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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队长疑因举报他人被双规续:省纪委接管案件

(2008-10-07 08:58:46) 下一个
 在阳晓东被河南省纪委接管前后,一个微妙的变化是,通缉登记表被悄悄做了更改

  中秋节那一天,宋琳娜的心情依然不太好,在家睡了一整天,始终没出门,尽管她的父母和她住在同一栋楼,她也没去看。

  其实,对于丈夫阳晓东不能陪她过节,宋琳娜早已习惯了。但今年的中秋,则格外不一样。

  这起始于7月25日阳晓东被“双规”,之后50多天时间,宋琳娜有如坐了一遭过山车,历尽各种折腾,直到中秋节前一天,9月13日,情势才有所变化。

  那天下午,她接到信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位唐姓警官的电话,通知说阳晓东已被河南省纪委“接走”。在“逃亡” 一个多月后,9月9日,阳晓东在深圳一家酒店被抓获,后来,就是这位警官到深圳把阳晓东带回。但是,当押解阳晓东的火车抵达信阳站,信阳警察下车,阳晓东并没有出站,他直接被河南省纪委工作人员带走。

  这一变化,让宋琳娜心宽了许多,“我们就是想让信阳回避,由上级调查这个案件。”

  到了9月17日,当初负责办理阳晓东案件的商城县检察院则向阳晓东家属下达了“取保”通知,宋琳娜签了字,“案件由省纪委负责了,当初通缉与拘留阳晓东是商城检察院批准的,他们是完成手续。”

  逃亡

  这是一个较量的过程,真正的高峰,是阳晓东的“逃亡”。

  8月1日凌晨6时许,“转晴的天已经从窗帘上透出光来,”看守阳晓东的三个人分别在窗前、床前、门前的椅子上打瞌睡,他悄悄从床上起来了。为准备出逃,前天夜里,他是和衣睡的,鞋子也早早地穿在脚上。阳晓东以衣柜为支撑,从看守人员头上轻轻跃过。

  之前,他并不知道他所在的是什么地方,只知道是山区,像是一个度假村,路程离潢川约三小时。他被关押在一楼最里边一个十余平方米的房间里。

  据称是阳晓东亲自撰写的发表在网上的“逃亡日记”,对于这一情节的叙述有如一部好莱坞电影,传奇而又惊险。信阳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胡家斌在9月7日就阳晓东事件接受《信阳日报》采访时曾介绍说:“阳晓东在‘双规’期间,于8月 1日清晨6时许脱逃。”

  阳晓东是在7月25日夜里被带走的。宋琳娜在县网通公司上班,她回忆说,他们住在公安局大院里的家属楼上,四楼,宋琳娜的父母在三楼。她去了父母家,阳晓东一个人上楼去了。没多久,阳晓东敲开三楼的门,说领导找他去谈话,“信阳来人了”。

  宋琳娜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异常,当一个小时后,公安局长润道宏与政委亲自到家里来,送给她对阳的“双规”通知书时,她一下子就“蒙”了,“我问阳晓东犯了什么事,他们都说不知道。”

  到了8月1日,宋琳娜被叫到县公安局,当被告知“阳晓东脱逃了”时,她更感到惊愕,“他又没有命案,不是犯了死罪,没有必要跑。”

  直到阳晓东的“逃亡日记”在网上发表后,宋琳娜才确信他出逃了,“我才知道他还活着,也明白了他逃的原因,就是要上告。”

  从那天开始,宋琳娜也开始了“为夫申冤”的日子。

  据称是阳晓东发表在网上的“逃亡日记”,能检索到的共12篇,从7月26日被“双规”一直记至8月6日。文字流畅,叙事详尽,极具感情,描述了他的“逃亡”经历。同时出现在网络上的,还有举报潢川县公安局副局长邬晓辉的几份材料,阳晓东声称因2008年3月以来举报基层公安机关违法犯罪,遭到了被举报公安机关和被举报人及涉案犯罪分子的联手陷害,“我的生命以及家庭都处于十分危险之中。”

