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的律师在庭上控辩双方的辩论中提到,根据医学领域里广泛遵从的“首先不伤害原则”(First do no harm)以及警校教材中有关于警察要给予伤者合理的救助(Reasonable Aid)这些内容,但是对于伤者的救助并不仅仅指生理上的抢救,梁在庭上解释自己未参与抢救的原因其中一点是因为警校急救培训流于形式,他自己(也包括他的搭档)都不知对如此严重的伤情(当时看上去已经死了)用CPR是否有效甚至是否会造成进一步损害,所以他觉得尽快呼叫救护车前来进行专业急救是最好的选择,而他认为这种叫救护车的行为在当时情况下是一种最合理的救助。虽然当时邻居已经致电911,但根据实际经经验,如果有警察使用警用电台进一步呼叫,救护车往往会来得更快些。而梁的那位搭档,在梁头脑混乱屡次询问邻居等人地址而记不住时,并没有帮他呼叫总部汇报并叫救护车,也就是说梁当时在急救与汇报叫救护车这两件事上只能二选一,所以,他在发现伤者直到大批警察赶到的2分44秒时间内的关注点是问清地址并呼叫总部汇报此事,因为他认为这才是最合理最有效是Gurley尽快获得专业帮助的办法。也就是警校教材中提到的Reasonable Aid。[参见E]
前面提到的“首先不伤害原则”是西方医学的著名格言,拉丁语为Primum non nocere,英语为“Do No Harm”或者“First do no harm” Pledge,是指不论什么情况下,医护人员首先要考虑切勿(进一步)伤害到伤病人员。对于这一原则的解析,大家可以自行上网搜索。
笔者本人曾经接受过CPR & First Aid(心肺复苏法及现场急救法)的培训,考有证书。其中CPR是指心肺复苏法。主要内容是胸部按压帮助恢复心跳,人工呼吸防止缺氧,其它现场急救还包括压力止血,固定已骨折部位防止断骨刺破周边血管肌肉或刺断韧带神经,以及哈姆立克急救法排除气管异物等等。soundcloud网站关于Gurley的911音频记录显示,邻居致电911,911接线员听到有人受伤便转接给负责指导急救的另一位接线员,接线员听到胸部中弹后,表现也比较谨慎,先是指导用毛巾堵住伤口止血,听到说Gurley没有呼吸了,才进一步指导其女友捏住Gurley鼻子(防止漏气),然后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当听到Gurley仍然没有呼吸时才指导其女友进行胸部按压。我个人认为,当时Gurley是被击中胸部,在没有专业器械,胸腔内部伤情不明的情况下,徒手进行胸部按压可能进一步加速失血,如果肋骨被击断,按压胸部还可能使心脏肺脏进一步受损,人工呼吸可能造成或进一步加重已经形成的气胸,失血部位不像四肢部位可以非常简单徒手实施压迫止血,总之在那种情况下没有专业器械很难进行抢救,如果贸然抢救,很可能事与愿违,加速死亡。连医院的医生都难免出现误诊和手术失误,911的急救指导不完全适当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参见E]
D. [ 纽约邮报 New York Post ] —— 《Cop: I couldn't help saves shooting victim because NYPD helped me cheating on CPR 警察称之所以无法参与救助枪击事件受害人是因为纽约警察局在CPR考试时帮助学员们作弊》梁、梁的搭档以及另外一名与梁同时期在警校学习的实习警官都作证说他们接收的CPR培训流于走过场,二三百人使用8个人体模特进行实践操作,梁的搭档在模特上实践了不到2分钟,而梁甚至没有获得机会在人体模特上实践急救动作。(梁没有在模特上实践这个细节参见上面博客梁在庭审时的证词部分)。另外,警察局将考题和答案全都发给学员,这无异于帮助学员在考试中作弊。http://nypost.com/2016/02/04/partner-reveals-why-he-didnt-try-to-resuscitate-man-shot-by-nypd/
E. [ 一位亲自参加每天庭审旁听的博主关于庭审详情的流水记录博文 ] —— 她是积极支持将梁刑事定罪的,虽然博文非常详细地记录了每天的庭审情况,详细到公布了很多公诉人,律师,证人及法官的问答对话,但由于该博主对此事件有明显的偏向立场,所以在对于梁有利的一些细节上仍有所忽略。笔者在网上搜索了很长时间,除了各种新闻摘要,没有找到更详细的庭审纪实。但某些被此博主忽略的内容,在其他权威媒体的报道中有所披露,这正好对其做了补充。一位渴望将梁投入监狱的博主,肯定不会在博文中有意添加对梁有利的细节,因此笔者认为她涉及到的庭审详情应该至少不会认为修改出不利于Gurley而有利于梁的内容。通过阅读全文,除了有意或无意忽略了一些对梁有利的细节之外,笔者没有发现其它内容与各大权威媒体披露的庭审概要有本质的不符。另外,博文中还提到了一些各大媒体没有提到的细节,比如法医尸检结果显示,根据Gurley的伤势(子弹打击胸骨肋骨后,洞穿心脏及横膈膜最后进入肝脏),CPR无法挽回他的生命,他会在枪击后数分钟马上死去。http://www.ifightlikeagirl615.blogspot.ca/
