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和堕胎 - 震撼美国的24小时
文章来源: 独白与呐喊2022-06-24 15:32:30

未来的史家可能会把从昨天上午到今天上午之间的24小时称为震撼美国的24小时。昨天,最高法院裁决纽约法律违宪,州政府因此无法严格管控民众在公共场合持枪;今天,最高法院推翻Roe v. Wade,扩大州政府禁止堕胎的权力,并将实际导致堕胎在很多州违法。在美国最高法院的历史上,大概从来没有过在24小时内发布两项极具争议性又深度影响公民权力的裁决的先例吧。

 

我对这两个案例自然有我的观点,但兹事体大,我太渺小,就没必要说我的观点了。不过,无论从法理还是价值观角度,我对控枪问题观点鲜明,至少说服自己毫无困难;对堕胎,我有极其矛盾的想法,甚至无法说服自己。

 

虽然不想谈观点(opinion),但可以说点事实(facts),供读者诸君形成观点时参考吧。

 

有关控枪,有几点事实值得一提。第一,第二修正案的全文是:“纪律良好的民兵队伍,对于一个自由国家的安全实属必要;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予以侵犯“。所以,它究竟是说持枪的权力绝对不得侵犯,还是指民兵持枪的权力不得侵犯,历来颇有争议。第二,所谓不得侵犯,并不等于不可管控。即使第一修正案下的言论自由,也有不受保护的内容,比如诽谤,比如在拥挤的电影院里喊着火了。第三,现在有争议的各种法律,包括被裁违宪的纽约法律,都是控枪法规,不是禁枪法规。第四,现代文明社会,允许民众自由拥枪的国家,美国虽非绝无仅有,也算凤毛麟角。第五,开枪比用拳头容易打死人。第六,美国虽然也偶有好人开枪打死坏人的故事,但坏人开枪打死好人的事大概多了不止百倍吧。

 

有关堕胎,有一些事实也很重要。第一,宪法里没有明确写明堕胎的权力,但宪法没有写明的权力很多。第二,Roe v. Wade和其他判例并没有赋予绝对的堕胎权力,对某种类型堕胎的禁令即使在今天之前也还是受到宪法保护的。第三,Roe v. Wade将堕胎权力归入隐私权,从法理角度,当然有争议空间。第四,人在哪个阶段成为了人,确实是件说不清的事。我能同意的是那个关节点一定在从受精到出生之间,但Roe v. Wade给出的十五周,当然更多的是权宜之计,而非科学结论。第五,改变一个影响广泛的有五十年历史的判例,是可能造成社会动荡的。第六,孩子都是女人生的,堕胎也只有女人能经历,所以男人对女人如何支配自己的身体指手画脚,被骂是应该的。第七,每个人都应该尊重生命,也都有权力为生命呼吁,包括尚未离开娘胎的生命。

 

说完事实,还是要说一点点观点。将两个案例连在一起看,我有两点感慨。第一,法官裁决一定有政治考量,这是常识。但在这两个案子里体现的实在过于明显:对控枪案的裁决是对州政府权力的限制,而对堕胎案的裁决是对州政府权力的放宽,而同一批法官24小时内居然能作出这两个从州权力角度看颇为相左的裁决,对此历史会有公论。第二,支持川普的人中有些是捏着鼻子投他票的- 他们的目的,就是希望川普能改变法官构成,否决Roe v. Wade。这一目的,他们今天终于达成,可谓求仁得仁,但我不知道其中有些人现在或将来是否会后悔。

 

欣喜若狂也罢,悲痛欲绝也罢,最高法院裁决已成历史。我最大的希望,是无论各方的意见如何分歧,争论都在文明社会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破口大骂可以,暴力行为不可,

动枪动刀尤其不可。但我深知这希望之虚妄,便唯有奉劝各位看官,周末多在家歇歇,人多之处少去走动吧。

 

2022年六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