦水,我离开的城市也有一树树枫叶。

  慢慢走到湖边,轻轻捧起一掬冰凉的水,默默想起那首熟悉的《苏慕遮》:

  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山接斜阳天映水,芳草无情,更在斜阳外……

  轻轻地用脸触摸清凉的水,不知道此水可通太湖长江的水——给我一瓢长江水啊长江水,那酒一样的长江水……

  想家,在深秋里,眼望着层林尽染,不知道父母可也在看落叶秋水,可也在想我,转念才想起此刻是中国的后半夜,却又不知他们在做什么梦?

  何太痴焉?

……

  回去的时候,我们是从林间路开回去的,林间有人住着,所以路还是有的,不时停下来,看看枫叶,看看山色,享受一番“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的精致和心境。

回到多市,已是华灯早上,夜色沉沉了,想着明天还有明天的事情,不能长伴那姹紫嫣红,不由遗憾,毕竟我还只是个俗人罢了。

 

 

   桑镇颂歌

  喜欢保罗西蒙和阿特加丰凯尔合唱的歌,其中有一首非常喜欢的就是《斯镇颂歌》(《斯卡波罗集市》),而桑镇,在我现在的感觉里,总认为斯镇就该像她吧。

  桑镇,全名欧文-桑,这个名字让我想起除了萨福,西方文学史上最著名的一代才女乔治-桑,她美丽的语言我无法熟悉,但她的笔下的才情我钦佩所以当我想去看看真正的加拿大小镇风光的时候,我就想起了她。

  时间在桑镇仿佛没有概念,这是桑镇给我的第一个印象,我到达时正该是最热闹的中午前那段时间,11点左右。

  可是桑镇宁静得出乎我的想象,整个小镇只有一条算是高级的公路,公路里极少行车,便行车的,感觉上也是风尘卜卜,如我一般是外地来的,当然,他们是路过的多,所以不曾停留,转瞬之间,汽车已经绝尘而去,仿佛不曾有过那短暂的喧闹,瞬间的,桑镇本身吸收了一切的音色。

  两边的路上,漫步的人不是没有,但却是仿佛感觉不到,因为他们脚步很轻很缓,而且多是老人——不知道是否年轻的人们无法习惯这样的环境而选择了像多市那样的都市,至少我,来这里看看是可以的,让我长住,会发疯的。

  老人们走得平缓,而我,习惯了都市的快节奏,即使这样的环境,也不能让我健步稍听,匆匆地从老人们身边穿过——感觉上很不礼貌,但每当我走近,他们便以先让了路,毫不介意年轻人的鲁莽。

  从一对携手暮年的白发老人身边走过时,听到他们温馨而轻柔的声音,我不好意思去细听什么,但知道他们的絮语一定牵动着彼此的心灵,因为,他们的脸上写着不仅仅是岁月的痕迹,还有无限的满足。

  刹那间,我相信了“白头偕老”四个字无与伦比的魅力,是啊,最浪漫的也最温柔的,不是月下的亲吻和海誓山盟,而是秋天暖暖的阳光下,踩在落叶上脚步轻柔的白发夫妻——不,对他们来说,秋天也罢,春天也罢,落叶也罢,百花也罢,都不是重要的,重要的只是,我牵着你的手,听着你的话,看着你的眼睛,感受你的心情。

  秋天,是我这样年轻到还不曾品味过爱的温柔的人才会去理睬的。

  天气的确很好,深蓝色——深蓝到近乎透明的蓝紫色是加国秋天一贯的颜色,只要是晴天就是如此,不像北京,抬头来常常发暗——我记得小时候,北京的秋天也是很蓝的,最近不知道怎么了——也不像我江南老家的秋天,蓝色中发着白,不透明的很低的感觉,殷红色——鲜血的颜色也是这秋天的宠儿,加国号称枫叶之国,真是到处枫树,到处红,而居然找到几棵银杏,扇子似的嫩黄色叶子在柔和的阳光下飘落的感觉,像是东方古代淑女典雅清秀的舞蹈,而枫叶夸张放肆的旋舞则像是邓肯那不拘一格的现代舞。