  鸡蛋碰石头

  阳晓东生于潢川,43岁,父母都是转业军人。父亲是湖南人,已于1999年去世。母亲是四川人,曾是县烟草局干部,今年80岁。阳晓东兄妹共三人,他是老大,弟弟与妹妹都在深圳经商。

  9月10日上午,在潢川县城一个安静的小宅院里,本刊记者见到阳母。由于子女不在身边,宋琳娜便请了一个保姆陪伴着老人。老人正忧心如焚。对于本刊记者的登门拜访,很激动。

  老人叫潘国,她最后一次见到阳晓东还是春节期间,正月十五。那天,阳晓东到老人这里来了。之前老人就听说“阳晓东厉害得很,新来的局长都怕他,说他跟局长拍着桌子吵”。所以那天吃过饭,对儿子说“晚一点走,有话跟你说”。阳晓东就在院子里多坐了一会儿。

  老人干了一辈子的革命工作,通情达理,说“只要跟领导闹矛盾,都是底下人不好,有什么事对组织反映,如果对局长有意见,好好地跟他提,不要到处乱说”,“不要犯自由主义”。阳晓东说“他有事在我手里拿着呢”,并不听老人劝解,表示“就是要拿鸡蛋跟石头碰碰”。

  本刊记者见到阳母的这天,阳晓东还在被通缉,下落不明,这让老人痛彻心扉。她回忆儿子的从警经历:读高中时,成绩本来很好,因为当时父亲生病,他辍学去猪毛厂与建筑公司当工人,后来当了三年兵,转业回家,因为爱看福尔摩斯,公安局招警,他积极报名,考中了,先进治安股,后任南城派出所所长,从2000年9月开始任刑警大队长。

  在阳晓东逃亡的第二天,一辆警车出现在阳母的门口,一连数日停在那里。老人很气愤,“干了一辈子工作,从来就没受到过这种待遇。”有时候,她会自嘲,对人戏称这些警察是为她“站岗放哨”来的。

  通缉

  潢川县城并不大,作为刑警大队长,阳晓东是个知名人物。他“性子野”,喜欢游泳,只要水面没有冰封,即使是冬天,也每天都要去水库里游泳,这在潢川几乎人尽皆知。在出逃后,有关他“要回来杀人”的流言顿时四起。

  这也许并非空穴来风,人们注意到县公安局加强了警戒,几个武警在门口站岗,办公楼下与家属楼下,也分别有四名警察把守。

  8月2日,阳晓东即被网上通缉。本刊记者得到了这份公安内部网上对阳晓东所做的“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登记表显示,这一案件的“类别”是“窝藏、包庇案”,“简要案情”罗列了三条,即:涉嫌包庇犯罪嫌疑人李青海、私藏弹药、 “双规”期间逃跑。签发与登记日期皆为8月1日。入省、部登记库日期皆为8月2日。立案与主办单位皆为“潢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

  本刊记者了解到,李青海是潢川县最早的黑团伙老大,东关人,曾经风云一时,后来被判无期徒刑,现仍羁押于新疆某监狱。李青海案是阳晓东在1998年承办的案件,代号为“4-8”涉枪杀人案,李青海本人还是阳晓东带人在潢川县城航空路“北京饭店”二楼亲自抓获。此案破获后,专案组获集体三等功。

  阳晓东逃亡的次日,他的家与岳父母的家即被搜查,并无所获。而通缉阳晓东所称的被其“私藏”的弹药,乃是在其办公室搜出,该子弹为公安局历年发给阳晓东,他没有用完剩下的。

  宋琳娜认为以上述三条理由通缉阳晓东并不成立。本刊记者注意到,在阳晓东被河南省纪委接管前后,一个微妙的变化是,这份通缉登记表被悄悄做了更改:“简要案情”只剩下“涉嫌包庇犯罪嫌疑人李青海”一条,“私藏弹药”与“双规期间逃跑”两条则没了踪影,其他信息则没有变化。

