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員在澳洲的往事 (1)修正稿
文章来源: mungji2022-05-18 23:36:29

初议在澳洲设立总领事馆

清朝最早在海外设立使馆是在1875年,从二品的候补侍郎郭嵩焘出使英国,陈兰彬以正三品的宗人府丞衔被正式任命出使美国兼管西班牙及秘鲁。1877年驻日本第一任公使是得李鸿章和沈桂芬推荐的正三品何如璋(注1)。随同赴任的有副公使张斯桂(曾国藩幕僚)﹑参赞黄遵宪(注2)﹑随员余瓗(后补奏为正五品)(注3)等。

1884年张之洞任两广总督时欲建粤洋水师,故在1886年与张荫桓联奏派遣王荣和及已從日本回国的余瓗往南洋巡历,考察各埠捐船﹑护商和设领事的可能性。前者在澳洲是直至1908年才实现长达一年的“海军捐”,捐资共约2670镑;“护商”則歸身成立的總領事館。

王荣和及余瓗从广州先到吕宋,然后到新加坡及马六甲,再到印尼群岛,最后一站是澳洲。他们在澳洲先到钵打稳埠,然后沿海岸线各埠到悉尼,再到墨尔砵等埠。

在昆士兰州库克镇Cooktown他们知道该埠有“中国领事”一事,故在悉尼与梅光达研究设领事事宜。按清朝当时在新加坡的做法是给设馆费用,其它的让华侨自筹,所以澳洲华人每年约需捐银千余磅才能满足。这事让悉尼华人产生误解,以为他们来澳洲是求在悉尼当领事而没有答应(捐银设领事馆是后来的事,清廷拨款18000両银,所有华侨捐款退还)。在悉尼期间,梅光达长女雪英Vine拜余瓗为“干爹”(契爷)。(注4)

王荣和及余瓗回国后将游历情况向张之洞禀述,所以张之洞亦将情况向朝廷上折说明。有关澳洲部份略录如下:

窃臣于光绪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遵旨会同出使大臣张荫桓具奏,筹议外洋各埠捐船护商情形。当经奏派总兵衔两江尽先副将王荣和、盐运使衔候选知府余瓗先赴南洋有名诸岛,详慎周历,饬将设官、造船两事一并密加商度,以凭筹定切实办法等因。……其抵新金山之钵打稳埠(Darwin, N.T)也,华工三千余众,雪梨附近华人万余众。美利滨埠Melbourne、旺加拉打埠(Wangaratta, Victoria)、必治活埠(Beechworth, Victoria)、叭拉辣埠(Ballarat, Victoria)、纽加士埠(Newcastle, NSW) ,又有汤市喊路埠(Townsville, Queensland)、波得忌利士埠及谷当埠(Cooktown, Queensland),每处华人自数百至千余不等,该委员皆勤加抚慰。查新金山即英属澳士地利Australia,为五大洲之一,地方辽阔,物产繁富,多五金矿产。华人至者颇多,英欲阻之,特立收人税之法,每人纳英金十镑方准登岸,间有收至三十镑者。似可援照美国总领事章程,在雪梨大埠派设总领事一员,总理雪梨Sydney及美利滨Melbourne、亚都律Adelaide、衮司伦Queensland各埠并纽讨兰岛New Zealand华人商务,则华工得所庇倚,谋生益觉有资。其各埠副领事,可即令商人兼办,无须发给薪费。(张之洞“派员周历南洋各埠筹议保护华民折”, 1887年12月8日)**另:英文地名是我加的。-梦子。

关于梅光达,1888年,梅光达夫妇携女儿再度赴中国,梅光达在广州拜会了两广总督张之洞。王荣和及余瓗回国后是向张之洞极力推介,所以1890年张之洞召梅光达回国,“从(香)港用港督宪小轮船,船升龙旗,接他上省,领受五品官衔”(同注4)。梅光达的五品官衔是授与,而非捐官,官衔与当时清政府设立的领事同衔。

张之洞力劝梅光达向天津向总理衙门陈说,但梅光达可能考虑较多而没有去。在網上有見“清廷赏给梅光达五品军功衔,并赏戴蓝翎,任命他为大清驻雪梨总领事”一說,說“賞”不假,因為在官職變動用詞中除了用“拜”,適用於梅光达的就只有“賞”了。通常“賞”是由皇帝特旨頒布賜予官職、官銜或爵位的,而梅光达五品军功衔卻是地方大員张之洞做的,张之洞力劝梅光达到天津的原意應是在总理衙门中走任用程序,以達到“任命为大清驻雪梨总领事”目的;梅光达沒有到天津,张之洞也沒有權任命領事,故而梅光达被“任命为大清驻雪梨总领事”屬子虚烏有。後來清廷任命的驻澳洲总领事官銜是“領二品銜”, 梅光达五品军功衔則遠多了。

1897年,清廷再次嘉奖梅光达,赏赐他四品军功牌,还赏赐光达的祖父瑞暇、父亲扩远以“奉政大夫”(正五品)衔,祖母伍氏、母亲谭氏以“宜 人”(五品命婦)衔。

真正来说,王荣和及余瓗游历的那段年份在南洋及澳洲设领事馆的时机并未成熟。

朝廷财政困难而导致经费不足,1887年外派的12个游历使的费用还得从各驻外官员身上扣20%薪资中筹40000両银子才能成行,故而有些使馆不仅不提供方便,反而加以种种刁难。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一个游历使最终出任外交官(注5

