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家园

多伦多的朋友来联系了
博文
(2016-05-20 08:10:02)

要去的快去,都已经盛开了,估计这周末过去就完事了。话不多说,直接上图片:[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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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0 07:50:29)
这是一个小小区,户数不多,过去二三十年一直都是Self-Manage,Board人数为5人,近十多年一直是其中两人在做主,和他们意见不一致的就给排挤出去。2007年屋顶需要更换,费用有些高,住户对花销颇有异议,于是这两个做主的Board辞了职,业主大会上新选了五个人进Board。原来的二人拒绝提交任何资料给新的Board,相反,在新的Board执政的两年中,这两人持续不断地质询新Board的[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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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不想写什么了,毕竟是半个世纪之前的事,大部分人已经不太关心那些陈芝麻烂谷子了。但是历史不容扭曲,遗忘过去就意味着背叛,更不容许黑白颠倒。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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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不仅可以用来犯法,更可以利用法律来合理合法地赚昧心钱。同样是白人兄弟的杰作,好像活学活用法律的基本都是白人。这是我接手一个破楼以后他自己跟我吹嘘的,他曾经告过他自己住的CondoCorporation几次,每次都能赚个几千块,总共赚了三万来大洋。他有一个破车趴在地下车库,就我看来是该扔的货,但对他来说是古董,不能说三代祖传吧,至少对他是个宝。曾经有[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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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4 08:09:23)
其实这种童话剧没啥好看头。不过旁边有个人不停地在放,想把耳朵堵上也不可能。先说女孩子,我最喜欢的性格是关关。温柔、内敛,虽然有时受点小委屈,谁能避免呢?女孩子就应该这样的性格。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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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华人对官司总是感觉很严重,觉得只有坏人才会吃官司,好人都不去法庭。而对于本地人来说,告你跟说F**kyou一样常见。背后的原因还是和我们官本位的华夏文化有关系,法律系统和行政系统没有各自独立的体系,官司官司,重要的是一个“官”字。你要状告某人,是要去见官的,而和官打交道,草民总归心有惴惴,一种命运不能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感觉。结果如何[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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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1 18:57:28)
前面说了太多Condo的负面新闻,这一回说说Condo的好,平衡一下。其实存在即合理,不然失去了存在的理由,也就不会存在。多伦多今年2015年的冬天和2013年的冬天有点象,入冬之后一直没怎么下雪,进入二月份之后开始预备把一个冬天的雪都在这一个月里给下了。家里如果有男人的话,那么扫雪就不成问题。十余年前曾有一对朋友夫妇,家里家外的活都由主妇来做,用这个女[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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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等条件下,比如同一个区域,同一个房龄,大致相同的户型,那么房价基本上和管理费成反比。新建的Townhouse,很多都没有管理费,这样开发商就可以卖个好价钱,买的人也希望涨的快一些,再卖掉的时候也能多赚一些。但旧的房子,基本上十年以前的,都有管理费,而且管理费的比例是在开发商提交建房资料的时候就确定了的,要改的话必须要有90%以上的业主通过,还[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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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居家生活一样,Condo管理也要考虑收支平衡,花钱的时候要考虑收入有多少,从哪里来?Condominium在政府注册性质属于Non-Profitorganization,每个住户共同持有一定比例的Share,每月所有的管理费,属于对公共开支按Share的均摊,每户管理费的数量级大致相同,但根据户型、面积、朝向等等因素略有不同。这边物业管理和国内的物业一个显著的区别是对管理费的收缴,CondoAct对管理[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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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认为法制应当是维护正义的,法制是社会公平的保障,民主与法制,两者相辅相成,相扶相生,诸如此类。而理想与现实,总是那么地无奈。其中的距离,多源自于人们情感上所认为的公平,和法律所认为的公平。继续前面“冤大头”的故事,首先来看看水费是怎么解决的。到我们接手的时候,水费已经定案了。我仍然是花费了很多时间和City的人谈,电话里和坐[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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