  旧案

  9月7日,针对阳晓东案件,信阳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胡家斌接受《信阳日报》采访时提到,2006年,阳晓东因在“1997-3-8命案”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行为”,导致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被法院判决无罪,根据省委政法委查[2006]199号通知及市联合调查意见,潢川县公安局党委于2006年10月20日给予阳晓东党内警告处分。

  在阳晓东“逃亡”前后,其人其事是热门话题,像李青海案件一样,他办理过的一些旧案也一再被重提,上述“1997-3-8命案”不过是其中一起。

  《瞭望东方周刊》采访得知,该案嫌疑人“张某某”全名张从明,又名张伟。在东关卖鸡鸭的张从明的姐夫孙志成介绍说,1997年3月8日中午,在潢川农行一家储蓄所工作的一名女性在所内被人用砖头砸死,四万元被抢。后张从明作为嫌疑人在郑州被抓获,一张带血的100元面额纸币成了他涉嫌杀人的物证。此后,张从明两次被判死刑,一次无期,后又改判有期徒刑15年,2002年无罪释放。

  孙志成回忆,当年抓获张从明的就是时任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的阳晓东。但是,阳晓东提取带血纸币这一物证时,并无证人在场,以致面对被告一方认为“有人搞小动作,诬陷张从明”的辩白,他无力辩说。2006年,被无罪释放的张从明继续上告,要求追究办案人员责任,经县委书记、公安局长、政委等人给阳晓东做工作,在保证“不影响进步,不影响提拔”的前提下,给了他一个处分,同时承担责任的,还有另外两名副队长。

  殷正发,曾在1995年~2005年间任潢川县公安局长,至今仍然认为“3-8”案件乃是“铁案”。殷正发现在的职务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负责协调政法口与群团口。9月11日上午,在办公室里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殷正发回忆说,当初办理这一案件时,“证据链有点毛病”,提取物证“没有见证人”,导致“犯罪嫌疑人来回翻供”,“工作有点过失 ”,但他认为并不能因此就归咎于阳晓东。

  “把这些事翻出来,还不是为了找他的这不是那不是。”殷正发说。

  大队长与副局长

  阳晓东当年乃是殷正发的手下爱将。“他成绩比较突出,也有个性。办理案子时,吃苦耐劳,不畏强暴。”殷正发说,“凡是搞公安工作的都有缺点,比如性格暴躁,不拘小节。我们用人,主要用他的优点。”

  对于发生在阳晓东与邬晓辉之间的事情,殷正发说,起因本来很小,就是“停职反省事件”,“不让他工作,他要工作。”

  2007年6月8日,阳晓东带刑警大队民警吴某、司机张某从无锡将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郑某押回潢川,车坏了,阳晓东便安排吴与张坐火车将郑带回,他留在无锡修车。在人被顺利带回刑警大队后,吴与张睡着了,郑某逃脱。因为这件事,从2007年6月13日开始,阳晓东被停职三个月。期满后,他仍没能回刑警大队上班,虽然大队长的职务一直保留,后来,他却被安排到政治处,直到被“两规”前,近一年的时间里,一直闲着。

  “没有了工作,就像要了他的命一样。”阳晓东的朋友姚松说。姚松曾经是个老警察,跟阳晓东同时考入公安局,曾同在治安股,阳晓东从警后的第一个案件就是跟姚松一起侦办的。姚松现任县第一汽车运输公司经理。

  姚松说,在停职期间,阳晓东情绪非常低落,“他对刑警工作的热爱可以说达到了狂热的程度。”但是,阳晓东也有缺点,如任大队长期间,“狂”,恃才傲物,对分管刑侦的副局长邬晓辉,无论是资历上,还是水平上,都看不上,“他们之间发生不愉快是必然的。”

  姚松与邬晓辉也是老相识。邬晓辉生于上个世纪60年代初,郑州警校毕业后本来可以留在省厅,但他并不喜欢养警犬的那份工作,回到潢川公安局,却被分到最偏远的上油岗乡派出所,情绪一度很低落。那时候,姚松被借调到乡政府工作,邬晓辉经常找姚松聊天,诉说心中苦闷。后来,邬晓辉被提拔为所长,之后任北城派出所指导员,所长,后任公安局副局长,分管东城分局,2006年4月,开始分管刑侦。

