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 博客访问:
正文

第六章 动物的“爱情”和婚姻制度之矛盾

(2005-06-20 19:43:50) 下一个

 

 

作者:郭知熠

 

 

 

我们在上一章中再次讨论了性欲与爱情之间的关系。其实,性欲与爱情之间的关系问题也一直是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一般人都认为性欲是爱情产生的基础。但是,在对个体爱情的考察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性欲和爱情之间的相互分离的现象。这似乎构成了一对矛盾。

 

笔者对这个矛盾的解决方案是将性欲“转换”为爱情产生的群体基础。也就是说,我们通常所以为的“性欲是爱情产生的基础”这个命题是极其模糊的,稍加分析就可知道,其实这个命题如果表述为“性欲是爱情产生的群体基础”,那么这个命题就是正确的了。因此,我们可以说,性欲不是爱情产生的个体基础,但性欲一定是爱情产生的群体基础。笔者以为,这个结论解决了性欲与爱情之间的关系问题。而且这个答案不仅仅只是观念上的随便组合,而是符合爱情现象的实际情形的。

 

在爱情产生的三大群体基础中,性欲和结合欲恐怕不会有多少异议。但也许会引起较多异议的是人类的婚姻制度是爱情的一个群体基础这个结论。我们曾顺便提出过,对于个体而言,这个结论是大错特错的。因为个体必然是先有爱情后有婚姻的缘故。

 

有朋友在读过笔者关于爱情产生的三大群体基础后,曾对笔者所说的人类的婚姻制度是爱情产生的群体基础这个结论有不同的看法。在这位朋友看来,动物之间也是有爱情的,但它们却没有任何“婚姻制度”。有些动物对它的“爱人”特别忠贞,它的“爱人”死后,它会一直郁郁寡欢直到生命的终点;有些动物与它的“爱人”总是形影不离,似乎它们的“感情”达到了水乳交融的地步。如果笔者的人类的婚姻制度是爱情产生的一个群体基础这个结论成立的话,我们就势必要否认动物之间存在着爱情这个结论。这看起来应该是一个矛盾。一方面,动物之间存在着爱情这个事实。另一方面,动物世界里明显地没有什么婚姻制度。

 

这个问题初看起来确实是一个问题。如果不处理好的话,它将直接影响笔者的所谓爱情产生的三大群体基础之说的正确性。

 

笔者对它的解决方案是坚决否认动物世界里(如果咬文嚼字的话,是除人类以外的动物世界里)存在着爱情这样一个东西。爱情不存在于动物世界,爱情是人类的特权,是人类的专宠儿。

 

笔者显然不是任何意义上的研究动物问题的专家。因此,笔者的这个结论也许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基础,因为笔者对动物世界知识上的匮乏。但在笔者看来,爱情是一种深刻和复杂的感情,是与人的思想紧密相联的。它是基于人类是有思想这样一个前提的。离开了思维,爱情就无从谈起。其它动物都是不能思维的,所以它们不会有爱情。另一方面,动物之间的“亲密”和“忠诚”并不能算着我们通常所理解的爱情,那只是动物之间长期相处所形成的固定联系,或者说那只是一种习惯。这种现象对于那些养宠物的人来说,应该是深有体会的。

 

笔者曾读过一个故事。一位老太太养了一条狗,这条狗在她丈夫去世后就一直陪伴着她。后来,这条狗老死了,这位女士痛不欲生。读者诸君,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出,这位老太太与她的狗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固有联系之关系,而不是一种爱情之关系。这种固有联系因为狗的死而被切断,所以,这位老太太会无比地悲伤。如果要说人与狗相爱,岂不是太荒唐了吗?所以,我们说动物世界里没有爱情,就好象这位老太太与她的狗之间也没有爱情一样。他们之间存在的只是感情。

 

亲爱的朋友,读到这里,也许你还会觉得,“人类的婚姻制度是人类爱情的群体基础”似乎是比较容易驳斥的。但笔者想在这里表明的是,这个结论其实是很难驳斥的。笔者将在这里向你陈述如果你试图驳斥它,你将会碰到的困难。

 

也许你会说,“我只需要证明动物世界里存在着爱情这样一个事实,那么,郭知熠的堡垒就会不攻自破了!”

 

首先,要证明动物世界里存在着爱情并非易事。这在于我们所理解的爱情是建立在人类思维的基础之上的。其次,退一步说,即使你能证明动物世界里存在着爱情,郭知熠的堡垒也没有被攻破,因为你并不能立即推出人类的婚姻制度不是爱情产生的群体基础。笔者可以很容易地逃过你的指责。如果你找到了某种动物,并证明了它们之间确实存在着爱情这样一个事实,郭知熠只需要辩驳说它们之间也确实存在着某种形式的“婚姻制度”就够了,也许这种“婚姻制度”与我们人类的婚姻制度不太一致,但一定有相似的地方。

 

以上我们都是在玩逻辑游戏。但我们玩这个游戏的目的是为了表明人类的婚姻制度确实是爱情产生的一个群体基础。

 

人类的婚姻制度是与人类的私有制几乎同时产生的。人类的婚姻制度也是以私有制作为前提的。私有制建立起了人类的所属观念,而只有婚姻制度才能真正地使这种所属的观念以制度的形式稳固下来。因此,你会在恋爱的时候有很强的嫉妒心,你还会在恋爱的时候有极强的占有欲,这些都是因为所属的观念在你的心目中作祟的结果。

 

有些人说,一个真正恋爱的人是不会嫉妒的。这是大错特错的一个结论。嫉妒是爱情的一个本性,它根植于人类的私有观念,它也根源于人类的婚姻制度。可以这么说,一个在恋爱中没有嫉妒的人不可能是在真正地恋爱。那些说他们如何如何地爱着一个人,而没有丝毫的嫉妒心的人们一定是在撒谎。我们听到了太多的奇谈怪论,说什么爱情就是不嫉妒。爱情不可能不嫉妒,这是那些伪道学家们所编出来的爱情神话。我们还会在后面再讨论爱情的嫉妒心。

 

到这一章为止,我们完成了关于人类爱情产生的群体基础的讨论。

 

[ 打印 ]
阅读 ()评论 (1)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