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两行长在美遭拘捕 2006年2月2日 何必 美国司法部1月31日发布的声明说,中国银行两名前管理者许超凡、许国俊及其同伙共五人被指控盗窃了超过4.85亿美元的资金,并通过拉斯维加斯赌场洗黑钱…… 米国人没有过春节的习惯,他们还嚷嚷着“保卫圣诞节”、为这个时辰来自总统的祝福究竟是说“圣诞快乐”还是“节日快乐”(尊重基督教以外其他教徒以及无神论者)打得不亦乐乎呢,美国公民权专家柯尔曾经通过1990年的一场官司确认了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公民焚烧美国国旗的权利(这在中国是可以设想的?),如今也加入到了这场吵闹之中。于是,到了中国人的这个节日,当然更不在话下了。大年初三的,发布这么个消息,让正在假期心情中的中国传媒人忙活。 余振东已经被引渡回中国。而另外那两个许氏豪杰,如今还在美国接受司法调查。中国人好不容易才在压力下弄回了余振东,更没有一鼓作气再把那两个家伙弄回来的力气。从赖昌星案所代表的中国官员逃往国外的事件里,人们体会到了中外司法制度的巨大差异,而西方人更是对中国法律动辄就对人处以极刑剥夺生命的做法大惑不解,从而也直接导致了在不同司法体系乃至政治制度之间引渡人员上面临无穷无尽的麻烦。 麻烦并不止如此。2005年6月21日《中华工商时报》消息,建行当天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该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恩照因涉嫌违纪,目前正在接受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审查。 张恩照事件的发生,给中国银行业的改革一记非常响亮的耳光,暴露出中国大大小小的银行在人员素质、运行能力和管理水平等各方面的破烂。而张恩照在美国被拘捕,也显示了中国银行官员在国内威风八面风光无限横行霸道脑满肠肥,可一旦“与国际接轨”到了国外,却很容易就被弄到监狱里去。在张恩照被囚禁之初,国内外就广泛流传着一个很经典的说法,那就是如果按照美国的《海外反贿赂法》,那么在中国的所有企业(不管是中资还是外资,不管是国有、股份制还是私营)没有一个合法,或者说,100%是违法企业。看看,一个张恩照,抖落出中国市场多少家丑,而且还外扬到了美国,让国际上看中国人的笑话,真是的,在窝里怎么折腾也就算了,好歹有方方面面的照应与隐瞒,事情怎么着也弄不到如此不可收拾的地步。所以,一方面,美国司法部门正在对张恩照进行法律诉讼,而另一方面,建行方面只是说他涉嫌违纪要接受党的纪检机关审查。这种法律与党内纪律审查层级上的差异,也真实反映出中外体制上的根本性差异。 而从开篇三个银行行长的作案时间上,可以看出历时并不算短,而且涉案金额也算是巨额了。而中国除了严刑峻法外,怎么会容得贪官污吏如此长时间胡作非为?在党纪国法外留下了巨大的空白地带,要不然就是党内纪律,进行什么“双规”,再不就是“追究法律责任”,而所谓的法律责任,在中国特定的语境里实际上就是刑事责任。所以,党同伐异,结党营私,党的纪律涵盖着一切,党的利益偷梁换柱地取代了国家利益,党的内部规章制度作为团伙组织规则而具有很强的私法性质(类似于中国传统上的“家法”),却上升到国家意志,并直接与国家权力对接,中间根本没有民事私权的存在。公权力直接公权力,这大概就是“立党为公”的要义所在;要么党内处分,要么开除党籍同时锒铛入狱;党内处理属于内部组织机密,而刑事处分则将公权力减损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范畴捎带过去;党员资格充其量也就是意味着或者对应着暂时达不到进监狱的条件。这种制度设计可谓是居心叵测了。 天津德普公司因为向中国国有医院医生行贿162.3万美元来换取这些医疗机构购买公司的产品,并从中赚取了200万美元,结果被美国司法部判定违反了美国《海外反腐败法》“禁止美国公司向海外有关人员行贿”的规定,并被处以480万美元的罚金。其实,在中国,商业贿赂在医疗、金融、电信等行业几乎无处不在,成为许多公司致胜的法宝。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程宝库说,我国法律对行贿受贿处罚之严,为世界罕见,如果严格执行,足以让商业贿赂者倾家荡产。然而,我国的司法机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任由商业贿赂泛滥成风,即是美国司法部惩处天津德普公司后,中国司法部也毫无反应,对公众毫无交代。这真是中国司法的耻辱。 而正是中国司法部之类的执法者们的不作为,才成就了贪官污吏的无法无天横行霸道,才孳生了越来越多的贪官污吏。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政治体制就是培养贪官污吏的最大温床,是贪官污吏得以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胜地,也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使得贪官污吏一旦失宠立即具备押赴刑场执行枪决的定罪量刑资格的万花筒,是最应该被问责的对象。 在如此法制环境里,那些被送上断头台的贪官污吏们,显得分外可怜:他们不过是政治运动的祭品,是按照比例出局的倒霉蛋,是权力斗争中的道具,是日渐庞大的官场中最终没能挤到核心部位的弱势分子。 耻辱的中国司法部,耻辱的中国法律,耻辱的法制中国。 当中国越来越为全世界所瞩目之际,这种国际性的笑话当然会越来越多。 对此,我们还能指望什么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