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大的练习本也是流水账式的记录。不是先父的笔迹,一定都是 护士们的笔迹,而且前后笔迹各不相同,一定中间换过多人。记录所用除 开头一部分是铅笔之外,其余都是钢笔,但有用蓝墨水的,也有用绿墨水 或者黑墨水的,颜色各不相同。因为用的是大开本练习簿,所以每页用线 划成四块,每一块中有只记一天的,有记多天的日常起居方面的眠食和其他活动。
在这本“日记”中,有两页十分重要,不得不提。那就是 1943 年 5 月 13 日至 21 日这六天的记录。
在我与先母合作的《山居杂忆》中,记载过一件我误吞牙签的事情 (注4):
我的大孩子不到一岁时,他的奶妈很不负责,把 自己在用的牙签拿给他玩。孩子把牙签放到嘴里,吞 了下去。奶妈明明发觉却怕闹出事来,竟然不告诉我。 当天午睡时,那孩子就大哭而惊醒。以后,情况日见 严重,最后发展到日夜啼哭、发烧、拉脓、不能进食 的地步。请了上海最有名的小儿科医生来,都说是重 感冒,但打针、 吃药却毫不见效。当时,我的母亲正 在上海,住在我家。她忽然说:“何不请吴烈忠医生来 看看,这孩子是吴医生接生的,说不定他有办法。”我 丈夫立即打电话去把吴医生请来。这时,奶妈眼看情 况越来越严重,再不说出来可能要出人命,就怕得说 出牙签的事来。但是她说:“没有亲眼看见孩子吞下牙 签,只是猜想而已。” 吴医生听了,先认为即使是吞下 了牙签,那么多天了,也应早已从大便中排出,不会 再在肚子里了。当时我母亲说:
“会不会在肛门口呢?”她又问吴烈忠医生能不能 用手去摸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