中国与英国政府谈判在澳洲设立总领事馆的事,直到1907年5月才完成。在此之前,清朝两度派员到澳洲了解情况。

1902年4月中国驻英大使奉政府命派新加坡总领事罗叔羹往澳洲,先到砵打运(Darwin, N.T),次到庇厘士畔(Brisbane),再到悉尼(Sydney),最后到墨尔砵Melbourne(注6。罗叔羹在澳洲逗留约半个月就回新加坡。

1906年11月初黄厚成及翻译员温祥从英国经新加坡抵达庇厘士畔Brisbane (Queensland),然后悉尼Sydney﹑墨尔砵Melbourne﹑孖辣Maitland (NSW)﹑克列Adelaide (South Australia)﹑伦些士顿Launceston (Tasmania)等地视察。

1908年11月,悉尼及墨尔砵的华人社团收到驻英使馆函件,要求将在澳华人的人数(包括姓名﹑年岁﹑籍贯﹑住所,如为学生需填报学生,如为工商人士需填报所营之业),造册后函送中国驻英使馆。这时已经公布了总领事馆的名单,实际上给新的总领事带来麻烦。清廷已经走到政治改革,且速度为大多数有识之士反对。驻英使馆的做法,无疑使澳洲华人感到疑虑,认为驻英使馆不先行解决澳洲华人的居留问题,那即使是将华人人数调查清楚,然大局已定,华人的人数将越来越少,调查又有何作用?

澳洲方面在此时已成立联邦制政府,许多立法也脱离母国独自运作。至于华人方面,按新加坡形式归中国总领事管了。

在澳洲,过往是政府与华人间互相协调,立法的程序在政府方面,华人根本只有执行,而无法争取权益。历史上,澳洲华人只不过认为自己是个过客,赚钱就是了,权益就是让我多赚些,其它都不是事。到不让自己自由来赚钱的时候,才想到要有居留权。那总领事来了,能让自己及更多的华人来就可以抱团,这就是总领事该干的了。

后来澳洲也学乖了,过客﹑临居﹑永居﹑入籍各有各的权利和义务,你想干吗就干吗,政府不干涉,按规则办事。

广益华报在“光达寿终”一文中(见注4)说梅光达的长女雪英拜余尧寿为“干爹”,其报导应该有错。余瓗的名字及后来的改名,以及别号与经历都与余尧寿对不上号。

“警东新报”的“余尧寿之刀叉”报导是否有恶意,不得而知。然梅光达已逝世多年,其家人也四散了,即使是报导有错也管不了太多,文中也没有涉及梅光达,特在此说明。

(1) 何如璋(1838—1891),字子诚,广东大埔县湖寮镇双坑村人。聪明好学,少年时因家境不好,辍学放牛,一边牧牛,一边读书。后随姑父大埔县名宿陈芙初学,学业得以大进。咸丰十一年(1861)中举人,同治四年(1865)任五品衔知县。3年后中进士。选入翰林院庶吉士,后授职编修。何如璋1876年被任命为清政府驻日副使,但未赴任(正公使为李兴锐,因病未能成行),故1877年何如璋改任为公使。光绪二年(1876年11月26日)出使日本,是中国第一任驻日公使。驻日期间按条约在日本增设了横滨、神户、长崎三处领事馆。光绪八年(1882年3月1日),任满回国后任侍讲学士、侍读学士。九年九月,任詹事府少詹事,后受命任福建船政大臣,主管马尾造船厂,兼办前后学堂。

 (2) 1877年黄遵宪刚刚中举,因德才双馨,又与何如璋有世交之谊,被邀一同赴日。

(3) 余瓗(1834—1914),后更名为余干耀,号元眉,广东新宁(今台山)人。余瓗出使日本之前的履历,在第三任驻日公使徐承祖为他请奖的奏折中有所提及,可知他是辛酉(1861)补戊午(1858)科举人,后遵例捐内阁中书,同治四年(1865)五月到阁。光绪四年(1878)五月,何如璋派遣余瓗担任长崎领事。到了光绪七年(1881),黎庶昌被任命为驻日公使。随后,黎庶昌率第二届驻日使团赴日。余瓗是少数几个留任的第一届使团的成员,继续担任长崎领事(官衔正五品)。按照《清季中外使领年表》的记载,余瓗于光绪十年(1884)十一月结束第二次长崎领事的任职。余瓗直到光绪十一年(1885)的年初才返回国内。回国后于光绪十二年(1886)奉命前往东南亚、澳大利亚等地考察华民商务情况。后充任侍读、浙江玉环厅同知等衔。晚年回乡,曾干预新宁铁路修建。

(4)“光达寿终”- 广益华报1903年8月1日第4页。

(5) “晚清中国走向世界的海外游历使” 北京大学歴史系中外关系史研究所王晓秋。http://hdl.handle.net/10112/6248

(6) “迎我使君” 爱国报1902年4月16日第3页

后记

这一篇本来想取代原有的第一篇,但删改不了,也影响一直以来顺序看这系列的网友。主要原因是余尧寿与余瓗极不可能是同一个人而有必要作一些说明;同时余尧寿并非澳洲总领事馆的人,故“余堯壽之刀叉”应移到后面的附录。另外中国驻澳洲总领事馆的设立该有个由头,毕竟它是中国早期从不了解世界到走向世界的其中一部份。写到这里,算是这一系列的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