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应该从美国滚回去?
文章来源: 加成2017-10-28 14:09:16

作者:格丘山。

刚才 在独立评论上 Aops 对博讯螺杆说 ”if you don’t speak English go home“。

意思说你不会讲英语,就从美国滚回去。这种说法我不同意,语言并不是一门高深学问,但是与学的年纪有很大关系,生在美国的孩子没有一个英文不好的,我儿子上高中来美,我女儿上小学来美,女儿的英语比儿子好得多, 到了五十后学英文就非常困难。我三十多岁开始学英文,而且在美国取得博士学位,但是英文也只是半吊子,应付一般生活可以,读一般书可以,但是到了专业领域,譬如到了医院里,大多医药名字就听不懂,至于用英文写作,写的完全是中国英文,所以我至今不敢翻译自己的作品到英文去。由此上面的说法对老人是很不公平的。

但是我赞成:

如果入籍时宣过誓,而待在美国大骂美国,夸中国的人应该滚回去。为什么呢?让我们看看誓言是怎么说的:

“我完全放弃我对以前所属任何外国亲王、君主、国家或主权之公民资格及忠诚,我将支持及护卫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和法律,对抗国内和国外所有的敌人。我将真诚地效忠美国。当法律要求时,我愿为保卫美国拿起武器,当法律要求时,我会为美国做非战斗性之军事服务,当法律要求时,我会在政府官员指挥下为国家做重要工作。我在此自由宣誓,绝无任何心智障碍、借口或保留,请上帝保佑我。“

这个要求是非常高的。可是现在的所谓很多爱国侨胞不是都违反了这个规定吗,很多中国退休老人在美国养老院享受美国福利,但是每天饭後茶余的工作就是在一起骂美国,说中国好。这里不仅是没有放弃我对以前所属任何外国的忠诚问题,我们都知道,中国这个国家虽然在外交上与美国笑脸常开,在国内的教育上,新闻上和政治上都是将美国当为假想敌的。

问题出在哪里呢?

宣誓在西方对于大部分人和大部分时候还是有约束力的,所以美国法庭在开庭时总是不厌其烦的让原告和被告宣誓,在美国入籍时也要宣誓,而且形式很严肃。但是宣誓对东方人没有多大作用,中国古时候审案从来也没有要宣誓的, 因为父母官知道宣是白宣, 而是采取了跪下, 两边叫威武来吓唬的方法,如果说谎就打屁股,所以大家不敢说谎了。

这一点美国人也慢慢明白了, 记得我80年代刚到美国时,那个海关官员对我非常客气, 临别了还对我说 “ENJOYING YOUR STAY”,可是现在是此一时, 彼一时了。前两天看到一个报道,一个小女留学生,经过海关,海关官员也不是用宣誓来问问题了,也不说ENJOYING YOUR STAYING 了,而是拿出一副手铐来,对着她说, 你要是骗我,我就给你戴这个,他肯定已经知道,要不那个小女留学生眼珠一转三个谎话就出来了,防不胜防。中国人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对,这叫用计,他们最崇拜的英雄诸葛亮就是用计的高手。

美国确实应该改变东方人入籍时的仪式,宣誓是浪费时间,例如改为一种东方人做出保证的方式,譬如写上我如果做不到, 就从美国滚回去,下面盖手印,那样怕滚回去的,就会将那个誓言时时记在心里,不敢以身试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