  阳晓东与邬晓辉显然合不来。殷正发说,“几个月不让他工作,的确不正常。”但“主管局长和大队长之间的这种不团结不和谐,只要局长或其他领导出面做工作,不至于出现这种局面”,“放任自流,慢慢就造成他们两人你告我我告你,越搞越复杂。”

  潜规则

  潢川县公安局纪委书记彭峰也是刑警出身,做过大队长,阳晓东初到刑警大队时,也曾是他的手下,9月22日,彭峰在电话中告诉本刊记者,“这个案件是市公安局办的”,他并不知情。而在早前的9月12日下午,潢川县纪委书记陈平江也以相似理由婉拒了本刊记者的采访,“是市检察院办的案件,我们没有参与,所以具体情况不清楚,邬晓辉的事情,则是由市公安局纪委在查。”

  9月12日上午,在潢川县公安局办公室里,新上任的局长张中亮在婉拒采访的同时,则递给本刊记者一份9月7日《信阳日报》刊发的信阳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胡家斌就阳晓东事件接受采访的报道,这份题为《澄清事实依法处理》的报道称,“阳晓东被‘双规’后,群众对其举报信件成倍增长,有些群众甚至燃放鞭炮。”本刊记者试图联系胡家斌,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一位不愿具名的潢川警察,则向本刊记者透露,在阳晓东被“双规”后,刑警大队的确开过会,让大家检举揭发阳晓东。

  这位警察的这席话是在9月10日所说。后来事态的转变,也许让他都会感到意外。中纪委、公安部、河南省委、省纪委的领导都做了批示。局势变得很微妙,尽管“不够级别”,阳晓东还是被“关”在新郑,接受省纪委的调查。之前主持查办这一案件的信阳市公安局纪委以及承办的商城县检察院,面对本刊记者的采访要求,避之唯恐不及。

  后果

  阳晓东举报邬晓辉始于2008年3月份。他的举报是公开的,而且实名,姚松说,阳晓东口无遮拦,从那时候开始,这件事就已是“满城皆知”。

  结果始料未及。“发生在大队长与分管局长之间的争斗,是一个丑闻。整个公安局都受到了影响,干警都无心工作了。”殷正发说,“潢川县公安局经营这么多年的牌子,就这么砸了,我们作为老公安,非常痛心。”

  更痛心的应该是那些更为直接受影响的人。担任副县长兼公安局长的润道宏在阳晓东“双规”期间就被调离潢川。副局长邬晓辉的职务也被调整,开始分管办公室工作了。在河南省纪委接管此案前,他已经在接受信阳市公安局纪委的调查。当 9月11日下午与12日上午,本刊记者两次敲开他的办公室的门时,他都拒绝接受采访,把门闭得紧紧的,本就瘦削的他,精神很不好。

  阳晓东历经磨难,他也不会想到有朝一日居然会被刑警大队所通缉。在度过一段“逃犯”的日子后,中秋节的晚上,他终于可以跟妻子相对公开地通电话了,他告诉宋琳娜,“无论哪一级领导找谈话,都要积极配合,要相信组织。”

  当尘埃初定,尚难见真正的胜者,此时再去考究“逃亡日记”的真伪,也许已失去真正的意义,而一个事实是,在奔波上访期间,宋琳娜提供给本刊记者的阳晓东的日记,并不止于网上可见的12篇,而是有22篇之多,显然,她获得阳晓东的这些文字,比其他人更得先机。

  就在中秋节的前一天,在接到唐警官电话通知后,下午5时,让宋琳娜大感意外的是,她居然又接到了阳晓东的电话,阳晓东告诉她省纪委的工作人员对他态度很好,让她送衣物去。宋琳娜很激动,连夜就赶去了,虽然不让见人,但从一个窗口经过时,虽然只是匆匆一眼,她还是似乎看到了丈夫的身影。  


来源: 瞭望东方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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