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舒杂谈】关于写作
文章来源: 天舒2006-09-18 19:56:50

晚上,在灯下翻阅旧文。感觉自己语言上的一些瑕弊,仍旧没有太大的改善。这里简单的记一下,不成文。意在使自己理清思路。

1。诗

诗是高度凝练的语言。以前王小波在《我的师承》里曾经讲过这样一句话:“想要读好文字就要去读译著。因为最好的作者在搞翻译。”又说:“。。。傅雷,汝龙等先生的散文译笔,这些文字都是好的。但是最好的,还是诗人们的译笔;是他们发现了现代汉语的韵律。”我想他在这里指的诗人应该是王道乾和穆旦先生。

我是不能写诗的。两个原因:第一,我一直无法抓住诗的韵脚,这里的“韵”不是指每句的尾韵。有时候为了成全整首诗的“韵”,甚至是要破掉尾韵的。这里的“韵”来自于对语言节奏,语感的精准掌控。第二,诗是灵界的东西。当然,这是我个人的感受。对于普通人,投身诗歌往往会造成与现世生活的严重脱节。在自己没有大才华的情况下,写到走火入魔,出世的地步,诗的价值不大,而又因此失去“尘世的幸福”(海子语〕,实在是不值得。

但是天才是不一样的。比如诗人海子。他的生命本身是神赐的诗的载体,他创造的诗歌是人类精神的盛宴。他这样的人献身诗歌,实在是取了最大值。当然另外一方面,他也必须以失掉“尘世的幸福”作为交换。海子最后阶段用脑过度,一直处于天才的疯癫状态里。二十五岁时卧轨自杀。据说他自杀时手边有四本书,其中一本书就是《瓦尔登湖》。入世,出世。两者之间的界衡点在哪里。大天才的人,反而更容易走到人格分裂这一步。

作为一个普通人,我更想做一个林中赏花人。我入世,但以阅读诗歌的姿态保留我对诗歌的热爱。这是非常投机的态度。但是我想,这样我取了最大值。

我想我也许可以写一些玲珑的,“不伤脑子”的小诗。但是要避免写成分行的句子。这是许多不会写诗的人写诗的最大误区。包括我。

在文学城博客里,自始至终,我最为欣赏的一个人的文字,一直是阿九的。中年写作,应该是占尽天时地利人和的。如果可以坚持下去,我想,他会是当代最好的译笔之一。


2。词

基本上,我并不是非常热衷这种文体。

原因在于:真正写到好词的境界,很难。词的平仄已经限定在那里,东一格子,西一格子,如同跨栏,有时候,好的文采被这些规矩礼仪磕绊几下,灵感也就没了。很容易就把字写规矩了。而许多好字,是“出局”写就的!

为什麽初学写词的人会极其热衷它呢?因为这种文体如同描红簿。入门要求不高,但很容易有成就感。平仄的规律给好了。读熟一些旧词里的“字套”,比如“拍遍栏杆” “愁,愁,愁”之类的。放到给好的字模里,很容易学到皮毛。

格子的框在那里,本身的语言只要不是太差,都会被这种文体扶正。

基本上我的语言功底不能写到大好词上面。但是我也不太想拣这个金玉其外的便宜。语言这个东西,一是天生的语感,二是大量的练笔。没有捷径可走。

歌词我是写的。因为低下来许多。写不到韵没关系。因为乐谱还可以作韵,最后救起来。


3。散文

散文公认的最高境界是“淡”。

我想对我而言,写作的三个境界是:第一,本体写作,没有任何文饰与写作技巧在里面;第二,有意无意,多多少少加入语言技巧。多数人都在此列,只是层次与悟性有所不同。第三,自然。不论素面,浓妆,淡抹总相宜。

我目前的状况是在第二阶段。如果抽掉我的所有词彩,我就会退回到一境界。我的内功不够。“淡”这个境界显然我上不去。我想许多散文大家恐怕也写不到这个境界。我目前在散文上的追求是“清雅”,退一步是“精致”,当然,“精致”就带了人为斧凿的痕迹。但是我想我还是必须量力而行。拔苗助长对我未必是好事。