碧绿,这个不和谐的颜色,居然也常伴九秋,草地是经雪依然绿的,草地上有雏菊和其他显然属于菊花系列我叫不出名字的花,简单而不苍白,美丽而不灿烂,一阵一阵的秋风中,她们只是微微弯一下腰,享受一下秋风的抚摸,然后又挺起了骄傲的头。

  “宁可抱香枝头死,何曾吹落北风中”。

  我静静地躺在草地上,看如丝缕的薄云缱绻着,像少女的纱巾,像系住天空的心,终于还是不能,黯然消灭了魂魄。

  天空还是那么得深邃。

  时间在小镇,仿佛停留在了十九世纪末,小镇的房子正是那电影里常常见到的样子,独立的,门前有维多利亚式的小院,小小的草坪上有门球场——可能是门球,我不知道,猜测而已,多半是两层楼房,地下室的窗户隐约可见,楼房是尖顶,但不是哥特式的大尖顶,而是角度很平滑的尖顶,有老式的烟囱。

  小楼外,多爬着多年生的爬墙虎,居然深秋还是绿的,紧紧搂着暗红色的砖墙,不肯在风中松开眷恋的手。

  小楼与小楼之间隔得很开阔,大约一条半公里长的小街,能有个三五户人家吧,连着小楼与小楼的小路像小楼本身一样独立而小巧,细细的,那断不是为我等路人准备的,因为太少人会无缘无故经过这里。

  这里的人们,奇怪的是,男士虽然穿着简单,但女士呢?一定是裙装,尤其是长群,这和我在多市,尤其是我那一群打拼在IT业的朋友们是那么的截然,我不知道他们如何让生活变得如此优雅,因为,那对于我,等于放弃了自己的梦想和追求,是的,宁静温柔是她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当然,唯一不和谐的是,门口依然停着汽车,而且多半是Dodge的吉普——大约他们还是要进城采购的吧,吉普比较大,好装东西,一次可以多多承载,这倒让我相信了我还没有回到19世纪,只是我难以想象这里的人,迈着一步三摇的步子,行进在都市,用轻柔的话语和那些铿锵有力的都市人交流。

  走过一家门口,他家住的菊花尤其开得可爱,粉白或嫩黄色的瓣子很细小,密密的一层层,开成一个完美的圆形。

  我不由得停住了,对着坐着造型和菊花一样圆柔的白色椅子的主人,头发几乎全白了的老先生,脚下纠缠着同样白色的长毛爱斯基摩狗,夸赞了他的花儿。

  老人的脸上笑成了一朵菊花,还居然采了几朵送我,两朵粉白、两朵嫩黄,这让我很诧异,因为一来西方人不采自家的花儿,他们买花插瓶,二来,一向的感觉是白人老人比较排外,对于我这样黄色的面孔不太好感。

  或许,他终究寂寞了吧,种得这样好花,当然渴望别人的欣赏,而日复一日对着他的花儿的,只是他自己,儿女必然是不在身边,妻子或已老去。

  呵,我的父母呢?我家门口也有个院子,种着美丽的芍药、玉兰和黄月季,每每春天,会有很多孩子爬在我家院子前看花——毕竟北京是都市,都市里,更少自然。

  我曾经和父亲一起翻土,和母亲一起除虫。

  以后,我的爹娘会不会也像这老人,只好把花儿送给路过的人,因为他们唯一的女儿远在天涯。

  是天涯呵!

……

  我抬头看天上的太阳,要逼回去涌出的泪水,不敢伤心,没有时间和精力,想家对于拚搏是一种奢侈和反作用力,我不敢。

  小镇上的人家十分有意思的是,每家都挂着加拿大的国旗,这枫叶旗红白绚烂,倒和各色纷呈的加国秋十分融洽,只是,我奇怪的是,这里离边界很远的,没有必要如此表明身份啊。

  原来以为加国人不在乎做美国的附庸,来了才知道,他们对此非常反感,他们心中自己是独立的,全不像我们外人的眼光那样,但是,有个强邻、而他们常常淹没在强邻之后毕竟是他们无可奈何的事实,即如我等,若不是为了美国的科技和管理经验足值借鉴,怕也不会到这里来。

