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服神整全的心意
文章来源: 旷野之声2019-07-18 19:14:55

《利未记》第15章讲的是另一类被神定为不洁净的病症,就是各样的漏症。这些包括正常的生理现象,例如女人的月经;也包括一些不正常的病症,例如血漏不止。和之前大麻风的条例相似,经文既没有给出漏症是怎么来的,也没有告诉漏症是怎么好的。很显然,神在这里并不是指导人们如何去防范漏症或是治愈漏症,而是把重点放在洁净与不洁净的区别上。经文说到:“你们要这样使以色列人与他们的污秽隔绝,免得他们玷污我的帐幕,就因自己的污秽死亡。”(15:31)这句话让我们知道神颁布这些条例的原因,就是要让祂的子民远离污秽的事情,因为人非圣洁不能见神的面。

神制定了污秽的条例让人知道自己的污秽,以至于无法去到神面前;同时又制定了污秽得洁净的条例让人可以脱离污秽,来到祂面前。我们可能会觉得奇怪,如果神一开始就不把这些定为不洁净的话,那岂不就什么事都没了?看起来好像是神自己先制造一个人与神之间的拦阻,然后再又想办法除掉这个拦阻。那么神是否真的如此多此一举呢?

如果我们从整个律法的结构来思考的话,会有一些领受。在这之前,神已经藉着摩西颁布了十诫,以及相关的行为规范,例如不能拜偶像、不能偷盗、不能欺骗,等等。触犯了这些诫命的,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也要献祭来赎罪。而现在,神又颁布了不洁净的条例,不洁净的也不能来到神面前,也需要献祭才能解除。当我们把这两方面的律法放在一起来比较的话,我们会看到其中的区别。十诫及其相关的行为规范更多地是指向人的伦理道德,而洁净的条例则不关乎人的伦理道德,只是由一些病症引起。这样,至少从表面现象来看,触犯了不洁净条例的人,并不见得就是触犯了十诫的人。既然这样,为什么没有触犯伦理道德的人却会因为仅仅患了一些疾病就被定为不洁净,以至于不能见神的面?我们只能说,神的心意就是如此。即便人没有违法伦理道德,但如果不合神其它方面心意的,就依然不能蒙神的喜悦。

今天,我们不需要再守这些繁琐的条例,因为在耶稣基督里,一切都是新的了。可是,神在这里所显明的一个原则却是我们要持守的。这个原则就是,神在伦理道德的要求之外,还会有另外的心意要我们去顺服。神对我们的心意不单单局限在伦理道德的层面,还会涉及到我们生活的层面,就好像洁净的条例是在十诫以外涉及到以色列人的生活层面一样。这些既然都是神的心意,我们也就理应都要顺服。一个很简单的例子,神除了要求我们不可杀人以外,还可能要求我们转换工作或是居住地点,为的是承担祂所托付的使命。我们有时候会以为,只要遵守了神的伦理道德规范,例如不害人、不恨人就好了,其余的时间和生活我们就可以自由支配了。但实际上,神也会在我们的个人生活方面有特别的要求。这是神整全的心意,我们也都要顺服。

默想经文:“你们要这样使以色列人与他们的污秽隔绝,免得他们玷污我的帐幕,就因自己的污秽死亡。”(15:31)

静默思想:神藉着洁净与洁净的条例来训练祂的子民,将祂对我们的要求延伸到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思想神给我们的个人生活与人生使命定下了什么特别的要求呢?我们可以顺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