另外,我认为一定有一种境界是和“淡”并行的,但是它本身并不忽略语言本身的优雅与优美。

语言是表达思想的一个载体。但是我还是要强烈的表达:还回语言本身的优雅!语言可以做主角。语言在作为运输思想的载体时,常常仅仅沦为一种工具,而不是受尊重的艺术。

语言是艺术,必须还回它的优雅。

当然,语言与思想,两者如何相得益彰,恐怕是更大的艺术。

4。评论文

我认为评论文的三个境界:一。(讲〕理;二。(辛〕辣;三。(谩〕骂。

第一个境界:无论采用怎样的写作手法,语辞,最后是要到达“理”字上。殊途同归。鲁迅先生我归到此类。虽然他是用“辣”的形式出击的,但是最终目的地是落在较为客观的“理”字上。

第二个境界:不能达到全部落到“理”上,不过有三两箭击中要害了。这三两箭无法温厚,只能张扬的,狠一点。它不老道,但胜在少年气盛。

第三个境界:不讲道理,不摆论据。

评论文对于我是零分。两大致命原因:一,逻辑推理能力弱;二,科学文史知识匮乏。

这里必须插一句。

以前读余杰的《冰与火》。认为他有两个毛病。一,“理”常常带有主观色彩,行文有些偏激,理性不够。但这一点不在我今天讨论范围之内。二,他应该是博览全书的。行文处处是引经据典,主干都是别人的,自己的观点都是旁枝末节,极有借力打力的嫌疑。放一个大问号在上面:是自己作文章,还是做读书摘录?主辅要分清。


5。小说

有一种观点是,小说可以靠语言以外的魅力取胜,比如情节。或者,有些人认为,长篇的数量可以减缓对文字质量的要求。

我对此都持反对意见。

小说属于文学范畴,首先追究的就是语言。语言不过关,用情节充数,那是写故事,与文学无关。

文字的数量更无法兑换到质量上去。精炼的几行字胜过万字敷言。言简意骸是我极推崇的一种文风。

我对于文字的掌控力在800-1000字以内。小说体恐怕我暂时无法掌控。


6。总结

我的散文比较小资体。它使得一些深刻的主题无法切入进去,但是这种写法,确实在表达个人情怀与写景方面占尽优势。量体裁衣般的妥贴。尤其是,它是我的本体风格,下笔很快。

一个问题是,由于我是一个优雅汉语的捍卫者,在思想表达与语句的优美正面冲突的时候,我迟迟不在语言上让步。

我和一些人不同的一点是:他们把语言放在姨太太的地位,为了充分表达自己的思想,可以让语言略微屈就一下。

但是我认为语言是正室。这一关pass不了,思想也要在后面排队。
比如对于“TMD”,“NB”这类词语,我在书面语和口语里都拒绝使用。虽然这些词汇本身极容易拉近文章与阅读者的距离,但是我认为它们首先是语言上的糟粕。必须灭绝它。不给予它们流传下去的机会。

我想我站的角度是在这里。可能偏颇,但是代表了我这一类人的看法。

我的解决办法是:散文部分我不动。我另外的开辟一条“杂谈”式的写法。即,把语言放平下来,期待拓宽思想的河床,使更多的point可以放进去。不与语言争风吃醋。没有太大把握,只能试着写一下。

最近一段日子的枕边书,一直是霍金的《时间简史》。我读书的速度很快,通常是一个晚上一本,厚一些的两个晚上一本。(不鼓励这样的读书方法〕。但是这本薄薄的小册子,正读,反读,算是摩挲许久了,对我仍然如同一本天书。

[时间箭头]和[虫洞与时间旅行]这两章算是感性一些,我也打算写一个读书笔记。然而,一直也找不准适用的文体。用硬碰硬的科学分析法,我显然是自寻短见;然而用我极顺手的散文体-:〕我一想到用我那小资体制去写霍金同志的《时间简史》,我自己就禁不住先要大笑了。我再想想:〕

我想许多人和我一样,不是科班出身,语文教育要追溯到中学阶段。除非极少数的天才型写手,恐怕我们一般人都无以成大器。但是写字,使我们铭记母语,陶冶气质。我想,这样的爱好我会一生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