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只寒号鸟的幸福生活

如果您在祖国大陆上的小学,相信你也记得寒号鸟的故事,敬请观看:两只寒号鸟的幸福生活.......
正文

我有三千烦恼丝

(2007-01-21 01:01:55) 下一个

不知道为什么古人管头发叫“烦恼丝”,头发似乎是红尘俗事的象征,削了发仿佛就此了断了世事羁绊,从此过上无欲无求的生活,冷眼看沧海变桑田、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电影里表现主人公万念俱灰,必定是青山古刹、夕阳斜照,暮霭中传来几声悠悠钟鸣,主人公跌跪在蒲团上,苦苦哀求满脸淡定的老僧(或老尼)为其落发出家……结果,只见那老僧(或尼)眼皮都不抬,缓缓吐出一句“阿弥陀佛,施主尘缘未尽……”

于是我们就都悟了:哦,原来头发即是尘缘阿。

古人的头发即尘缘一说,大概是来源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剃了头意味着连父母也抛弃了,那自然是断了尘缘。尘世间自然是烦恼不断,所以叫“烦恼丝”蛮贴切。

不过我的“三千烦恼丝”另有一方含义。因为俺的头发真的只有三千!所以真的叫人烦恼“透顶”阿!窃以为作出这个词语的人也必定是个跟我一样的毛发稀少的人,方解其间味。

话说我身带两绝。这第一绝,掌纹杂乱,已经到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地步,迄今为止,无人能敌。每每大家讨论起手相之类的,有人伸出手“夸耀”自己掌纹独特,我总是非常不屑的瞄一眼,然后大义凛然地伸出我的手——通常对方就只好羞怯的缩回去了……起初,看到别人的手光洁如新,三道粉红色的纹路清晰可辨,吾心偿以为异,久,方知非其异,而吾自异于人焉。呜呼,不知道俺怎就生成了这样,除了四道主线,还有无数细纹纵横交错、杂乱无章,莫可一辨。据说,像我这样的掌纹是命中坎坷,一生历经挫折、颠沛流离的表现。为此,我只好发挥阿Q精神,自我安慰:这只是人生丰富的表现……坎坷一下,人生就完整了。

我的第二绝,就是头发稀少。这毫无疑问是拜俺姥姥所赐(更老的一辈俺没见过,恐妄言不敬)。俺姥姥的几个姐妹俺也见过,无一例外,头发出奇的少,差不多可以说就是秃了吧。都说男秃子比女秃子多,怎么偏偏到了我家就中了彩。我是看着老妈的头秃下去的,老爸一头浓密的卷发没有给我,却给了我哥……我妈总是说我生下来的时候,一头卷发,漂亮着;而我哥到了六个月,还一毛不拔地光着呢——可见世事难料。

老妈是个不爱红妆、爱武装的人,记忆中她从来没有给我梳过辫子。所以我在小学六年级以前一直是短发,老妈美其名曰“山口百惠”头。于是,我就喜滋滋地顶着半个锅盖或是一颗卷心菜上学去了……到了小学六年级,自我意识猛然觉醒,第一次给自己梳了两柄小刷子,于是就被同学惊为天人……(最后一句是俺编的)。

事实上是,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并不知道自己头发少,就像我不知道自己掌纹杂一样。我非常非常羡慕我的同桌,那是一个圆脸,大眼睛的小女孩,叫张越(张越小朋友,看见请回话,祖国人民想念你)她有一头乌黑及腰的长发,每天她妈妈都会给她编成一条粗粗的麻花辫,然后再折上去,看起来就是一条复式麻花辫了,长度正好到肩。每天她走动的时候,那条复式麻花辫就随着一起跳跃着,看得我心里痒痒的,好希望我妈也给我编一条。

这位叫张越的小朋友超级可爱,以至于我现在回想起来,依然活灵活现。那阵子正流行《婉君》,全国人民都为小婉君痴迷,我很不理解,明显不如我的同桌嘛,眼睛不如她大,不如她圆亮,睫毛不如她浓黑。笑起来那两个酒窝,还有那条复式麻花辫……根本不能比嘛。

