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乱象辨析之6 -- 民主自由法治的先后次序
文章来源: Erg2019-11-16 16:50:30
       大家通常的说法都是民主、自由、法治,把民主放在第一位,西方的舆论和政客们更是天天把民主挂在嘴上,极力地宣传推广。他们这么做不知道是因为理解出了问题还是别有用心,因为这三者中民主是最容易出问题、甚至引发大麻烦的一个,因此也是最需要谨慎的地方。
 
       正确的顺序应该是把法治放在第一位,首先用法治来保障每一个个体的基本权利,保障每一个人不受非法侵害,保障一个社会的安全和良好的秩序,规范每个个人和团体的行为,使之依法行事,这些才是满足所有其它社会需要的必要条件。 
 
       其次是自由,自由要靠法治来保障。法治中并不一定会包含足够的自由保障,所以自由必须作为一个独立的原则。对自由的保障应该作为立法和司法时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去考量。不过,自由是有边界的,那就是不能侵害他人的本应具有的权利和利益。 
 
       接下来才是民主。民主是民众参与管理公共事物的权利和实践,对应于红色语境中的“人民当家做主”。个人对于某个公共事物的观点态度受其本身地位、利益和观念等的影响,一定会是多种多样的,这就决定了实行民主的先决条件是必须要能包容异议,否则就只能成为一部分人的专制。既然大家意见不一,要想民主能成功和有效,协商与妥协是必由之路。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绝不妥协退让,一定要把对方逼到墙角的做法从长远看一定会损害民主也最终会损害自身。这种绝不退让既可能发生在掌握权力的强势一方,也可能发生在自以为掌握了道义的弱势一方。所谓“五大诉求,缺一不可”就是个典型,而且更过分,是得寸进尺。六四的悲剧也由此产生,以一方发表社论“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和另一方的绝食抗议为标志,让这场运动走上不归路,结果是断送了本来尚在一步步走向宽松和开明的中国政治改革,让中国社会的政治生态倒退几十年。
 
       民主当然应该有!然而民主应该如何实施则绝非一个简单的话题,比如如何防止民粹,如何防范多数人压制侵害少数人,如何预防少数人操弄或绑架民主(如希特勒和facebook事件*注),等等。
 
       在民众参与管理公共事务上,究竟是过程重要还是结果重要?通俗点儿说,就是你想要正确的决策,把社会治理发展得好好的,还是说只要大家天天都能玩民主的游戏,玩得爽就行。如果只关心过程的话,那就应该尽可能采用直接民主,让每个人都参与到决策中来,用全民公决来决定一切,这才是最彻底的民主。只是这样一来,整个社会必然很快崩溃,因为大家再也没有时间干其他事了。当初美国制宪,仅55名精英代表就吵了近4个月,如果搞大民主让全民参与,那要吵到什么时候?就算将来有新技术能用很低的成本和很高的效率来进行全民公决,这也不是一条应该走的路。引用城中智者阎先生的一个观点:全体民众的平均智商和判断力只相当于一个刚刚能高中毕业而上不了大学的人,这样一个人的决策能力可想而知。可见,尽管从理想主义的民主观点来说最好人人都行使权力,但民主实施的路径还是应该更注重成效,即要使决策真的有益于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同时适当保护和补偿少数人的利益。相信这一点在务实的中国人中比较容易取得共识,但在有些国家里则未必,在这个世界的很多地方,民主和环保已日渐成为一种宗教,只讲理念,不顾实效,从长远看对民主和环保有害无益。
 
       其次,利益分不同层次,有短期利益,有长远利益。理想的情况自然是应该在兼顾的基础上适当注重长远利益。不过在各民主国家里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因为选举带来的选票政治使得各政党都把多捞选票作为最重要的政策考虑和出发点,倾向于用短期利益和小恩小惠讨好选民,常常无法顾及国家和民众的长远利益。所以,以全民直选和全民公决为代表的直接民主只是理想上很丰满而已,真正要让民主起到好的作用还是要靠选择精英来管理公众事务,比如间接选举和代议制。民众只需监督好那些精英们,防止他们损公肥私、化公为私。
 
       民主的实施方式并非越直接越彻底就越正确,而是要谨慎选择适宜的方式,先要确保它能成功地实施,而后在巩固之后再一点点地改进。这种改进的步伐宁慢勿快,以免欲速则不达。要把民主看成一种必要但危险的力量,小心对待,谨慎操作。注意,谨慎操作和找借口反对民主、压制民众的权利是两码事。选择民主的方式和路径时可以谨慎再谨慎,但底线是民众一定要有言论自由和监督的权利,这条路径的长远指向一定要是开放和开明的。
 
       总结一下,即法治先行,保障自由,谨慎民主,注重实效。
 
       注:*剑桥分析公司利用从facebook上得到的大数据加上AI用心理战的方式对人心实施精准干预乃至操控,从而多次影响选举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