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锦瑟一半烟灰 (27)
文章来源: 番桥2021-12-14 04:53:38

十月中旬回到北美,因为倒时差,第二天凌晨三点我就醒了。我把家里边边角角都打扫了一番,天还未亮,只能无聊地在各个网站闲逛。突然就想起了eHarmony,想起了傅莱明,我有点好奇他在那封邮件里到底写了些什么,于是支付了一个月会员费,登陆进去。

他的信简短到让我恨不得抽自己一记耳光。他说:数月前我们联系过,后来我有事下网了。如果你仍感兴趣,我想知道更多一点关于你的事。

就这么两句电报般精炼的话,值得我花费70刀大洋进来观摩?

天还是没亮。我忿忿地想:既然我注册了一个月,傅莱明啊,本姑娘就陪你玩玩。我在脑海中构想了几十种我甩掉他的情节,自己都觉得风光无限。当下回了一封电报:我记得你。我刚从国内回来,倒时差呢。你怎么样?

傅莱明是一个很懂得聊天的人。就这么简短的一封信,他回复时洋洋洒洒扩展出了若干段,有礼有节,夹杂着若干问题。等我回复时,光回答他的提问就凑成了篇幅蛮壮观的一封。一来二去,局面又不受我控制地火热了起来。

只是,吃一堑长一智,我时刻提醒自己:此人有风险,喜欢他需谨慎。有了这根弦在脑海中,对他信中貌似暧昧的言辞也就用太极招数化大象于无形,倒是显得超脱。以前收到邮件,急性子的我基本都是秒回。这一次,我把回信节奏控制得让自己相当满意:今天收到的邮件,一定会等到明天再回。他也很快就配合了我的节奏。一时间,给了我一种琴瑟和鸣的感觉。

临近万圣节,我问:你打算装扮成什么去上班?他说:我想浑身上下钉满芭比,扮成一块美女吸铁石,这样你会不会觉得我很有魅力?

我大笑,回复到:如果你有本事让芭比附体,还需要我来验证你是否有魅力么?不过呢,我肯定不是那群芭比中的一员,因为我更钟情吸血鬼。如果你在一群芭比中混入一个吸血鬼,并把它钉在你的胸前,我倒是可以考虑给你出示一份魅力评估值。

那封信很长。我不知信中的哪一段话打动了傅莱明,他再次回复时,明显有了种放下盔甲后的柔软。这一次,他很直接了当地跟我说:曼文,我想见你。

于是,在与网络初相遇间隔了将近一年的时光之后,我与傅莱明终于展开了第一次线下约会,地点定在我家附近的星巴克。

鉴于前科,我对此并未报以太大的希望,所以约会当天既没刻意做个面膜,也没特别挑件美丽的衣裳。我只是像往常的周末一样,一觉睡到中午,然后洗了个澡,把头发略略吹干就准备出门。经过门边的大衣镜时,我看到自己素面朝天的模样,想着这可不是当初注册时想要报复性勾引然后甩掉他的最有效的出场方式。我想起《如何让你爱的人爱上你》那本书上说,想要让对方喜欢你,首先得表现出你对对方有兴趣。里面有这样一招:用电眼给对方制造一见钟情的错觉。电眼的基本要素是强有力的目光接触、悠长的凝视、和放大的瞳孔。前两点好说,本剩女收放自如,可是,这瞳孔怎么个放大法?不是濒死者瞳孔才会放大么?我对着镜子练习了一会儿,始终不得要领,倒是不小心练出个斗鸡眼。眼看着再不出门就要迟到,我决定放弃,就这样直奔星巴克。

 

傅莱明迟到了!