  不知不觉游荡到了下午,日头偏西了。

  刚想打道回府,一阵悠扬遥远的钟声传来,长长久久的在空气中不愿散去,所谓绕梁三日,这又更强了。

  那一定是教堂,远远就能看到,这里一切建筑都是低矮的,除了教堂,教堂永远的高大的,尖顶直上云空,因为那是神的土地。

  我能想象出穿着庄严法衣的神甫或颜色温柔的牧师在不同的圣坛上讲道的动人,声音像音乐,不,像赞美诗本身,西方所谓银子流动般的,怕不就是形容他们,而虔诚的信众们聆听的耳朵一定没有尘虑。

  我佩服信仰虔诚的人,但做不到,因为我自己古怪的哲学想头和莫名其妙的疑惑太多,不可能把我导入基督或是佛的大门,自从上次偶然去参观弥撒,热情的信众纷纷来劝说我这唯一外人以后,我再也不敢登教堂的大门,因为,我是笃定了辜负他们的热情的。

  空气中仿佛还传动着钟声,我的耳朵杜撰出了赞美诗的圣乐,心在聆听。

  多好啊,永远不会寂寞的宁静哦。

 

 

 

风冻休伦湖

到休伦湖畔时,已经是饥肠辘辘的中午十二点半——幸好下午五点半需要上班的姑娘没有同去,在男士们可能有点遗憾,但倒也大家的幸运,不然,匆匆野餐完毕,掉头就得回去。

最近的休伦湖畔离我们所在的多市是3个半小时行程,其实呢,我们为了怕高速路上拥挤,是提前到8点出发的,北美现在用的还是夏时制,8点,大多当地人还在睡梦中,何况,周日他们是要礼拜的,所以高速公路空前的开阔。

刚上路的时候,太阳尤新悬在东南边,离地平线不远,因为天空蓝得透明,开起来,太阳像是个红色的球儿放在了一片无边无际的蓝色虚空里。除了太阳,天的四边居然还有些白云,这白云居然透着假。

在中国古典乐《一意孤行》的催眠下,车上众位——除了司机——不是睡着了,就是沉迷于那日出东南。

于是我们的司机把车速开到了被警车响着喇叭追赶的份上,于是,我们每个人的帐单凭空多出一块(在北美这里,朋友一起出去玩,是纯AA的,当然,罚单也不例外),于是,我第一次领略了路人同情的眼光。

只是,开罚单的警察是个金发碧眼的年轻美眉,而我们的司机是个目前还小草无主的老少年,所以,虽然我等抱怨了一路,这位仁兄再三说道:“咱们既然来了加拿大,就要遵守人家的制度嘛,有制度当然比没制度好啦。”一副牡丹花下死,作鬼也风流的得意。

其实,也正是这位仁兄把我们一大早哄骗到休湖去的,他不知道从哪里打听来大马哈鱼正在回游到休湖产卵。

到达休伦湖,才发觉上了大当——什么大马哈鱼,这休湖的水,清澈的连草都没见到几根,只有底下的石块看得清楚,更别提什么大马哈鱼还是大牛哈鱼的。

“早知道你骗人,谁还跟你来罚款哪!”一男故意抱怨,“水还不是哪儿都一样,上安湖边上去看,我可以睡到今天下午三点再出发。”

“嘿嘿,不看也行,”我笑着替司机回答,“麻烦您老人家自己回去好不?”要知道他还没有考到驾照,“这里前不着村后不落店,恐怕没有Greyhound坐哦。”

“就是就是,”另一女接口,“现在往回步行,还赶得及明天早上去上班呢。”

“哈,说好了,他那份吃的归我。”最后一女也不甘落后。

看着我满怀同情的坏坏一笑,该男只好耸肩摇头,张了张口,看了看前看三位女士,其中一位尚携带丈夫一个,终于没有说话,我猜他大约想搬出夫子那句名言,但又不想真个步行回多市,只好忍气,把头甩向休湖,装出一副看风景的样子来。

