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见所闻 (3)
文章来源: 小丫头2008-11-04 19:25:48
常常在唐人街的商店里看到这么一个贴示‘偷一罚十’,意思就是说,如果你偷了一样东西被抓了,罚款是这样东西本身价钱的十倍。以前没有这样的贴示,是最近才流行的,作用自然是恐吓那些心术不正的人啦。幸好老外看不懂中文,要不让他们看咱中国人的笑话。

这贴示背后有这么一个故事:

冼伯和妻子在唐人街租了一个散房,两人在唐人街生活了二十多年,对这儿的一切都很熟悉。儿子和女儿都大了,有家有事业,多番让两老搬去跟他们生活,可两老不肯,不仅因为有政府支助,更是二十多年的感情。儿女觉得父母一辈子只能活在唐人街里实在太过于井底之蛙,但冼伯认为出门不需要麻烦儿女,喜欢上那个馆子就上那个馆子,花几个钱就能有美味的点心撑肚子,还有一帮损友吹吹水,这才叫过日子呢,那些生又贵又不饱肚子的鬼佬餐才让他受罪了。

生活总是没有十全十美,让冼伯感到头痛的是吃。
 
每个月里有两次可以到老人自助中心领取物质救缓,就是有免费的食物领取,领来的莫非都是鬼佬吃的罐头牛奶,红萝卜,卷心菜,罐头水果,麦片,罐头肉类,罐头番茄,等等。冼伯根本不爱吃这东西,但不拿就是白不拿了。所以呢,冼伯还是每天在唐人街逛一逛。

可是,两人吃不多,买半磅的餸菜都好让两人吃上两顿以上,久而久之,会吃腻,使在买菜方面添加一些烦恼---觉得那些店员嫌买的少而不会有好脸色看。冼伯本以为这样逍遥的日子会过得不错,但每日要为买多少的餸菜,实在。。。。

终于,某天冼伯吃错药似的,以为没人知道,偷偷的拿了一罐头素鲍鱼,一个青椒,和几根白菜,可在出门时当场被抓,于是,跟店里人发生一场争执,被一句‘为老不尊,妄为仁者’堵得哑口无言,只好领着老板回家付罚款一千大刀。

从那天起冼伯再没有出门,觉得颜面扫地,但这一千大刀被罚得有些怨,整天在家里唉声叹气。老伴看不过去,忍不住跟儿子去说个理。 儿子听了后也觉得这老板罚得很过分,拿起电话报警去。

儿子带着警察领着冼伯去找那个老板算数。一番谈论后,老板要把这一千大刀如数还给冼伯。原因是:这商店老板没有执法权,不能有他说的算;警察也没有执法权,只能做出一些维持社会安全的执法。这商店老板需要索取赔偿的话,必须要对冼伯做出民事起诉(civil charge), 再面对法官的判决。这老板英文不灵,见到警察腿已发抖了,还不用说上法庭,反正没有什么损失,便大事化小事,小事化无。

这椿事情当然是发挥了咱老中的八婆术,一传十,十传百,附近的商店都贴上‘偷一罚十’的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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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