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改革的前提: 不仅要容右派,也要容左派
文章来源: 杨子2012-10-07 21:24:38


写在前面:这个王希哲,当年被老邓投入监狱,后被流放。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对民主与法制的认识还是那么清楚,对真理的追求还是那么执着。这让那些打着民主反民主,打着法制反法制的所谓右派们普世们相形见拙,甚至说无地自容。

过去中国的十年,是右派上升的十年,是左派式微的十年。看中国社会的现实,不论左派右派,都有一个共识:那就是过去的十年是腐化泛滥、无官不贪、道德沦丧、弄虚作假、官欺百姓、人心涣散的十年。用习储君的话说:现在到了发展与变革的关键时刻。

造成这种问题重重的现实,谁之过?本来是很明了的问题,连百姓都能回答。但由于御用文人们的唯上跟风,打着民主反民主,打着法制反法制,混淆黑白,连哄带吓,将水给搞混了,把社会给搞乱了,掩盖了事实真相,掩没了是非曲直,让整个社会的正负完全颠倒了。更有甚者,那些个社会文人精英们,像曹思源,像荣剑,他们不讲民主原则,不讲法制观念,天天喊要政治改革,但天天跟着得意的一派打弱势的一派,看上的脸色维护一家模式一言堂,为既得利益者抬轿吹号,赤膊护航,让权贵们没了监督,没了反对,终使他们肆无忌惮,为所欲为,造成了今天的残酷现实。

为了中国下十年的机会,必须抛弃“要反右更要反左”这种非民主的斗争哲学,当然也不能让“既要反左更要反右”的倾向泛滥。就是说,必须丢弃一言堂的遗传观念,必须丢弃“反”这个斗争词汇,要使用“容”这个立的概念。文人精英们必须明白,要进行政治改革,要走向民主法制,任何时候不仅要能容右派,也要能够容左派,中间派,逍遥派,甚至于凡是派。民主的基础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只有一派是不会有民主的。法制的真谛是一切摆在桌面上,按规章办事,按过程办事,对谁都一样。

中国的社会到了不得不改革的关键时刻,法律不只对一个薄熙来,法律同样适用于胡景涛温家宝和任何常委及政治局委员。不仅适用于一个老百姓,同样适用于一个万户侯。法律面前的平等不是只对一个今天的失势者,同样适用于一个今天的得势者(可能就是明天的失势者)。阳光执法、公平执法的“过程”是很重要的,不按过程出牌本身就是触法(在西方警察不按过程出牌是可以不立案或撤案的,道理在此)。没有经过程序就说“要办成铁案”,和君要臣死你就得死没什么两样,显然是封建“复辟”。打一派斗一派怨怨相报是一个民族不安宁的悲哀路,永远的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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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应该出席中共中央十七届中委七中全会作出申辩    by
希哲

依据党章,被告的中共中央委员薄熙来,有权出席中共中央十七届中委七中全会作出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且“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即薄在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下,才可以完成“开除”薄熙来党籍的法定手续,否则,一切对薄熙来的处分,全属非法(更何况“开除公职”,党没有这个权力)!

什么叫“政治改革”?千千万万的党员,千千万万的人民自己起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实践自己的权利,以自己的行动将社会实际的关系民主化,这才是货真价实的“政治改革”。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温家宝、(盼望中的)习近平口头的,书面的“改革”要不要?也要。但归根结底,是亿万民众,千万党员干部自己实践起来的“政治改革”,才是最现实的改革。

所以我们曾说,薄熙来、汪洋们敢于向中央独树一帜的施政,推进党内依托民意支持的民主竞争,才是共产党真实的改革。

今天,普通共产党员,四川老造反派刘金华就薄熙来案《致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及全体委员》公开信,也体现了他是8千万共产党员中,最伟大的改革家之一。

中国要“依法治国”,必得先“依法治党”。党章不能守,又何能守宪法?除非你推翻了共产党,只要共产党还在执政,你就必须认识到,逼迫共产党去实现它的党内民主“宪政”,才能是实现国家民主宪政的第一步。而共产党只有在全党全民的实践逼迫下养成了遵守它自家党章的习惯,也才能顺理成章自然形成遵守国家宪法的习惯。不遵守党章就决不能遵守宪法。如果全党全民不能自己勇敢站出来,涌现千千万万个“刘金华”、“王铮”,只盼望着中南海忽然出个“戈尔巴”、“蒋经国”来赐给你“改革”雨露,坐享“民主”幸福,那么,你们就老老实实去作共产党中央权贵的奴隶吧。民主?自由?你们不配!

刘金华是左翼人士。但他这致中共十七届中委的信,完全是站在法制的立场。右翼精英们,右翼民运们,为什么就不能在这个法制的立场上,与今天的左翼,获得共同点呢?

在这场拥护胡温中央“倒薄”的反向文革清算运动中,你们已经把你们的伪装揭开了,把你们赖以谋生欺世的“民主”、“人权”、“法制”、“普世价值”本钱通通全扔掉了,就不可以补救一下么?怎么补救?唯有站出来说一句:

“我不赞成薄熙来,也不愿按什么名言捍卫薄熙来的权利。但刘金华的信依据党章,还是有理。胡温中央啊,你们就看着办吧。”

201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