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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告签证申请者,美领馆真实一幕之三

(2006-09-07 00:35:30) 下一个
首先,即使你的条件很好,即使你申请的是H1B,或是其它不能以移民倾向拒签的签证如L,P,Q。。。或移民签证,也不要认为VO一定不会拒你。由于外交特权和不受美国境内法律和联邦司法架构的管辖,领馆VO有着极大的自由裁量权,有时拒签的理由非常牵强甚至明显不合理,但他们就那样做了,只要被拒的拿的不是外交护照,我是VO我怕谁?鲜红封皮的当然另当别论,毕竟国务院不会允许拿美立坚合众国的国际关系开玩笑。。。。
当然,被某个VO拒后,还可再约新的interview,由另一位来重审,但从以往经验看,VO们普遍对曾在美转身份的申请人有某种歧见,特别是短期签证进入美国后转的,第二名VO也不一定能免俗,即使他/她是公平的,现在约第二次面谈需要时间,有时雇主等不及,另雇别人,H1B就失去了基础。
2,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对已在美国工作的申请人,至少准备3个月以上的pay check stub,这样可使VO无法对你职位的真实性提出怀疑。如身份有任何gap,即使在grace period之内,都应准备好有关文件,解释的台词和证据,(中文的要附上英文译文),如生病及住院的医生纸或是楼下一位寄到移民局后,移民局要求转寄另一中心的信等,这些都有助于说明为什么当时没有及时提出申请,而导致了gap.
3.当VO提出怀疑时,明确的表达你的意见,如认为自己有理就毫不迟疑地反驳,特别对母语不是英文的同胞,要事先想好可能出现的情况和反驳的言辞,临时组织往往效果差或来不及反应。
4,如被不合理拒签,在补充材料重约面谈同时,应让雇主联络本州参议员,在面谈前两三天发传真给领馆的nonimmigration visa section的chief,提醒对方重视,这通常会导致另一名较公正的VO处理。
本人一位早年认识的朋友D小姐,曾有允许移民倾向的工作签证签不出来,却签到不允许移民倾向的B签证的怪事。她大陆出生,持香港身份证明书CI(是当时港英政府入境处发给非本港出生的香港居民的护照)当时由于在港资驻北京的分公司担任负责人,因此在北京美国大使馆申请几乎与H1B属于同类的L1签证,也就是说是做为香港公司驻美分公司的经理派驻,她根本没想到自己会拒签,当时是九十年代中期,在内地投资的外商还不象现在这么多,做为公司董事,D小姐的资产远超过美国投资移民的要求(100万美金),况且她以前还去过美国两次,每次都按期返港(去美国时因赴港定居不到7年,持的是另一种香港证件,专门发给新移民的DI,所以没能拿到十年签证)
然而,她两次碰到同一有强烈偏见的VO,一周内连续拒签两次(当时还不用预约,直接排队)这位白人VO并且收走了她的I-797批件,使她无法再申请L1签证。而拒签的理由,第一次是说他不相信一家香港的公司,而且以前不是做金融的,有理由会到美国去投资金融服务业,而且也没有证据显示这种投资会赚钱,所以不可信。第二天,D小姐带上了公司给股东的投资分析报告,还有在香港的房契和600多万元港币的存款和债卷凭证,他又说报告的全文没有译成英文,他看不懂。(实际上有一份英文的摘要,另外在场有多位中方雇员,其中任何一人都可在一分钟内帮助判定这份中文文件是否就是该投资报告)当她提出要求中方职员帮助鉴定后,VO粗暴地说她们都很忙,没空帮看文件。而且告诉她不要再来了,她不会得到签证,并收走了I-797。眼看赴美计划几成泡影,D在愤怒之余决定回香港签,但又担心香港美领馆要税单,而她几年中都是在内地报税,怕因此一脚又把她踢回来,于是回港前决定再试一次,因时间来不及重办批件,改成申请B1。这次运气好的出奇,遇到一位华裔VO,当这位GG接过她的CI时不紧惊奇地问:你为什么会拒签两次呢?你不是去过美国吗?当D说完前因后果,并解释说因时间关系,厚厚一本投资可行性报告来不及译成中文后,GG也愤愤不平,说中文我看得懂,把中文的投资报告给我,他接过报告只扫了一眼,就告诉她签证批准了,是10 年的B1/B2,她可以自己决定在美国或中国继续申请L签证。
D终于在美国拿到了L1和绿卡。即使用挑剔的眼光,也很难找到不符合L1签证的条件,她所工作的公司在北京,上海和广州都有分公司,她任分公司经理已有数年(移民法规定至少一年)公司有印刷精美的小册子介绍,可惜VO拒绝看。如果说D有什么疏失,大概只是她在VO没要求的情况下主动出示了个人财产证明,引来这位白GG的不爽,但如真的如此,他就可能是有有种族歧视的倾向了。毕竟他执行的是美国的外交和领事政策,不应把自己的个人好恶凌驾于美国的法律和利益之上,况且D只是获得签证心切,并无炫耀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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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真是土包子 回复 悄悄话 向白兔女士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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