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正文

ZT 巴黎惨案,另一种流氓逻辑

(2015-11-17 13:57:07) 下一个

巴黎惨案,另一种流氓逻辑

作者:辛可

 

    04年春节,我在巴黎度过。那是一座让人愉快的城市。街上飘着不少红灯笼,夜色下的埃菲尔铁塔也被灯光染成中.国红。尽管历.史上高卢雄鸡干过不少龌龊事,但尘埃落定,这份特别的祝福还是让我们倍感温暖。

    当然,那时候没有ISIS,巴黎宁静而祥和。当时最走红的是本.拉.登,这家伙正忙着到处放火,建设他的理想国。只可惜壮志未酬,被老美办了。若地.下有知,在遥远的中.国,他老人家还有一帮铁粉,是否会得到些许安慰?

    有些人之所以粉本.拉.登,大概与他性.感的大胡子无关,而是因为他跟老美不共戴天。特别是911的喜讯传来,着实让不少中.国人爽了好一阵。在他们看来,老美是万.恶之源,只要跟老美作对,哪怕比肩禽.兽,也是当之无愧的英雄。

    罔顾是非,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就是他们的逻辑。受惠于这一流氓逻辑,普大帝据说也搞了十几亿粉丝,风头当.世无双。当然了,最牛逼的八零后金小胖,也沾了不少光。

    发生在巴黎的恐怖袭.击,惨.剧人寰,作.恶者天良丧尽,全世界为之震.惊、悲哀、愤怒。但有些中.国人却表现出一贯的冷静,除了幸灾乐祸地咒骂老美,甚至吝啬得不愿意表达哪怕一丝同情!

    专.家们又开始贩卖只红不专的学问,所谓中.国走了狗屎运,赢得一个重大战略机遇。自我记事起,但凡地球上发生天灾人.祸,总有人认为,这是中.国的重大战略机遇。我所不解的是,既然天天走.狗屎运,怎么100多年过去了,还是这副操性?

    人家死老婆你却想着入洞房,是不是太过阴暗、卑鄙?就算你心里痒得厉害,可人家尸骨未寒,讲出来会不会有点恶心。至少应该憋上几日,再晒幸福拉仇.恨也不迟吧!

    “人之初,性本善”,大家都受过类似的道.德教育。何况在夫子看来,若没有恻隐之心,根本与禽.兽无异。可不知自何年何月起,中.国出现了如此多的冷血动物。凡事都讲阶.级斗.争、政.治正确,喜欢从恶的角度去解读他人,跟ISIS一样冷血,一样没有人性,至少在精神上殊途同归。

    在有些人看来,老美是万.恶之源,巴黎惨.剧概莫能外。原因大致有二,一是美国人扶持ISIS对付巴沙尔政.权,结果养虎为患;另一种推论是,美国人搞乱.了叙利亚,滋生出ISIS。类似伊拉克、阿富汗的悲剧,皆老美一手导演,如此等等。

    好吧,就算是吧,我不想争论这个问题。我想讨论的是,像萨.达.姆、卡.扎.菲、巴沙尔这种货色,该不该搞掉?以我的观察,这些政.治流氓对自己的人.民犯.下的罪行,跟ISIS等相比毫不逊色。既如此,清除他们何罪之有?

    也许有人会说,就算他们是流氓,可搞掉他们局面更糟糕,甚至弄出各种怪物。在我看来,这种逻辑有点可笑——为了避免出现新流氓,可以任由旧流氓胡.作.非.为!事实上这完全是两码事。流氓就是流氓,不管穿鞋的还是光脚的,都应该彻底铲除,这才符合人类的公义。

    进一步讲,这些光脚、穿鞋的特殊型号的流氓,究其本质,无人能脱掉恐怖分.子的嫌疑。本拉.登、ISIS也好、萨.达.姆卡.扎.菲金小胖也罢,哪一个不在使用各种卑鄙下.流的手段,对人.民作.恶?

    为了证明不是信口开河,有必要就恐怖分.子的概念做简单解释。在我看来,所谓恐怖分.子,就是罔顾人类公义,用暴.力手段伤害无辜民众的人.渣。何谓人类的公义,就是人类社.会应该遵守的基本价值。说学术点,就是自然法。

    如先贤洛克等所言,人的自.由权、生命权和财产权是不可侵犯的,必须得到法.律与公共道.德的保护。这是我们判断人类行为的是非标准。一切违背自然法的行为,都是对人类文明底线的挑战。搞到无.法.无.天的地步,就是恐怖主.义。

    也就是说,巴黎惨.剧,究其根源,与文明冲.突、信.仰差异没有必然的关系。我并不完全认同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一书中,关于这个问题的判断。根本的原因是,我们是否遵守了自然法,或者说人类的基本价值。

    至于信.仰,那完全是个人自.由,爱信什么阁下随便。当然了,你也有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别人无权干涉,哪怕是挥刀自宫,去当太监。但不管干什么,你都不能侵害别人的权.利,否则就要被惩处甚至消灭。ISIS之恶,不在于他们信.仰什么,而是根本无视他人的基本权.利,毫无人性、肆意妄为。

    如果以此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萨.达.姆卡.扎.菲金小胖,以及早就挂了的斯大帝等形形色.色的牛魔王,他们之所作所为,跟ISIS、本拉.登有何不同?既然都是以暴.力方式横行不法、祸.害无辜,为什么前者是恐怖分.子,而后者不是?

