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员制度的荒谬。
文章来源: 人间如梦2024-06-19 17:25:53

一生至今两次被选作陪审员,今生再也不做陪审员了。作陪审员会给自己的心理带来巨大的伤害和不安。几个星期前又被选中陪审员。距上次作陪审员已过了整整20年。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这次陪审员的挑选和以前不一样,直接由法庭书记官暗箱抓阄然后决定去那个法庭當陪审员。當然和案件有直接或间接牵连的自动退出。十二个人的陪审团,由六男六女组成。除我之外,其他都是本地人。宣誓完毕。大法官说这个案子需要审理2个星期。心想要早点说是2星期,我就找个借口不宣誓了。

案件是一桩极其复杂的强奸案。2个原告,一个19,一个20. 互不认识,指控同一名出租车司机,在2年前的不同地点和时间,在他的出租车上乘她们酒醉,未经同意发生了性行为。

因为此案的性质和2个案件的相关一致性,法官同意检方要求两案并一案审理。这在司法实践上也很少发生。

检方大律师认为原告在酒醉失去意识的情况下没有能力作出理性判断。按法律定义属于强奸。

强奸在法律上有明确定义。但检方提供和展示的主要证据,就是两个女孩身上残留的精液和被告的DNA是同一人。至于医院医生的证词和女受害者中心的鉴定报告都是摸棱两可。

辩方大律师认为被告是在获得同意的情况下与她们发生性行为,是自愿行为,不属于强奸。

为了证明被告证词的合理性。辩方也请来另外3个曾经喝醉酒和出租车司机在车里发生性行为的女人出庭作证。这3个女人是警方在调查被告手机上发现的。她们出庭作证在喝醉酒的状态下自愿和被告在出租车里发生了性行为。

检方和辩方的大律师团队不知是巧合呢还是为了迎合政治正确。双方的团队都是一男一女大律师交叉配位。检方是50多岁女大律师作主控,后面的50多岁男的作助手。辩方是50左右男大律师作主辩,后面30多岁女的作助手。

检方女大律师基本上是看着起诉书发言的,不知是她在法学知识经验上天生有些欠缺呢还是大家心知肚明大家仅仅是走过场而已。大法官几乎很少抬眼注视他俩的争辩。一直看着自己桌上的案卷或法学书。只有在辩方大律师对检方大律师在某个证据链上的某些司法解释作出更详细的司法阐述时大法官的眼睛才会朝他看一眼。好像似乎在暗示兄弟悠着点。公诉人是在上班,你是拿着纳税人的资金作辩护。这种看似不经意的微妙眼神和表情语言只有他们三人知晓,外人根本不懂。他们三人在法律阶层是属于同一个层次的。只是所属职业不同而已。

熬到第八天,我们十二个苦大仇深的无产阶级陪审员,其中的四女一男,严格地说还属于半文盲。一开始大家心里都带着一个伟大圣神的目标。伸张正义的时刻到了。在经历了差不多两个星期的听证,特别是大法官在法庭上作结案声明时谦卑的庄严宣布,他只是个法庭管理者,我们十二个陪审员才是这个法庭的最高法官,最终的判决权在我们手上。回到我们陪审员的房间,大家你看我,我看你一脸愁容的在暗自询问和寻找正义。都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有些时候自己对有些事,还常常分不清对错。如今那有能力像侦探一般对案情和证据进行严格分析。既不能带有偏见和歧视,又要用常识判断。还要在控辩两个大律师之间判定哪个事实更合适法律定义。最后承担起本应由法官承担的司法责任。其实,心里最最发愁和担心的是万一。这可是一个人一生的命运和正义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