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立:習共開了世界外交史一大惡例,善良的人們要警惕啊!
文章来源: 同城食客2020-02-27 14:09:22

徐文立:習共開了世界外交史一大惡例,善良的人們要警惕啊!

(2020年2月27日)

    我對世界外交公約、慣例和外交史只是常識性的了解。但是,我認為全世界和外交界都讓中國武漢的「新冠肺炎」搞得昏頭脹腦、無暇他顧時,而輕忽了一件重大的事件——

    習共開了一個外交史上大大的惡例「也就是說,今後不論任何國籍、你只要受不了『中共酷刑』、『被送中、或者種種原因進入中國的人』,你都可能被迫加入中國國籍!!!也就沒有了領事保護和世界人權公約的保護!!!」
    
    原本善良的人們都認為:瑞典籍香港书商桂民海(原名桂敏海)是因為:「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做法说明了,《习近平和他的情人们》这本书中,说的事都是真的。无法辟谣,只好采用恐怖主义。看来侧面证实了,习近平真的有好几位情人,真的还有一位私生子——连带证明了坊间的谣传,彭麻麻曾经大闹过要离婚;他的私生子是慈航基金的头目;头目的妈是福建女主播——」。

    「但这次铜锣湾事件,先是把老板绑架回中国,外界质疑为啥香港方面没有出境记录,人却跑到了中国监狱里。」「这事成为香港反送中的导火索之一。为了一件家务事擦屁股,闹出这么大的事,但还没完。然后为了给他判重刑,这次又说铜锣湾书店老板桂民海主动恢复了中国国籍。大概目的就是:越是不合逻辑,越是对全球华裔有威慑力!」——引自《钱百万/随便聊聊吧》

    習共似乎真能「雖遠必誅」。

    而且,今後不論你是哪國公民,受不了「中共酷刑」加「電視認罪、電視示眾」、進一步就是可能「被宣布放棄原國籍、加入中國國籍、心甘情願接受任何刑罰」,因為中國又出了一位毛澤東+江青。

    今後,進入中國,不僅是中國人、原中國人、任何國籍的人都要小心了,通通可能「被入中國籍,就近而誅」!難怪,最近我的幾個非民運的好朋友不約而同地表示:「只要共產黨當政,絕不回中國大陸!」

    共產黨恐怖不恐怖?!善良的人們。

附件一

https://zh.wikipedia.org/wiki/桂民海

2015年10月17日於泰國芭提雅公寓被一名男子帶走失蹤,其後有四名男子搜索其公寓,企圖帶走桂的電腦,但被管理人員阻止,最後空手而回。

曾在中國的電視台上「認罪」的瑞典人彼得·達林認為,當局所指的「國家機密」,其實是桂敏海在泰國被中國國保綁架及回國後遭到嚴刑拷打的細節。

附件二

http://enewstree.com/discuz/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44802

VOA

瑞典籍香港书商桂民海(原名桂敏海)被判刑十年,除获刑的罪名引发广泛关注外,其国籍问题也是一大看点。瑞典政府要求为桂民海提供领事支援,中国则说,桂民海已恢复中国国籍。

资料照:香港抗议者在北京驻香港机构中联办前手举铜锣湾书店失踪老板桂民海的照片。 (2016年1月19日)

桂民海2月24日在浙江省宁波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庭以“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桂民海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宁波中院网站公布的信息显示,桂民海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审判过程中,享有各种诉讼权利,还有部分社会群众旁听审判。

法庭通告显示,桂民海1996年加入瑞典国籍。通告说:“2018年经其本人申请依法恢复中国国籍”,也就是说,桂民海是按照中国公民身份接受审判的。不过,瑞典方面似乎依然认定桂民海是瑞典公民。

香港南华早报星期二说,瑞典外长当天就桂民海问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们要求立即见到我国的这位公民,为他提供应有的一切领事援助。”“我们的立场一贯很清楚,要求释放桂民海,以便他能够与自己的女儿等家人团聚。这一要求没有改变。”

瑞典外交部在另外一项声明中还说,瑞典外交官没有能够获准旁听这次审判,无法审阅判决书,或者提供法律咨询。

南华早报说,宁波法庭说桂民海已恢复中国国籍,北京有可能利用这种说法,拒绝欧洲外交官为桂民海提供的领事援助。

流亡的中国诗人贝岭是桂民海的多年好友,他对美国之音说:“瑞典外交部刚才告诉我说已经发了声明,这一点很重要,反映出桂民海始终是瑞典公民。退一万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得拥有双重国籍,请问:关于阿海(桂民海)的瑞典公民权利问题,他自己到瑞典驻北京的大使馆,或者到上海的领事馆注销了吗?这必须由他亲自前往和注销,才能够失去另外一个国家的国籍,还是说,中国为桂民海量身定做了一个双重国籍身份。我们没有看到他放弃瑞典国籍的任何证据。难道阿海为了进中国监狱十年,而加入中国国籍吗?这简直是一个笑话。”

香港书商桂民海已经歇业的香港铜锣湾书店,以贩卖中国政治禁书,其中部分书的内容涉及习近平及其家人而闻名。书店股东吕波、桂民海、店长林荣基、业务经理张志平、经营者李波等人于2015年10到12月之间,陆续在中国、泰国,甚至香港失踪。该案一般被广泛认为是中国越境执法、打压言论和出版自由的典型案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