    前者以血.腥的手段草菅人命、荼毒生灵,其邪.恶让人颤栗,那后者呢?萨.达.姆亲手制.造杜贾尔村惨.案、大肆绞杀库尔德人;斯大帝搞肃反,清洗了上千万同.胞,在远东屠.杀30多万中.国人;在金小胖治.下,人.民辗转沟壑甚至被炮决……如果这不算恐怖,什么叫恐怖?

    前者四处劫掠,积累了惊人的财富,作为横行不法的资本,那后者呢?他们以国.家的名义,通.过暴.力手段,把国.民的财产据为己有,任意挥霍。在他们治.下,人.民何尝有财产权可言?想想发生在这些国.家的集体化运.动吧,哪一次不充满血.腥,不是彻头彻尾的强盗行径?

    前者以无情的手段,剥夺了其他人的自.由权.利,甚至连他们的同.伙也未能幸免,那后者呢?在后者治.下,民众可曾有起码的自.由?除了牛魔王自己,谁不是噤如寒蝉,时时刻刻生活在恐惧之中?发生在类似古拉格群岛等集.中.营的人间惨.剧,跟前者干的,有没有根本的区别?

    在前者治.下,任何他们眼中所谓异端思想和言.论,都被禁绝,甚至遭到残酷镇.压,诸位想想,在后者治.下,除了无底线的歌颂,何有思想与言.论的自.由,人们因此受到的迫.害,比前者更人道吗?前者对每个人进行洗.脑,后者不洗吗,甚至洗得更彻底!

    前者肆无忌惮地摧毁一切他们不认同的文化遗产,视之为洪水猛兽,后者又何尝不是。炸掉卡拉扬大佛跟砸碎圣贤像,有没有本质的区别?殷鉴不远,想想那些狂.热的历.史镜头吧。如果得了健忘症,至少还有金小胖不辞劳苦,为大家现身说法!凡他们掠过的地方,哪里不是文明的浩.劫、文化的废墟?

    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不管穿鞋的、光脚的流氓,就奴.役、荼毒民众的手段而言,一丘之貉罢了。都是以个人意志代替法.律,把暴.力和谎.言作为实现上述目的的唯一工具。一旦违背了他们的意志,任何人不经必要的程序,都可能被剥夺一切权.利,甚至像狗一样随意杀.害!非法与暴.力就是他们眼中的正义,谁会在乎人类的基本价值,谁不是禽.兽般对待自己的同类?

    既如此,为何要厚此薄彼?大家都犯.下了奴.役民众、反.人.类的累累罪行,有的被视作千夫所指的恐怖分.子,有的却总有人为其辩白,这公平吗?如果不以自然法作为评判是非的标准,刻意混淆是非,这个世界还怎么玩?

    ISIS等恐怖组.织当然应该被铲除,而那些以国.家名义搞恐怖主.义的,包括萨.达.姆、巴沙尔等等,就不应该一并铲除?叙利亚今日之乱局,全然是老美之过吗?如果萨.达.姆、巴沙尔不做无.法.无.天的牛魔王,能眷爱自己的民众,老美岂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动手?当大多数人.民已忍无可忍时,牛魔王能幡然悔悟顺从民.意,至于搞成这样吗?

    我根本无意为老美辩护,甚至对其霸道行为多所不齿。但凡事总要讲点因果吧。谁是罪恶之源,谁兴风作浪,谁在落.井.下.石,不是很清楚吗?某些人是否应该把问题搞明白了,再去点赞或操别人的祖.宗。

    有人.大概又要祭出所谓“主.权高于人.权”来狡辩。作为研究历.史的学徒,我自然深知主.权的价值。回顾百年国史,我对这一点的感受不会比别人更浅。问题的关键是,我们要不要把主.权跟人.权分开甚至对立起来。如果民众没有起码的生命权、财产权、自.由权,还要所谓的主.权做什么?难道我们就喜欢一世为奴,甘心为此牺牲做人的尊严,像畜.生一般活着?

    国.家是什么,国.家应该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如果个人的自.由权.利得不到保.障,任由一帮强盗以国.家的名义巧取豪夺,那基于这一事实的主.权有何价值可言?国.家应当庇护民众,主.权必须建构在人.权的基础上,这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前提,谁也不能例外。

    依据自然法,人是为自己的幸福活着的,并为了有效保.障自己的幸福创建了国.家,这是国.家得以存在的唯一理由。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国.家根本就不应该存在,除非大家都是受.虐狂,非要当牛做马不可。

    无论何处,当普通民众的基本权.利被剥夺时,基于人类的公义,大家就应该合伙终结这种罪恶。不干涉政.策是有底线的,不是绝对的,这个底线就是人.权,就是自然法。当你违背了这些,你就是人类的公敌,主.权至上的借口不会也不应该成为流氓的护身符。

    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人关起门来打老婆,大概也类似主.权的范畴吧。可问题是他把老婆打得皮肉模糊,作为邻居,我要不要干涉这所谓的主.权呢?基于人道,我当然不能看着她被蹂.躏,只能冲进去,劝劝架,或索性揍这个王.八蛋一顿。如此,你能指责我就是干涉别人的主.权吗?

