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蜜月佳期】
萧家的二十几个家兵也在发傻,唯有那个老家人经历过腥风血雨的洗礼,脸色看起来只是有些苍白,他走到赵括身边,道:“这里肯定不能呆了,趁军兵们没有反应过来,快走吧!”
赵括点点头,道:“老人家给我准备一些路上应有之物,最好有一张弓和一壶箭,然后一把火把这里烧了吧!剩下的事情我想萧夫人会处理好的。”赵括相信萧夫人有这个手腕。
老家人动作非常麻利,时间不长从内宅拎着一个大包袱走出来递给赵括道:“都在这里了,快走吧!我一会就放火。”
赵括也不想让萧夫人太难做,当即扬鞭启程,当马车驶出上谷城之后,赵括撩开车帘发现里面的丽丝娜脸色苍白如纸,马车里还有一滩秽物,眉头一皱问道:“都看到了?不要紧吧?”
丽丝娜点点头又摇摇头道:“我……你……真厉害……我就知道你会这么厉害的……”对于自己男人的威猛,丽丝娜一百个满意,就是场面有些太血腥了,让她忍不住想吐。
赵括笑了笑,道:“把耳朵堵上……啊……”赵括向天大声吼着,快大脑缺氧了才收声,直到此刻,赵括的心里才真正的舒展开,那个滋味舒服的无法用言语表达。
丽丝娜还没有见过赵括如此兴奋的模样,她心里也陪着赵括高兴,说来也是,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的男人强大呢!有个坚强的肩膀可以依靠,那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赵括挠挠脑袋想着今后该往哪里去,燕国肯定不能逗留了,即使他不惧燕国人,可萧夫人的家业都在这里,让人家夹在中间难做人的事赵括是不会做的,返回邯郸现在又不是时候,这可如何是,总不能去胡人那里茹毛饮血吧!
且不说赵括苦恼该走向何方,单说贾古接到军兵来报,等贾古赶到萧府别院的时候,大火已经烧起来了,而基本成了废人的姬纬被军兵抬到了贾古面前。
贾古看着不成人形的姬纬,听着军兵七嘴八舌叙述事情的经过,心说这下自己的小命可玩完了,本来以为捏到了一个软柿子,哪曾想踢到了铁板啊!
干耗着也不是个事,贾古一方面找人给姬纬治伤,一方面调兵遣将捉拿伤害姬纬的凶手,可这个任务派到谁头上,谁都不愿意去,众军将都知道这是掉脑袋的差事,贾古只好调派那些没有见到“血腥”的军兵去追。
赵括的马车走的并不快,五百多军兵出城没多久远远看到了路上的马车,正待追赶,只见马车上站起一个人来,每放一箭己方必有一人中箭而亡,等到死亡人数上升到二十人后,这些军兵才知道这差事根本不能完成,灰溜溜的回城了。
“上天的骄子,真是太神奇了。”驾车的丽丝娜看到赵括箭无虚发的神技,满心羡慕,眼神中全是崇拜神情。
赵括放下弓箭,道:“走,咱们去齐国瞧瞧,说起来这战国七雄,也就齐国和秦国没有去过了,就当是休闲度假了。”
丽丝娜显然知道有齐国这么个地方存在,道:“到了齐国我要一串珍珠项链,那里的珍珠听说很大很明亮呢!”
赵括笑了笑,道:“楚国的明珠才称得上天下无双,可所有的珍珠都不及你美丽,你就是我眼中最明亮的珍珠,而且是罕见的蓝珍珠呢!”
丽丝娜听了赵括的赞美之词,脸色微红,依偎在赵括身边看着赵括驾车,直希望这一刻就此停住。
赵括和丽丝娜走的不紧不慢,有萧府老家人准备的丰厚盘缠,俩人真把这行程当作了蜜月假期,先是渡过易水,顺大河南下,绕道曲阜去了趟孔老二的家乡,登泰山,观看齐国长城,快到年底的时候才抵达齐国的都城临淄。“一起看文学网首发,请支持正版阅读,支持作者创作,您的一次轻轻点击,温暖我整个码字人生。”
当赵括站在临淄城外的时候,只有一个感受,那就是震撼,赵括对赵都邯郸很熟悉,也去过魏国,韩国,楚国的都城,可眼前的临淄可谓独一无二,因为临淄城实在太大了,赵括目测了一下,肯定有两个邯郸那么大。
赵括知道临淄有十三座城门,其中最有名的就是稷门,绝对是天下有识之士向往的地方,因为在稷门里有一座学宫,可以说是战国诸子百家争鸣的发源地。
赵括从稷门走进去,迎面看到的是宽达七丈左右的平坦干道,赵括听说临淄有这样宽大的街道十条,光从这街道就看得出齐国都城的雄伟了。
从春秋中期到战国中期,齐国可以说是诸侯国中的第一位,能营造出这样让人心生敬仰的城池,也属理所当然。
赵括站在稷门内,一动不动,他很想感受一下这片土地的气息,在这里产生并传播了影响华夏千年的儒家学术,赵括记得孔子曾经来这里听过韶乐,孟子在稷下学宫任教二十余年,历史的碎片很容易让人安静,赵括在一种文化面前,觉得自己没有张狂的资格,因为先贤总是值得人们景仰的。
“我们不进去吗?”丽丝娜见赵括一动不动,还以为赵括不想进去呢!
赵括一揽丽丝娜的粗腰,道:“走吧!先买一个小院子住下来,我还有很多事要做呢!”赵括首先要安顿下来,然后找到墨者世家在临淄的负责人,询问一下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消息,对于这个时代消息的闭塞,赵括深恶痛绝。
赵括买下的小院有点像四合院,而且远离齐国贵族和士大夫的聚集区,因为临淄的物价高的让赵括无法接受,就是他想买一个环境好一点的院子,钱袋子也不允许了。
赵括去了趟人市买了两个有过生产经验的妇人,丽丝娜还有两个月就要生产了,有这样的人伺候也让他放心,这可是他的第一个孩子,心里难免有点紧张,如果说他鸠占鹊巢是个混合体的话,那么这个孩子绝对是属于他的传承,真正含有他的骨血遗传,他不紧张才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