说起我小学的那个班,那可真是人才辈出,俊男美女的世界啊。我们那个班叫什么音乐实验班,除了学习以外,还搞些吹拉弹唱的活儿,以满足领导上的观赏需求(“领导上”,此参见王小波《红拂夜奔》)。我也因此认识了几只蝌蚪、拨拉了几下琴。进咱们班估计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那些个歪瓜裂枣的统统剔除掉,模样周正的里面还得筛一筛……结果就是,我们班上拉出来拍一部《红楼梦》绝对没问题。有一个小女孩特别像陈晓旭(林妹妹),还有一位“宝姐姐”,个人觉得比张莉有美之而无不及,另一个很像大婉君。还没算上我同桌这种自成一家的美法……不仅美丽,而且个个能歌善舞。我这样说,没有自吹自擂的意思,因为我是半路出家转学进去的,与他们那些根正苗红的不一样。每次看小学毕业照,我都只有自惭形秽的份儿。不过,值得吹嘘的是,我转学两周赶上选举,在无提名候选人的“海选”中,我莫名其妙的就当上了小队长(我发誓没有自己选自己,那时候年幼无知,还不知道有如此先进的手段),再过一个学期就荣升“常委”了。可见人格魅力阿!

从我们班里走出了无数班花、段花、校花,以至于上高中的时候听同学追忆他们初中的那几朵花,结果都是我的小学同学。而我也终于得以在班级照片中扬眉吐气,绽放出“迷人”的笑脸……事隔多年,斯人依然历历在目。直到前几天在网上遇见一个老同学,两人还不禁感慨一番,他说原本也没觉得怎样,只是一升学发现班上的女生怎么都这么丑阿。我原以为我们班的男生多有福,这才知道那哪是福气,根本是折磨。就好像原本天天吃着蛋糕,也没觉得幸福,突然有一天起统统换成了窝头,追悔当初没有好好珍惜再加上对未来的绝望——人生对那群小男孩真是太残酷了!正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至于我,倒是感到无比幸运,很有一种芝麻开花节节高的感觉。

说回到我的“三千烦恼丝”上。我毫无道理的相信只要我也梳那么条麻花辫一定也会光彩照人。于是12岁半的时候,头发也够长了,技艺也掌握了,所谓天时地利人和,我迫不及待地给自己圆了梦。结果令我非常不满,编出来两条细细的小绳儿!我这才明白人跟人是不同滴、头发跟头发也是不同滴。这大概是我对头发少的最初认识吧。

不过,这寥寥几根头发并不能阻止我改造它们的热情。“上帝给女人一张脸,而她能自己打造出另一张脸……几根头发,能梳出无数花头”。不过,我的实践活动大多停留在自娱自乐的阶段,很少出来吓人。以我老妈为参照物,我无疑是属于“极爱美”的那一类人,为此我常常感到惶恐不安,为自己没有把所有的智慧和精力都运用到建设祖国的大好河山以及为这种建设而进行的必要准备工作中去,而感到内疚不已,我不断自责,又不断自我安慰:爱美乃人之常情。始终处于循环往复的尴尬境地。

直到有一天,和一友逛街,我忏悔道:没办法,我觉得我天生就属于比较爱打扮的那种人……结果,她盯着我看了半天,很认真地说:我觉得像XXX那种人是天生不爱打扮的;像XXX那种人是天生很爱打扮的;而我们俩是属于中间的那一种……一句话,说得我感激涕零,拉起她的手,从此引为知己,我终于跳出了那个尴尬的大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臭美生活。当然我把她引为知己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她和我一样有着“三千烦恼丝”,我们俩难分伯仲。自从认识了她,我就不怎么发愁秃顶的问题了,一想到有人陪着一起秃,我立马坦然了。所以找一个同病相怜的人是何等重要。哲人怎么说来着?找一个朋友分享,痛苦可以减少一半,而快乐却会加倍。

其间,我平生第一次烫了头发,长发大卷,略略掩盖了头发稀少的事实。两周前,在经历过每次洗头都如同一场艰苦而卓绝的战斗并且需要掉发无数后,我终于败下阵来,剪了个干净。这一剪,才心惊肉跳地发现秃顶不是梦,而是不远的将来……恐惧之中,急急上网求救:

弟兄姊妹们,不论是现代科技、还是祖传秘方,本人来者不拒,均愿一试。(真是病急乱投医阿)老天阿,我也不过就是多长了几条掌纹,犯得着这样对我吗?!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