我咬紧牙关转动着手里的汤勺,暗暗跟自己较劲再多等几分钟我就必须离席以示尊严时,傅莱明急匆匆推开了星巴克的大门。我手中的汤勺应声跌落咖啡杯,原本握住汤勺的手却情不自禁地抬了起来,冲他挥舞,伴随着我无法自控的花痴式微笑,就像段誉遇见了神仙姐姐。

傅莱明本人比网上的形象更符合我对“一见钟情”的预设:高大、挺拔、儒雅,却又自带横扫千军的自信。他看到从座位边探出脑袋的我,冲我微微一笑,朝我大步走来。我体会到了昆鹏描述过上百次的他第一次在公车站遇见我时的感受:心愉悦地缩紧了。我猜,如果星巴克有摄像头对准我的脸,一定能捕捉到我无法游移的目光,微微泛红的双颊,和放大的瞳孔。一见钟情发生时,哪用刻意模拟书本战术,自然而然就能进入状态。

大脑的多巴胺疯狂释放过后,我的心头涌上一阵懊恼:在如此重要的日子里,我为什么不好好打扮,让自己闪亮登场呢?学了那么久的化妆,却只展示给了一群烂桃花。真正让我心动的人出现时,我倒在懒觉和扮美之间选择了前者。看来凡事皆有因果,我这剩女当得名至实归。

傅莱明为他的迟到道歉,说高速路上堵车。我大度地一挥手,说:“你这么大老远赶过来,晚五分钟十分钟算什么呀,千万别往心里去!”一杯咖啡喝完,我无意说再见,他也说他饿了,提议在附近找个餐厅一起吃中午饭。我带他去了附近的一家希腊餐厅,距离星巴克十分钟车程。那家店味道不错,价格也不离谱,我和同事们经常去那里吃工作餐。我点了平时最爱的烟熏三文鱼套餐。这是店老板的拿手菜,三文鱼熏得极入味,配菜也酸甜可口。平常我三五口就能干掉大半盘,不得不放慢速度来配合其他人,这会儿却一小口一小口吃得极为斯文,觉得这么一大盘,怎么吃也吃不完。

好在傅莱明并未见识过我平常狼吞虎咽的模样,倒也没让我觉得太过难堪。毕竟,餐厅里反常的不止我一个,那个漂亮的希腊妹妹服务员,上完餐后前前后后过来追问四次,问我们是否喜欢自己点的餐,还需要点些什么,等等。当然,每次她都是冲着傅莱明甜甜发问,我只是背景。

傅莱明并没有忽略我。他边吃边源源不断地发问:平常下班后都做些什么,喜欢吃什么,喜欢玩什么,钟意什么风格的家居用品,是早起的鸟儿还是夜猫子。。。我也乐意告诉他有关我的一切,似乎被他提问也是一种愉悦。慢慢地我也就不紧张了,甚至还开起了玩笑,自己都觉得自己娇俏了几分。

后来想想,我们一顿午餐吃了两个多小时。难怪希腊妹妹过来问询数次,大概是觉得我们影响到了餐厅的生意。

开车送我回星巴克时,傅莱明说:“和你在一起我感觉很舒服。”他跟我说话时,总喜欢转过头来看着我的眼睛。只是转着转着,一不小心就闯了个红灯,绿灯一侧的司机愤怒地按住汽笛长鸣。傅莱明一脸歉疚地说:“真对不起,把你拽入这么危险的处境。如果这桩错误有什么正面含义的话,只怪你让我太过分神。这是我这辈子闯的第一个红灯。”我略带暧昧地说:“希望这也是最后一个。我会监督你哟。”他哈哈笑着说:“我乐意接受监督!”

送我回到星巴克停车场,傅莱明陪我走到我的汽车旁。我刚想挥手说再见,傅莱明却俯下身,在我脸颊上轻轻一吻。他说:“谢谢你给了我一场这么美好的约会!我过得很开心,希望再次见到你。”

回到家,我盯住镜中的自己:脸颊红扑扑,双眼亮晶晶,眉角眼梢全是春天。如果这不是化学反应,什么是化学反应?我跟小箩更新约会进展,两人刚连上线,小箩就说:“喜上眉梢,看来有人的爱情发芽了!快说说,是哪个花骨朵进阶了?”我说:“花骨朵没空照料,齐齐夭折了。这是一颗埋了千年的种子,喜获雨露得重生。”我把我和傅莱明过往一年的曲折详细说给她听,小箩拍着大腿点评:“有戏!非常有戏!”

