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出在肉体上(7:1-6)
文章来源: 旷野之声2020-01-11 06:54:21

第16段,保罗开始引导信徒去认识如何面对罪的问题。在之前的经文当中,保罗已经从两个层面说到基督徒不应该继续活在罪中,例如受洗的基督徒是向罪死、向神活,所以不应该仍在罪里;而因信称义的基督徒是因着信心而被神看作好的,所以也不应该继续犯罪。当然,我们可能会说,除了这些理论上的教导,能来些实际一点的帮助吗?现在,保罗就开始进一步教导信徒如何可以做到不犯罪。

保罗通过婚姻来做比较,让信徒可以有更加形象的认识。在婚姻中,如果丈夫没有死,因为有律法的约束,那么妻子就不能嫁人。但是如果丈夫死了,那么妻子嫁人就不算违背律法,不需要被定罪了。保罗指出,同样的道理也可以用在信徒身上。每一个信徒都有两个“我”,其中一个是肉体的“我”,另一个是属灵的“我”。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用婚姻来做比较,肉体的“我”相当于丈夫,属灵的“我”相当于妻子。当信徒受洗归入耶稣基督向罪死、向神活的时候,也就是肉体的“我”死去了。这样,剩下属灵的“我”活着,就不再受律法的约束,就好像丈夫死了,妻子就不受律法的约束一样。因为信徒犯罪被定罪是因为触犯了律法,所以,当属灵的“我”脱离了律法的约束,就不会被律法定罪了。

经文中有两个地方需要特别留意。首先,是保罗说到“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7:5)这句话给人的感觉好像是律法激发、产生了在我们心中的恶欲,似乎都是律法惹的祸。但实际上,这里所说的“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在希腊原文圣经中的意思乃是指“因着律法而来的犯罪的欲望 the motions of sins, which were by the law”,也就是说,当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些被律法定为是罪的欲望在我们的肢体中发动。所以问题不是律法,而是我们肉体中那些被律法定为是罪的欲望。

其次,是保罗说到“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侍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7:6)这里翻译成“我们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希腊原文当中没有“律法”两字,乃是说“我们在捆我们的事上死了”。那么,这捆绑我们的事是什么呢?按照上下文的意思,更多的可能性应该指的就是我们的肉体,即当我们在捆我们的肉体上死了的时候,我们也就脱离了律法的约束,从而不再是按照旧有的书面文字,而是按照灵的新样来服侍主了。

这样,保罗让我们看到这样的关系。人被定罪乃是因为触犯了律法才被律法定罪。然而,我们可以做到不犯罪的途径,不是废除律法(以至于不再被律法定罪),而是在肉体上死去,也就是说,不再做属肉体的人。至于如何做到不再做属肉体的人,保罗会在后面的经文继续有详尽的解释。但是现在,保罗至少让我们明白一点,就是我们要脱去肉体的败坏,才能真正做到不犯罪。保罗的焦点不是帮助我们如何去面对律法的具体条文来看如何避免触犯它们,而是从我们做人的角度来帮助我们从根本上解决犯罪的问题。关键不在于在表面上如何做到不做犯罪的事,而在于在内在生命本质上如何成为一个不犯罪的人。

今天,这也是给我们很好的提醒。很多时候,我们看基督徒不犯罪,更多留意的是不要去做那些犯罪的事,更多的是从外表来看问题。这当然也对,但是很多时候弟兄姐妹的挣扎就在于在这些律法框框面前没有办法做到不犯罪,因为不知道,也不愿意去到自己生命的内在层面去解决问题。根源在于我们的老我,也就是属肉体的“我”还活着没有死去,所以我们没有办法从根本解决问题,也无法从根本上讨神喜悦。

默想经文:“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7:5)

静默思想:结合整段经文来细细体会这句话,发现问题的根源,并期待着靠着神的恩典去解决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