休湖其实与安湖真的类似,也是那种蓝色到远看去一点也不透明,深湛到不可测的感觉,想来,湖深处还是由鱼的,因为这里有不少水鸥和其他水鸟,如果真的是那么干净,真不知道这些生灵靠什么来养活自己。

但岸边我们目所能及却只是清澈见底。

每见安湖,均在市内,好固然好,人却太多了——说到市内的安湖,不由想起一件让我感叹的事情,安湖即使市内段,水也是极蓝极清的,我曾经想在安湖内游泳,因为我不喜欢无风浪的泳池,但许多当地人都劝阻我,说安湖的水不够干净,不能游泳,连这样的水他们都认为不够干净,若是看到我的很多同胞们所引用的水是什么样子,不知道他们该怎么说了?——休湖是我第一次来,而且我们是开车沿湖,终于找到的平坦开阔而寂静地地区,周围却有人家,但无人声,想来是他们的暑期别墅吧,所以这里格外的静,静到连风动湖水的声音都能听出来,而水鸟的啁啾更加有了几分鸟鸣湖更幽的感觉。

休湖边很冷,风吹瑟缩,不像十月金秋,那风仿佛是透骨的,我整个人都泛着寒意,据说偌大的休湖,冬天很多都是封冻的,休湖边的树,大约是我们来晚了,也没有以前那些地方那么姹紫嫣红,五彩缤纷,不是秃半树,而是秃一树了,这反倒更映衬出湖水的蓝和天色的蓝。

因为我们是在一个湾的附近,影影绰绰的,仿佛对面有陆地,但伸展向远方的休湖,绝对是无边无涯的感觉,像大海,原来湖也可以像海的,尽管生长在湖水之乡太湖之滨,但这感觉却是到了北美才有的。

风很大,站在湖畔的卵石滩上,想象中湖水曾经因风而多少次冲上我彼时站的地方,把那么坚硬的石块冲刷成现在的样子。

石泐金寒,或许真的是可以的。

我突然大发雅兴,蹲下去捧起一掬水,轻轻一抿——冰冷得我亲爱的小牙立刻打起了架,但至少证明了我的一个疑惑,这水真的淡到无味。

“连草都没有,简直死海。”我嘟哝了一句。

“想不想试试?”刚才被我带头嘲讽的那位撸起袖子,嘿嘿笑着。

“啊,我会游泳,试不出来,听说你好象不大会,倒是可以做个证明,而且你们男士肌肉普遍发达,比重大一些,试出来的更具备代表性,咦,你撸袖子干吗,不是激动地连衣服是往下脱不是往上脱都忘了吧。”想和我斗口,嘿嘿,修炼去吧,在下可是当年本校演讲辩论的冠军,伶牙俐齿自有真传。

“这是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终于把这句话咬牙切齿地说了出来。

“不敢不敢,在下倒不难养,我爹娘没费多大功夫就把我养大了,至于你么,虽然北美这边不时髦自我贬低那种谦虚,你也用不着自夸呀,我们都知道你比较难养。”好久没这么放肆地和人斗口了,不由思念起远在广东石龙的好友昕园——唉,元儿呀,离开了你,生活真是无聊呀。

“照相照相。”一行中唯一的一对已婚夫妇不忍看堂堂七尺男儿在小女子面前面红耳赤,大声招呼我们。

是呀,照相,是该照张像给父母大人和各位朋友寄一下了,毕竟出来这么长时间,我从来没有给他们寄过任何的照片,母亲总说想我,不知道我是胖了瘦了,不知道我能不能照顾了自己,唉——毕竟我们是中国人,就算万里他乡,我们也是中国人,父母血脉是浓的,而雁过留声人过留影,也是我们的必然。

午饭,当然是那对夫妇中的女士准备且摆弄的,我们这些老少年——说老少年,是因为我们都早到了可以成家的年纪,却连一首恋歌都坚决不肯唱,平日所好就是背上背包,山南海北,一蹦三跳,强装少年——自然都是饭来张口,在外面,什么都要自己做,每天光这个吃就是头痛事,难得有人招呼,何乐不为呢?

