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授、民选和第三种合法性
文章来源: 井观天2021-02-23 05:37:59

       启蒙运动以前几乎所有国家都是君主国,其合法性来自神授。科学革命动摇了宗教的根基,也就动摇了君权神授。
       启蒙运动用社会契约替代神的假设,首脑的合法性来自民选。不被西方认定为民主国家的俄罗斯和伊朗,也至少有选举的形式,而普通中国人没有选举体验,形式选举只存在于人大代表的投票。


       川普政府以中国政府非民选为由,质疑其合法性。中国政府和挺中者用民调证明中国政府是受民众支持的。经常被提到的哈佛大学艾什中心长期跟踪民调从2003年到2016年对32000个人做了八次调查。2016年最近一次调查显示95.5%的回答者对中国中央政府“比较满意”或者“高度满意”。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盖洛普民调显示美国人对联邦政府的满意度只有38%。不受民众欢迎的政府攻击受民众欢迎的政府“不合法”,这种怪现象显示对合法性的教条主义理解的荒诞之处。


       有趣的是,哈佛民调显示中国人对乡镇一级政府非常满意的只有11.3%,而2017年的盖洛普民调显示70%的美国人对地方政府基本满意。哈佛学者的解释是中国四十年来的高速发展使中国民众对中央政府满意,但很多人认为地方官员不忠实执行中央的政策。我对中美两国方向完全相反的民意的解释是中国人对国家发展的大方向是满意的,但是对与日常生活相关的具体事务是不满足的。还有对中央政府不满有反共嫌疑,而对基层政府不满只对人不对政权。美国人对国家发展的大方向不满。民主党对非法移民软,多数共和党自然不满。共和党否认气候变暖,多数民主党自然不满。地方政府涉及的是具体的民生问题而不是这种有争议的问题,容易得到更高的支持率。


       民调的历史不过百年,不搞选举的中国从民调中找到合法性。选举制有它的弊端,比如权力与利益之间的交换问题(见《美国的权-利交易 (理解川普现象之一)》)。美国的主体民族几十年后将不再有主体地位(少于人口的50%)而民众对此无能为力表明选举制造成的国家方向的漂移不定。选举在启蒙运动以后一直是政府获得合法性的唯一手段。美国和其他成熟民主国家选举制度暴露出来的弊端让我们有必要放弃教条,思考获得合法性的补充甚至替代性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