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在苏维埃办全民免费教育
文章来源: yongbing19932024-07-01 13:06:28

毛泽东在苏维埃办全民免费教育

 

 

 

“一切工农劳苦群众及其子弟有享受国家免费教育之权,教育事业之权归苏维埃掌管,应取消一切麻痹人民的反动教育宣传。”

毛泽东关于共产党夺取教育权的思想,在他与朱德领导的中国工农红军开创的中央革命根据地终于实现了。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十二条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以保证工农劳苦民众有受教育的权利为目的。在进行国内革命战争所能做到的范围内,应开始施行完全免费的普及教育,首先应在青年劳动群众中施行并保障青年劳动群众的一切权利,积极地引导他们参加政治和文化的革命生活,以发展新的社会力量。”

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宣言》第八条规定:“一切工农劳苦群众及其子弟有享受国家免费教育之权,教育事业之权归苏维埃掌管,应取消一切麻痹人民的反动教育宣传。”

大会通过的《关于红军问题决议案》的相关条款提出:“改造红军的质量(按照现代战术条件去组织战斗单位,创办红军学校,出版军事法令书籍等),以提高红军战斗力去战胜革命的敌人。”

并且,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规定:“苏维埃共和国必须特别注意落后民族共和国与自治区域内生产力的发展与文化的提高,必须为国内少数民族设立完全应用民族语言文字的学校、编辑馆与印刷局,允许在一切政府的机关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尽量引进当地民族的工农干部担任国家的管理工作,并坚决的反对一切大汉族主义的倾向。”

这些法律、法规条文充分体现了担任中央政府主席的毛泽东在夺取政权之后让广大人民获得教育权、享受教育机会的思想。

此外,临时中央政府成立时设立了教育人民委员部,下设成人教育局、社会教育局、初等教育局以及高尔基戏剧学校、中央农业学校等机构。临时中央政府还制订、颁布了《教育行政纲要》等22个重要文件,使教育工作有章可循。

临时中央政府有关教育的法规和文件有战时特点,一切都是为夺取革命胜利服务。1933年4月,政府颁布的《省、县、区、市教育部及各级教育委员会的暂行组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第一条规定:省、县、区、市教育部及乡教育委员会的任务是在正确执行中央政府及中央教育人民委员部关于文化教育的政策等,提高群众的阶级觉悟、文化水平与政治水平,使能有力的动员起来加入战争,以争取苏维埃运动在全中国的胜利。《纲要》还规定了各级教育委员会的职责,如乡教育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扫除文盲,进行广泛的识字运动,建立识字班、夜学、列宁小学等。

从总体上看,这一时期毛泽东阐明了苏维埃文化教育的总方针、文化建设的中心任务,利用地主资产阶级出身的知识分子来发展文化教育,发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毛泽东的教育措施包括:注重红军教育、干部教育,又关注职业技术教育、业余教育,普及儿童义务教育;注重教学管理和效率,注重编写新教材,改革教学方法。毛泽东先后创办了中国工农红军大学、沈泽民苏维埃大学、苏区中央局党校、列宁师范学校、红色通讯学校、红军卫生学校等,他还亲任红军学校政委、沈泽民苏维埃大学校长。

毛泽东倡导尊师重教,在保障前方作战的物质需要的前提下,尽量保障各类学校的经费供给,提高教师待遇。因此,中央苏区教育得到了空前发展。在这块贫瘠的土地上,不仅办起了不少大学和职业学校,又努力普及小学义务教育,成绩突出。从性质与功能看,中央苏区教育不仅同革命战争、同劳动相结合,更同未来共产主义目标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