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独慌了, 五诉求不坚持了!
文章来源: yongbing19932019-08-15 01:18:45

港独慌了,  五诉求不坚持了!

 


港独慌了,  五诉求不坚持了!  不坚持"光复香港独立"了,  不坚持让"香港被英国或美国殖民了",  不坚持让"林郑下台"了。剩下的港独诉求就是坚持"保护罪犯"了。不过坚持"保护罪犯"也是喊不响的。看百多年前的中国年轻学子先人们,  高喊着"打倒军阀",   "打倒土豪",  "打倒列强",  "打倒汉奸",  "打倒卖国贼"的诉求和口号多么响亮宏伟,  喊到今天还在喊,  不用蒙头盖面蛇鼠一样,  而是光明正大理直气壮一呼百迎,  这才能名垂青史,  称之为中华好儿女, 民族的英雄。看看港独的五大诉求是什么?

港独的5大诉求是:  一,  完全撤回修例、二,  收回暴动定义、三,  撤消被抓抗议者的控罪 ,  四,  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追究警队滥用职权,  五, 立即实践真双普选。

说明一下,  「五大訴求 + 光復口號」及时代革命等横幅和口号以及不同版本的五大訴求開始在示威暴乱場合不断出现。但近日港独的几大诉求中原有要求光复香港独立,  要特首林郑下台等不知何因撤掉后换了个别的内容。是不是港独慌了,  五诉求不坚持了。旧的不去, 新的不来。网上看到另一份五大诉求。

港民的5大诉求是:  一,   堅決支持政府及警隊嚴正執法,制止一切違法、欺凌、破壞及暴亂行為。二,   要求政府在社會秩序恢復之前暫停批准一切公眾遊行集會活動。三,   敦促家長、大中小學校長及老師盡力勸止學生參與違法活動,阻止他們自毀前程。四,  要求執法部門嚴懲一切資助、教唆及協助暴力和騷亂的非法行為。五,   嚴懲任何傳媒透過發放失實新聞来混淆視聽、縱容和美化非法行為和暴力、鼓吹民眾擾亂社會秩序、阻礙警方執法的暴徒。

这是一群土生土長、熱愛香港的市民。看到近日破壞香港安寧的暴力違法行動越演越烈,令港民十分痛心。他們於2019年8月15日在明報、星島日報、頭條日報及南華早報刊自费登廣告,發起網上簽名運動 ,希望凝聚市民力量,發出理性呼聲,齊心捍衛香港的社會秩序。懇請廣大港民簽名支持以上五大訴求,以撥亂反正。

对于港民的五大诉求一看便明不必多言。而看港独的几个诉求还是要多说几句。

一,  完全撤回修例。为什么?  凭什么?  香港市民願意让香港成为逃犯和犯罪的天堂吗?   香港极大多数安份守法的市民会担心"送中"吗?  香港极大多数安份守法的市民不但不会担心,  相信还都乐意去"同属一个中国"的内地做生意,   唱歌演出,  走亲访友,  发展事业........。因为香港人和大陆人同为中国人,  大陆市场又如此之大,  离开大陆,  香港只能成为孤岛。百万香港人上街大闹香港给香港市民带来了什么益处?  有多少是不明真相被忽悠的?  闹到最后无非是闹出了几个年轻的"港独分子"。

而真正担心被"送中"的是些什么人呢?   是"增修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只适用于移交必须是37种国际公认刑事犯罪,且刑期都在7年或以上的罪犯。增修条例草案规定“八不移交”,明确说明移交的罪犯不涉及与言论相关的行为,即不涉及新闻、言论、学术、出版等方面行为。" 而这"37种国际公认刑事犯罪,且刑期都在7年或以上的罪犯"占香港全体市民的多少呢?   难道上街的百万香港市民为这"37种国际公认刑事犯罪,且刑期都在7年或以上的罪犯"们抗争啊?!

有人说,  不信任中央政府?  例如铜罗湾书店老板被"抓"。这个案例能同"37种国际公认刑事犯罪"相提并论吗?   书店老板有没有售卖一些造谣的书?  有没有有意贩卖一些分裂中国的书?  而且也没有被"活埋"了。假如说类似的书店老板在民国时期遇到国民党,   这些书店老板又将如何?  而且"条例"中明确规定送中央前由香港特区长官和司法部门同意才可以送中央。

领头闹事的又忽悠说,  不相信香港特区长官和司法部门了,  这就无理取闹了。香港特区长官和司法部门的官员都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  他们不如几个领头闹事的人?  还说他们出卖香港?  殖民香港?  有木有搞错! 香港己被中国收回,  不是英国殖民地!  而闹事的人居心何在?  不是想回到英殖民地吗?  不信任香港人治理,  可以啊,  如同以前英殖民地一样,  中央政府可以派大员来治理香港呀。不想一国两制,  可以啊,  改一国一制就好了,  不用理会50年了。