    所以,不要把主.权这个问题绝对化、庸俗化,如果它已经成为某些人作.恶的工具,大家就应该合起伙来,把这些奴.役民众的人.渣、恐怖分.子揍扁。只有这样,才能帮助生活在那片土地上的民众,真正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享有国.家主.权的光荣。

    如果我们总以不干涉政.策为借口,对别人的苦难视而不见,就是以某种看似合理的方式作.恶。也许有人会说,就算他们是人.渣,也应该由民众自己来解决。这当然是好办法,可问题是面对强大的国.家.机.器,他们如何解决?老百.姓能把这些牛魔王怎么样?类似上文的例子,如果不借由外部的力量,那个可怜的女人只会被活活打死,道理就这么简单。

    很多人知道,在美国,民众是可以持枪的。这确实造成了很多社.会问题,但很难调整,因为这是法.律赋予民众的权.利。之所以这样,原因很复杂,比如建.国时州权的问题、民兵的问题等等。其中至为关键的一点是,为了避免出现牛魔王,人.民必须保存自卫的能力,必要时拿起武.器进行反.抗。托马斯.杰斐逊就有相关的经典论断。

    可在萨.达.姆、巴沙尔等牛魔王治.下,手.无.寸.铁的民众,哪里有反.抗暴 政的能力?如果没有别人的帮助,单靠自己,能改变当牛做马的命运吗?这不是多么伟大的理论,这是一个基本的事实。

    有时候,我们看问题,应该站在人类道.义的高度,而不是完全拘泥于某种狭隘的政.治或国.家利益。基于人道主.义的原则,我们就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对于形形色.色的流氓和强盗,就应该动员全人类一切正义的力量,无情铲除之。对ISIS是这样,对萨.达.姆等牛魔王,更应该如此。

    我重申一次,在铲除ISIS等极端组.织的同时,必须一并铲除以国.家名义搞恐怖主.义的牛魔王。流氓就是流氓,不存在优劣之分。进一步讲,后者才是万.恶之源,他们不乱搞,前者也就没机会兴风作浪。如果你对打流氓不感兴趣,至少应该保持沉默,而不是幸灾乐祸、助纣为虐,忙着为后者点赞。

    没有人性,不会存在其他的XX性。没有恻隐之心,凡事不从人道主.义出发的爱.国者,很容易走火入魔,成为ISIS一般的货色。历.史已证明了这一点,现实亦复如是。一个大国,如果对这一根本原则视而不见,终将成为文明社.会的弃儿,何有光荣崛起可言?

    中.国不应该是险隘民.族主.义的顽固堡垒,而应该成为捍卫人类基本价值的中流砥柱。否则,就算是如何风情万种、腰缠万贯,都无法得到世人的尊重,所有的努力最终不过是黄粱一梦!

    讲这些话,不是要为老美等辩护。事实上我对此不感兴趣。我念兹在兹者,唯脚下这片土地,以及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民众。我时刻期盼着,他们能够得到真正的幸福,并以此为基石,构建一个伟大的国.家。但不少人展示出的人性的冷酷与险隘民.族主.义的狂.热,让我倍感焦虑。如果任其横行,中.国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一百多年来,我们已为此付出了太多太多!

    即便你不同意我的观点,但请你相信,我说这些话并无恶意,更不存在哗众取宠的动机。我每天都试着说服自己,一切并没有我想象得糟糕,希望丛生在原野上,花朵将在季节的召唤下盛开。这对我非常重要。可耳闻目睹的种种,总让我感到无奈甚至绝望。我尝试过保持沉默,但做到这一点似乎更难。

    此刻,我坐在书房里,望着窗外.阴冷的城市,想起在巴黎度过的那个春节,被遗忘的、模糊的段落变得清晰,包括街灯下略显冷清的街道、一张张陌生的笑脸。生命脆弱如芦苇,我们都将在岁月中老掉、死去,但文明的记忆却永世长存。我相信不幸终会过去,正义终会战胜邪.恶。欲达此目的,除了合伙干掉这些人.渣,我们别无选择。

    愿那些无辜的死难者安息,在天堂里继续他们此生未完成的、关于爱和希望的故事。那里应该没有苦难,没有恐惧,没有不公,每个人都如先知所预.言的,得到自.由与富足。再没有谁会伤害谁,因为流氓和人.渣都被送进了地狱,那是他们唯一的归宿。

    辛可清晨于北.京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博主已隐藏评论
博主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