坐在树林下,看远处碧波荡漾,听风声吹过湖水,听树梢上,最后落叶洒落的声音,看那些最后的落叶在秋风里舞落最后的风流,仰躺草地,天上偶然有极薄的云,但在仄非洛斯的鼓动下,很快便变幻着形象,最后消失得不知何处去也。

“落叶舞风流,飘云缱绻游,尽千山霞染烟收,水碧天青凭远望,临浩淼,纵轻舟”——要是有条船多好。

我的下半阕胡调《唐多令》被飘香的菜味冲到了爪哇国,大块朵颐也,慢了就没有了。

那天,我们共餐的伙伴里有一只小猫,灰色的小猫,琥珀色的眼睛,因为是中午,瞳仁格外细,更显得眼睛颜色的淡。

这该是一只被遗弃的猫了吧,可惜我们只是过客,自己尚养不好自己,没有时间照顾你了。

我蹲在树下,看小猫吃得欢——你有多久没有饱餐了,你妈妈呢?你是不是走丢了?

蓦然想到自己,仿佛和这猫儿有些类似了,远远地跑到不属于自己的国土,来讨吃的,从来自以为自己博古通今,知中晓外,常常自诩一只脚深深扎根于中国传统文化,另一只脚同样深深踩在西方文化的软泥里。

事实上,我不正如这小猫,是无归所的漂泊么?中国,仿佛不再属于我,在吊销身份证的那天,加国,更不可能属于我,我,便像我的身份证明一样模糊,那着中国的护照,出入却凭借加国的移民纸。

为什么呀?哪里是深深扎根,一切都是虚浮的,彼时,我才觉得自己是太狂傲了,我,其实是踩在这湖里飘荡的两条船上,无论是风向不对了,还是船儿飘开了,被倾覆的,首先是我。

家在哪里?根在哪里?若说昆仑高,那么洛基山呢?若说长江长,那么密西西比河呢?若说太湖美,那么蓝色安大略和风冻休伦湖呢?

若说真的是世界公民呢?虽说在天上看地球原无国界,但事实上,他不仅在地面,甚至延伸到了心灵。

原来二十多年,辗辗转转,自以为是的我,只证明了一点,就是“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绿鬓瞬苍头,红颜不耐秋,少年狂轻誓封侯,漂泊江湖孤独处,寒雨骤,旅人愁”,寒雨,不是下在天地间呀,而耳畔那呜咽低鸣,是风冻树林,是猫儿,还是我的灵魂呢?

“怎么,都想家了。”有人轻轻地问。

原来想这种情绪也可以传染,我抬头,只见几个人或蹲或坐,都是沉默,眼前风光虽好,仿佛不在眼里。

“我到底好些,毕竟有家在外头”,问我们的男士轻轻揽过爱妻,一副劝人向善的口吻,“我说你们还是……

“啊,有什么好的,其实还是一个人最好了,自由自在。”几个老少年一扫刚才的颓废,一起蹦了起来,恢复成四条好汉,轮番上阵——包括刚才跟我斗口的那位,此刻也站到了统一战线——述说着家庭的可怕,全不怕那二位一时想不开——眼前就是休伦湖。

是呀,海阔天空固然好,但主要是我们漂泊的人游走的心,都已经荡在空中,哪有少女的丝巾能绊住或男儿的手能牵住。

荡吧,看着休伦湖,纵有一日,像我热爱的一位诗人那样,年轻的他,驾着更年轻的一叶扁舟,出海,灵魂永远不回来,躯体焚烧在拉斯兹皮亚的海滩,可是他的荡是被人逼迫的,我们呢,自愿的。

金乌渐坠,湖水颜色泛初出深蓝,风大了不少,更冷了,站在湖边,能看见卷起的浪了,直扑向岸边,天上蓝得一点点云影都看不见,太阳也不炽烈,颜色柔和,更谈不上温度了,为什么,时间总是最快?为什么,我们必须回到纷繁芜杂的都市去讨生活?莫说大隐于朝,中隐于市,连小隐于野都不能轮到,心中,那份万里觅封侯的痴狂难道还不曾死亡?

……

回到寄居的小窝,是晚上十一点,立刻上网,找人胡聊,直到第二天凌晨时分,才倦极而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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