在修改"逃犯条例"上为什么要让步?  不但不让步, 还一定要立法。香港不能自己立法,  就由中央人大来立法,  人大中有香港的代表。基本法就是由港人代表参加的人大通过的,  修改一下也应人大来完成。在人民内部可以民主可以让步可以协商,  对待敌人能民主一下让步一下吗?  民主了让步了就林郑下台了港独更猖狂了,  中国香港要被殖民了。对敌人的退让就是对自己人的犯罪。港独分子不是说这是革命吗?  革命就是互相要对方的命,  因此站在哪一方就为那一方说话。港独骚乱犯罪分子一方面高喊着要民主要法制,  真正法制来了又害怕立法。港独们一定会说,  不准立法!  那么说对了,  敌人反对立法是对的,  法律是有阶级性的,  平时高喊着法制人权民主自由是没有泛民主泛自由泛人权和泛法律的。法律是人制订的, 是人就带有阶级的洛印,  是为本阶级利益服务的。所以港独分子反对是无效的。

二,  收回暴动定义。从堵塞道路、瘫痪交通,到污损国徽、侮辱国旗,再到围堵警署、袭击警察,暴徒们越来越疯狂,甚至开始将暴力施加到香港机场里的内地旅客和记者身上……这不称暴乱什以叫恭乱?  这不是恐怖袭击又是什么? 假如这些恐袭动作复制则美英加国,  又该如何定义。

三,  释放被捕人士, 撤消被捕人士控罪。社交媒体上的现场视频显示,付国豪被围堵并遭索带绑手,但仍正气凛然地大声说:“我支持香港警察,你们可以打我了。”他随即遭到大量暴徒围殴,头部出血、一度晕倒。被警方救出之后,付国豪的面部出血并有明显伤痕。

香港警方通报称,付国豪遭多名示威者粗暴对待、并以索带将其双手捆绑、殴打及禁锢,一度晕倒。而更令人愤怒的是,在被赶到的救援人员抬上担架后,付国豪仍然遭到抗议者追打,被骚扰近20分钟后才送上救护车。释放这样的暴徒?  撤消这些暴徒的控罪?  何来法制? 何谈法治?  香港是个法治的社会?

四,  成立独立调查会应由中央派出。港独的诉求一直在变,  无需多说。

看到香港的年轻人如此被利用当成炮灰的丧样, 全中国的年轻人亲眼目睹了 “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 打着民主自由旗号对异议者施暴的行径。打着民主自由的旗号大规模攻击法治机关。那些以黑色为装束、怯于示人面目的暴徒,肆意冲击特区立法机关,把警察作为袭击目标,使用的工具从砖头、铁枝发展到烟雾弹、汽油弹、弓箭等致命武器;  四处纵火,制造、暗藏爆炸物;  非法占据道路、妨碍地铁运行,发起机场非法集会,让香港国际机场运作瘫痪,   使市民及来往香港的人深受其害,让需要上班的人被迫“罢工”,让无数商铺和公司被迫停业……更有甚者,一些港独分子,悍然打出“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口号,嚣张挥舞英美旗帜,围堵中央政府驻港机构,侮辱象征国家尊严的国旗、国徽,严重挑战一个国家安全和尊严的底线,践踏一个国家、中华民族的尊严,侮辱包括广大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港独分子以这样的方式以争"民主自由"同全世界的恐怖分子有何区别?  

有人说,  如果你觉得你的祖国不好,你就去建设它,如果你觉得政府不好,你就去考公务员去做官,如果你觉得人民没素质,就从你开始做一个高素质的公民,如果你觉得同胞愚昧无知,就从你开始学习并改变身边的人,而不是一昧的谩骂,抱怨,逃离。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你所站立的地方,正是你的中国;你怎么样,中国便怎么样;你是什么,中国便是什么;你若光明,中国便不黑暗”,愿中国的青年们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之流的丧气话。自己能做事自己去做事,自己能发声的就别被别人代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此后如竟没有炬火:每一个人便是唯一的一束光。一次活生的以假民主运动的暴力给出的反面启蒙。以港人愤青为戒, 当代中国的年轻人的思想恐怕会达到了一次空前的大清醒。认识了西方民主的虚伪性和香港民主的真实面貌。这就是港独骚乱分子想港独又觉不可实现,  心怀鬼胎就说不出真正的诉求,  就东一诉求西一诉求,  港独分子现在不想港独了,  不让林郑下台了,  还闹什么呢?  改主意了,  对前面做的恶事即犯法的事不该以法律来控罪吗?  如果不控罪还要法律吗?  还是法制社会吗?  香港还是一个法制社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