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之嚎

野狼乃勇猛之兽,喜群居,尚团结。攻则群嚎而起,退则齐喑而下。不求单兵格斗之高下,不究一时得失之胜负。乃智勇双全之灵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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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木棉红满天

(2019-10-18 11:46:28) 下一个

很喜欢这句歌词“高粱熟来红满天”。

但是真实的这种高粱红漫天的画面从未见过。看过不少高粱红的照片,场面确实壮观,但也只能给人红满地的感觉。理由很简单, 如想壮观,只能俯拍,如想满天,只能仰拍,但仰拍高粱,红就不够了。

于是我想到另一个红满天。野狼年轻的时候曾在广州生活过几年,住的地方离陵园西路不远。那里道路中间离岛和路边栽有木棉树。我这人对花草树木认识很少,好多植物叫不出名字,当时不认识这种木棉树。 

90年代呆在广东的感觉是很时髦的,我们系那届毕业的博士共5人,两人留校,三人到了广东。广州的景象是,街上要多繁华就有多繁华,同时街上有多乱就有多乱。大白天在主街道上就有骑摩托车抢女人脖子上金项链的, 但同时好多店铺门面几乎可以日新月异,让你感受到他们的钱可以赚得多快。 

刚到的那几个月我是不太适应的。 第一是听不懂粤语,你不说粤语,人家就把你当北佬来歧视; 第二是动不动就上火, 喝烧酒上火, 吃炒饭上火,吃炸花生米上火,不喝汤也上火。有时我时常怀疑自己,当时为啥非要要来这里。 

当然也有让人兴奋的。 比如教研室搞个设计项目,画画图每天就可以拿200元。 发了钞票,走到友谊商店给老婆买个千元的生日礼物,那感觉相当爽。 

正好那个时候媳妇怀孕到北方娘家养胎生娃,我在广州虽有几个朋友,但都忙着找钱,不能常聚。晚上除了看看香港电视台的节目,就没什么娱乐了。不过有时候我还是喝点烧酒,然后第二天猛灌王老吉降火。

广州的冬天是不错的,不冷,当然也不热。当时我除了给老婆买千元大礼外,对自己下手也挺狠。一天,在一个哥们的鼓励下,700多元买了一件黑色皮夹克。当时野狼不胖,体型非常好,按那个哥们的说话,那皮夹克套在我身上,不长不短不肥不瘦不张不紧。镜子里看看自己,也觉得很得意。 

问题来了,天气太好,没法穿。即使是冬天,穿出去都觉得热,只能把前面拉链打开。 但打开了,皮夹克就那么有型了。没办法,只有等晚上凉了,穿着过过瘾。 

春节过后, 狼崽出生了,狼嫂也准备南下了,野狼有点新年新气象的感觉。恰好这天气温有点低,但阳光不错,于是野狼特地穿上朋友从香港帮着买来的美国牛仔尖头皮靴,时髦牛仔裤,戴上墨镜,然后套上这件黑色皮夹克就上街了。

感觉很爽,闲逛了一个多小时,就到了上面提到的陵园西路。

非常突然,墨镜里面忽然觉得进来了新的色彩, 摘开一看, 盛开的红色木棉几乎占满了我整个眼眶。 

来广州半年多了,整天专注着找钱,即使有花在我面前晃过,我绝不会投下一丝专注。但是眼前的景象不同, 那种红,那种在眼睛和天空之间狂慢的布置,让我瞬化痴醉。

为了不影响行人,我站到街边某处继续欣赏,同时越来越为自己这身装束感到羞耻。我感觉风中舞动的那片片木棉红叶正齐刷刷地嘲笑着我的俗念和陷落。在这木棉红满天的春天里,我如同去秋的枯叶,干瘪而腐臭。

尽管我还想在那里观景,但那身装束让我越来越不自在,甚至心里将自己和宾馆街上那些站街女类比。我拉开皮夹克拉链,低头弯腰急速而去。

日后,才有人告诉我,那满是红花的树叫木棉,那是广州的春花。

不知为何,虽然之后仍在广州呆过几年,却没再去陵园西路观赏木棉花开。但每次看见那件黑皮夹克,眼前就会浮现木棉红满天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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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4)
评论
大汉唐 回复 悄悄话 何日重返歌舞地,木棉花暖鹧鸪飞
梅华书香 回复 悄悄话 真是好文章!我2006年出国买了一件皮夹克3000元,我回中国看父母的时候被我女儿捐了,真是哭笑不得!谢谢分享好文章了!
京华人 回复 悄悄话 90年代七百多买皮夹克够便宜的!记得96年我在北京的当代商城看上一件棕色皮夹克,要价2600元!实在是抵挡不住诱惑,咬牙买了下来。后来,这件皮夹克伴我来美,直到今天。
我冇醉 回复 悄悄话 我们见多了没感觉,木棉红外还有凤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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