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铜锣湾书店编排习近平,共党抓捕有理。
文章来源: 鲁迅九2019-07-10 09:56:36

在自由的世界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言论。但是,当这些言论涉及他人时,任何被涉及的人都有权指控言论者的诽谤行为。不仅要有言论自由,在法律面前也要人人平等。总之,言论自由不能触犯法律。

香港铜锣湾书店老板出版《习近平与他的情人们》一书。该书的内容诋毁习近平的形象。因为习近平是中共的总书记,所以,该书所诋毁的不只是是习近平本人,还诋毁了中共。那么,习近平和中共就要追究香港铜锣湾书店老板的法律责任。据说,为此,中共派人到书店抓人,绑至内地审判。现在,假定这是真的。那么,中共到香港抓人有错吗?我的回答:没错。别说是在香港,就是在英国抓人、在阿根廷抓人,也没有错。

为什么这么肯定没有错?因为国际上有先例。以先例做参照,到香港抓人也就没有特别的了。

有一部电影《最终行动》。这部影片讲的是真实的故事。影片讲的是,前纳粹成员阿道夫·艾希曼逃到阿根廷,以色列特工追踪而至,将其秘密抓捕,并偷运出阿根廷,至以色列审判。整个过程完全是在阿根廷政府不知晓的情况下进行的。

中共抓捕香港铜锣湾书店老板的行为和当年以色列特工的行为完全一样。既然以色列特工的行为能被肯定,并且,整个过程还被拍成故事片,那么中共抓捕香港铜锣湾书店老板的行为也就没什么不妥。如果说阿道夫·艾希曼的罪名是执行屠杀犹太人,那么香港铜锣湾书店老板就是用出版那本书来对习近平和中共进行“屠杀”。可以说,那本书完全是由《金瓶梅》改写而来,里面的西门庆换成了习近平。

各位,如果那本书里的习近平换成你的名字,你会感觉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