我也觉得有戏!第一次约会过后,我和傅莱明的在线暧昧进入到了你追我赶的状态,邮件日日升温。不过,我还是把写信频率控制在隔日一封,主要是太过珍视这颗来之不易的爱情种子,不想犯激进冲动的错。等了六年了,多等一天又如何?况且,每次回信前给足自己推敲的时间,既保证了智趣灵动,又不显得饥渴。这样的我,连我自己都深深喜欢。

 

第二次约会订在了两周后。这一次,我给约会设置了最高优先级,当真是东市买长靴,西市购霓裳,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各式行头都不计成本,只要能为我增光添彩,付款时绝不手软。一顿改头换面,自己都觉得美出了中年妇女的新高度。

约会前夕,傅莱明给我发来邮件,说:“提前通告一下:为了一个长期的目标,本次约会我将采取行动来俘获那位可爱女孩的心。希望她有心理准备,不要被吓到。”我读着这封信,心头一阵狂喜,忍不住猜测:他会采取什么行动呢?上床是早了点,但如果他想玩亲亲,人家一定从了啦。为此,第二天我特意起了个大早,去美妆店购买了一支草莓味的唇彩。傅莱明说他最喜欢的水果是草莓。

第二次约会,傅莱明没有迟到。当他披着一身金色阳光向我走来时,如同言情剧男主走出了屏幕,走进了我的生活,走入了我的心。事后跟小箩描述约会情形,小箩说:“资深少女的情怀哪,一点不输青春少女!”

傅莱明给我带了一朵用巧克力制成的玫瑰当礼物。我们去市中心博物馆观看了玛雅文化展,又去了一家很有格调的爵士酒吧喝了点酒,顺便在那里吃了晚餐,然后看了场电影。全套约会流程无懈可击。看得出傅莱明兴致高涨,开车时毫无理由便能笑出声来。但整场约会,他并未逾越半步,唯一表现亲昵的地方,是我俩在市中心大马路上闲逛时,我鞋带开了,一时犹豫着要不要把手从暖暖的大衣兜里掏出来,他已蹲下身,细细地给我系上了鞋带。

告别时,傅莱明还像第一次那样在我脸颊上亲了亲,道了声晚安,便转身离去。留下我在夜风中独自凌乱:这算哪门子的“采取行动”啊?我原以为我俩至少会拉拉小手。

回家的路上,我闷闷不乐地想:是我吃巧克力玫瑰时太大口,还是看玛雅展时作了不恰当的点评?不,一定是看电影时我的笑声太过豪迈!可是,他也笑得很欢畅呀。嗯,也许是他不喜欢我化了妆的模样?可这也没道理啊,连一向喜欢我素颜的昆鹏见到我长发美妆的模样都两眼放光。那又能是什么呢?我把整场约会在脑海中翻来覆去地放大纠错。

胡思乱想间,傅莱明发来邮件,夸我今天有多迷人,他又有多么意乱情迷。他说,他不得不调动很大的自控力才让自己没在我面前造次。不管真假,这个理由看着受用,我顿时放下顾虑,开开心心泡澡去了。

二次约会过后,我俩的邮件已不再是暧昧,而是晋升到了明昧的层次。我对傅莱明的喜爱与日俱增,且这种喜爱每增一分,总能得到对方足够多的回应。如此螺旋式上升,一星期后甜蜜到半夜起床跳芭蕾。我给小箩发简讯:“我开心到睡不着。”小箩回复:“恋爱症候群!拜托别在大半夜给我发骚扰短信。我的睡眠已经给程小牧分割成了无数碎片,你还给我多碎上一片!”她随信附上一个带着黑眼圈的表情包,仿佛我的兴奋与她失去的睡眠相比,不值一提。这算哪门子的首席闺蜜?自从程小箩有了娃,我与她时常话不投机。

哼!我继续跳我的芭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