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中两国对玉山江无期徒刑的分歧
文章来源: 杨子2007-04-20 11:38:43


关于玉山江(塞利尔)的无期徒刑问题

1。 中国该不该判他刑?

当然该。

为什么,只要用加拿大人/和加拿大法律的逻辑,站在中国一方就可以完全成立:

-----中国通缉的罪犯,到了你别国给换了个ID身份,就不是中国的罪犯了?世界上国与国之间没那回事。你再换十个国藉,拉登还是拉登。
-----中国法院判决的罪犯,不是说他国的司法可以否定的。加国不是老说自己的国家司法独立不是他国可以干预的吗?
-----连加拿大的外交网站上也明确写道:对于移民人士,如果去原出生国,仍受原出生国的法律管制,就是说你仍然无法逃避原出生国籍法律的追诉。并且
明确写道,你现在的国藉国不能保护你的权益,只能协助你。
-----中国目前对大陆公民不承认双重国籍(对港台是另一个政策),中国可以完全不认可你后来加入的其他国籍。再说,既然你塞利尔(玉江山)手持中国护照(至少你身上有一本),连你自己也认可你是中国人,当然中国有权对你判决。
-----既然中国认定了你是中国籍,中国就可以拒绝他国的外交人员到法庭上说三道四。
-----中国向国际刑警通缉了他玉江山是恐怖分子,你加拿大还给他庇护和公民,是你加国先践踏了加中外交协议在先。
-----你加拿大的移民法庭开庭时知会中国的外交人员了吗?你没有。那为什么中国的刑事法庭开庭时就一定要知会你加国的外交人员?
-----既然美国可以在他国抓自己认为的恐怖分子,中国当然也可以在他国抓自己认为的恐怖分子。
-----既然加国正在阿富汗打美国定义的恐怖分子,那中国当然也可以在他国(乌茨别克)抓自己定义的恐怖分子。
-----赖昌星、高山是中国公民,还不是在你加国的法院判来判去。退一步说,即使说他玉江山是你加国公民,为什么就不可以在中国的法院判他?

加拿大人/美国人的很多逻辑是里外不一致的。当人家用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时候,他们就表现得非常不君子。


2。 加拿大该不该谴责中国?

当然该。

站在加拿大外交部的立场,他必须对中国的判决进行谴责。

-----加国的司法独立。是什么原因加国给了玉山江加国公民,那不是加拿大外交部的事。加拿大外交部的任务就是要保护自己的国民在他国被公平对待。既然玉山江/塞利尔还是加国的合法公民,加拿大外交部的职责就要去谴责他国对自己公民的判决。
-----他是否罪犯先不说,但他现在是加国的公民,中国就该让加国的外交人员参加审判旁听。
-----即使他是中国的罪犯,加国基于人道理由也可以
向中国提出抗议。


中国外交部怎么就不知道对加国扣留中国罪犯不放回而使用这种“抗议”的方式呢?凡是加国法院拖延一次罪犯遣返,外交部就该召见加国大使提出一次抗议才对等。不要光知道私下发照会承诺不判死刑。我们老说“通过法律解决问题”,"外交抗议”就是外交的法律之一。你不抗议,人家并不认为你是君子,人家只会说你国家没原则,没国家立场,不懂使用外交法律武器。

加国总理动不动对中国不讲法律说三道四,现在中国讲国际法了,给玉山江国际通缉,可你加国反而来劲了,不讲国际通缉了,一意孤行给他你的公民了。你说,你的公民还值钱吗?当你的公民除了问题的时候,你怎么要人家认可你的这些被通缉的人的公民身分?


3。这事件一定会影响两国关系的发展。

加国外长指责中国违反了外交承诺,侵犯了人权。加拿大外交部19 日召见中国驻渥太华大使馆官员,就中国新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加拿大公民塞利尔无期徒刑一事向中国提出抗议,并对事件的发展表示严重关注。外长麦凯发表声明说,中国违反加中两国1999年签署的《双边领事协议》,从去年拘押塞利尔起直到把他定罪判刑都不允许加拿大使馆官员向他提供领事服务,拒绝与加拿大官方讨论塞利尔案件,这是加拿大完全不能接受的。麦凯19日下午在国会表示,加中两国有密切的经贸关系,双边贸易额近年来一直在不断增长,但在发生了如此严重的侵犯人权、违反外交协议的事件之后,他担心两国关系将会受到不利影响。麦凯表示,他在这个月底访问中国期间将会当面同中国外长李肇星讨论这一问题。


加拿大所说的塞利尔Huseyin Celil 就是中国所说的玉山江。中国认为他是在逃的通缉犯,不承认你后来给他的加拿大公民身份。现年38岁的塞利尔1969生于新疆并在那里长大。他在20世纪90年代就参与了疆独Uighur minority group的分裂和恐怖活动而被捕入狱且判刑,在监狱待了七年之后越狱逃跑。2000年跑到邻国乌茨别克(Uzbekistan),又到吉尔吉斯,后通过叙利亚到达土耳其(Turkey)。据乌兹别克斯坦驻英国大使馆发出的一封信件,一位名叫迪拉韦尔的男子,因涉嫌“在2000年3月28日暗杀吉尔吉斯共和国维吾尔族社区领袖,以及在2000年5月25日对中国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一个代表团进行恐怖行为”而被吉尔吉斯斯坦警方通缉。这封信指出,迪拉韦尔和玉山江是同一个人。但2001年10月,玉山江已经绕道荷兰跑到加拿大,因此逃避了迪拉韦尔一案。于2001年在加拿大申请难民身份,2005年成为加拿大公民。

他去年3月赴乌兹别克(自己说是探亲,乌茨别克说他是来参与恐怖活动的)时被当地警方拘捕。一是中国指控他涉嫌参与恐怖活动,是中国多年的通缉犯。二是乌兹别克政府发现他也持有中国护照。随即,按照上海合作组织协议,乌兹别克政府将塞利尔(玉江山)引渡给中国。三是中国政府按中国公民参与分裂国家罪和恐怖袭击罪判无期徒刑。其实,要不是顾及赖昌星、高山等的“不执行死刑”的承诺,避免加国律师的口实,按中国律条,他可是死罪难逃的。

中加之间问题一箩筐,要解决这类外交问题,中加还有得做。慢慢磨吧。一是中国的贪官污吏汪洋大盗太多了,再加上疆独、藏独、台独、FL和其他反政府分子,都跑到加国来了;二是加国太叫真,对这些中国的罪犯和不同政见者还真当一回事儿,你说,连这种被多国通缉的人(你给他公民时问过通缉国吗?),都可以成为加国公民,你说谁会把你的公民当回事(别国判他刑,为什么一定要问问你?)。两国的认知差得太远。这就是问题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