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既讨厌又喜欢苹果?(1)
文章来源: 杨子2011-10-07 02:16:32

真的,周围的人看了这照片都笑了。他的设计被千万粉丝视为文明,别人的设计却被他看成“不就一条裤子而已”


我真的很讨厌苹果,不是因为它引诱了亚当,也不是因为它砸醒了牛顿,而是因为它毒死了我最尊敬的电脑科学家Turing;因为它累死了改变科技行业的电脑工作狂Jobs;更因为它让多少时下的年轻人跟风浮躁,以为“拥有了苹果就叫有品味和文化”......

一位网友说:“从来,我是一个藐视物质的人。但是,自从有了IPHONE4,我破天荒第一次开始喜爱和宝贝一样东西。因为小小的IPHONE后面代表的是极度敏锐的洞察力,触动人心的美感,出神入化的设计和天才的大脑的智慧的集合。所以,虽然我只花了100多块钱买了他,但我却非常地真惜他。后来,读了好些Steve的Interview和Speech,就对他佩服地五体投地。没有他,就不会有苹果以及苹果那触动人心的产品。”

我的跟贴是:我是一个极重视物质的人,一定不能没吃没喝没用没住没享受的,因为我挨过饿、受过冷、尝过没钱交房租、没钱买车票而雪中步行的小苦日子。我是多么想拥有一切我能得到的宝贝物质。但是,自从若干年前我接触了苹果,我就破天荒第一次决定决不给自己买这类看似宝贝外表打了蜡的东西。因为本来就五块一斤的苹果,非被老板推销说成是十元一斤的蓬莱仙果。我也不姓邪,不买苹果难道吃梨就不能过。十年过去了,我没买过半斤苹果,别的水果倒是没少吃,小日子过得也挺好挺滋味挺健康。如今看来,我的认识还是可行的 --- 吃苹果,只不过是漫长人生里可有可无的一种选择而已。别把一个产品讲得太邪乎。

医生yushohua写道:“半年前,一个肝胆胰专科RL医生作胰腺癌的报告,会上很多人谈到Steven Jobs的胰腺癌和他接受的肝脏移植。胰腺癌是最难发现的一种癌,大多数胰腺癌患者在诊断时都已是晚期,故从诊断到去世都只有几个月。胰腺癌种类很多,其中有一种长得比较慢的胰腺内分泌癌,或叫胰岛细胞癌,这种癌一般在五十到六十岁之间发病,估计Steven Jobs患的就是这类癌。这种癌先转移到区域淋巴结,再到肝脏,然后扩散到骨骼。当时我问RL医生:肝脏移植是不是这个病的疗法?RL医生斩钉截铁地回答:“不是!” 因为肝脏移植后,病人需要终身应用免疫抑制剂,这样对癌症有利,它更可以不受约束地生长然后扩散。正确的疗法是外科切除,对转移病灶也不例外。”从这例子可以看出医学的复杂,然而,人生更是复杂。人在关键时刻的决定太复杂太难了!医生的决定好与不好,成功与失败,生与死,都是那一瞬间的事,无后悔药可吃!“To be or not to be,that is the question.”

我看了此文我就想,原来医生的好意也是杀人犯,甚至累及了乔老爷。苹果的“年年革新”好意,难道不也是对人类资源的犯罪?

SOHO中国的董事长潘石屹悉知乔布斯去世后在微博上表示“苹果董事会应该马上做一决定:大量生产1000元人民币以下一部的iPhone和iPad,让更多人能用上‘苹果’,这才是对乔布斯最好的纪念。”唐若丁9983马上留言:“潘总哪天要是也去世了,也请贵公司推出1000元人民币一平方米的房子吧,十几亿人民都会纪念您。”

这两段帖子说的多贴切,一言中第,都点准这些大人物的要害。当今的这个社会,发展为富人的服务成为一等时尚,还冠以文明发展,这真是中国房民的忧伤,穷人孩子对苹果梦想的忧伤。

文学城叫“技术白痴”和“无耻”的果粉在本城林韵“杂谈Apple”一文中留言:“还是买了APPLE的产品,表明你和你的家人还是喜欢有品位的东西。但你又抱怨它们太贵,技术上不值这个价。这就像一个国内的旅游者,想去夏威夷玩,可是只想花去一趟海南岛的价。 你太无耻了吧。是为微软工作的吗?回家去为你的技术“品位”自慰吧,没人管你,没人理你。” “一个搞技术的,怎么有资格对乔老爷说三道四!就因为您根本不懂APPPLE产品的“文化”元素。技术只是乔老爷追求/宣扬他的文化理念的实现平台。 有了文化的元素,他的产品就有品位了。 法国波尔多地区与美利坚WASHINGTON STATE的纬度,气候,自然环境极为相似,专业品酒师有的更喜欢后者出产酒的风味。但前者出产的葡萄酒可以标价十倍于后者。 为么?买家掏钱买的就是法国波尔多酒的文化底蕴。买的就是品位。美利坚的WINE同样好喝,文化品位还不够。再补充一句,乔老爷从来就没有把自家的产品和所谓的LUXURY套上关系。 那个字太俗了。有文化品位的东东卖的价钱再高,管您啥事? 爱买不买。用您那可怜的技术“品位”去评价有文化特质的IT产品, 挺为您害羞的!您可能连为乔老爷系鞋带都不配!!”

看了这段苹果人的跟贴,真的让人多思苹果人的品味到底是什么?该言语让我至少想到了一点:那就是苹果自己标榜的“只要有了苹果就真的有了苹果”的自我格调。

苹果到底有什么?可以说一代流行品而已。当年的Walkman何尝不是不可一世地流行尘上,现在还不是香消玉散,恐怕如今的果粉都不知其为何物,早成了历史的尘埃。

一个“时尚商品”的标志就是短命,因为它为了新鲜为了刺激市场,它就要不断地“更新”自己,也要让消费者加入被淘汰的过程。从2007年iPhone出世到现在,平均一年淘汰一款。你说一个电话,需要这么“更换”吗?我从1991年第一代就有了自己的手提电话,如今也就换过四只,平均5年才一只,从来没有耽误过我的什么。那所谓的时尚电话到底给这一代人的消费观念带来了什么?难道这些跟风者在浪费下一代资源的同时,真的得到了什么别人得不到的?

难道得到的是炫耀,那就不必了! --- 一个小Apple就让你可以有了炫耀的本钱,那是不是也太cheap了;
难道得到的是身份,那就更土了! --- 要是这么泛滥地以“苹果”当标价来定义身份,那说不定不要一年,凡在公开场合故意拿Apple示人的人,可能会被别人看成是瞎摆,就像一个人脖子上戴了一串很粗的黄色铜项链 --- 就那种味道;
难道得到的是被打上了有知识的落印,那真的会叫富二代官二代都成了博导;

Jobs的著名不是他的技术比谁先,其实他的哪个产品没有别人的奠基和前奏?现在我们认可他,是尊敬他的执着精神,甚至他那有点六亲不认的怪癖,至于他和Apple对人类留下了多少负面的东西,例如给年轻一代的浮躁和追风,我倒希望随着他的过世,能给实业科技界带来一个纠正的机会,能给基础研究发展一个全社会的认可,让社会的发展有一个好的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