“But in his testimony, Officer Liang said he believed it was warranted. He and his partner were headed to the roof of the building when the gun, which he said he pointed downward for safety, went off. “There are bullet holes in the roof, there is evidence of drugs, there is drug dealing, people get assaulted and raped in these areas,” he said. In the unlighted stairwell, it felt necessary.”关于事先拔枪在手,梁是这样解释的:由于看到房顶上有单孔,这是毒品交易(火并)的证据,而且(建筑顶层楼梯间)这个位置还时常发生暴力袭击和强奸事件,所以他觉得拔枪在手是有必要的。另外,(安全起见)当时他的枪口是朝向地面的,而且手指是放在枪的侧面,绝对没有扣住扳机,因为这个掏枪警戒的动作他在工作中经常做,都是按照这个标准动作做的。(上面那篇有关庭审详情的博文中也提到,梁的搭档也在出庭作证时提到,他和梁在事发前的其它类似情况下也经常拔枪在手。辩方证人前警官,鲜私家侦探Daniel Reefer也作证说在他接受培训时,他的教官也跟他说在在自我判断有危险的情况下,特别是巡视楼顶及楼梯间时,可以拔枪在手。)
“Officer Liang described struggling in the subsequent moments. He collapsed in a hallway after other officers arrived on the scene. “I got to the hallway of that floor,” he said. “Everything just sunk in. I was thinking about everything that happened. I just couldn’t believe someone was hit. I just broke down.”梁描述了稍后自己精神上的挣扎,当其他警察赶到现场后,他倒伏在楼道中:“我走进楼道,感觉所有一切都在下沉,我回想着刚刚发生的一切,不能相信我击中了人,我精神崩溃了。”(上面有关庭审详情的博客中也记录了:随后赶到现场收走了梁的配枪的警官曾作证说梁当时脸色苍白,站立不稳,后来被救护车送去了医院。)
G. [ YouTube ] —— 《Video Shows Akai Gurley's Bloody Clothes in the Dim Hallway He Was Shot In》事发现场带有血衣的录像,很可能是警方勘察时拍摄的。由此录像可见事发楼梯间的结构及灯光照明情况。视频刚开始有好几秒钟的黑屏,那不是技术故障,那是因为拍摄者没有开灯拍摄,也就是说那种黑暗反映了梁当时在楼梯间手电光束覆盖不到的地方的能见度几乎为零。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xqmNP0OKgA
H. [ 弹着点照片 ] —— 在谷歌图片中搜索Apparent ricochet mark可找到事发楼层楼梯护墙墙面上的弹着点照片。
K. [ YouTube ] —— 《Stranger Saves Baby Using CPR》, 还有一个没有画外音解说的版本题目是《Stranger Saves Baby In A Supermarket》这个实时监控探头记录的视频是关于一个父亲在自己的幼儿突然休克,陌生人对其进行抢救时,他本人接近崩溃,没有参与抢救而是焦急万分地在周围走来走去。这个视频说明了人在超级焦虑情况下会变得不知所措,这从一个侧面印证了梁没能参与CPR急救的一个心理原因。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YeoWMVq3Hg
L. [ YouTube ] —— 《New York shooting: man shoots 2 police officers in the Melrose, Bronx, then kills himself – TomoNews纽约枪击案:两名警官受伤,枪手自尽》就在梁案庭审过程中,2016年2月4日晚,在纽约Bronx区一栋政府援租房建筑中,两名入职不久的实习警官被枪击受伤,一人被子弹击中脸颊,一人击中下腹部侧面。当时两人与另一同事一起进行与梁警官一样的巡楼工作,看到有两人坐在楼梯上喝酒,于是让他们出示身份证,其中一人站起身说要警官们与他一起上楼到家里去拿身份证,没走几步便从包里掏出枪射击,此后这名凶手回到自己的房间用枪爆头自尽。【这起事件正好发生在梁案庭审期间,但法官当庭禁止梁的律师向陪审团提及一丁点与此案有关的信息】。这起案件的发生地从客观条件上来讲都要比梁案发生地安全便利得多,一个是在大环境治安状况较好的曼哈顿,一个是在布鲁克林黑人区;一个是三名警官出任务(其中受伤的两名是入职刚刚2年的新警员),一个是两名警官出任务;最关键的,一个是在有灯光照明条件下,一个是在无灯光照明条件下。但这两起案件又有极其相似的地方,都是发生在治安状况很差的政府援租住宅楼内,都是在警察晚间进行巡楼时发生的。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Su3aZcZP0
M. [ YouTube ] —— 《Virginia Police Officer Shot Dead During First Day on the Job, 2 Others Wounded 弗吉尼亚警官在上班第一天被枪杀 另外两警官受伤》。殉职的是一位刚刚从警校毕业的女警官,她在上班第一天与两名同事前往一个家庭纠纷报案的住宅巡查,结果被房主袭击并枪杀,她的另外两名同事均遭到枪击,其中一位伤情危及生命。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lRVvJM9Tf4
N. [ YouTube ] —— 《GRAPHIC: Raw video of Oklahoma man's arrest before he died in custody》这个视频是由死者的妻子在一旁拍摄的。2014年2月15日,俄克拉荷马周44岁的黑人男子Luis Rodriguez与妻子及19岁的女儿去看电影,在电影院的停车场,其妻子与女儿发生口角并打了女儿一耳光。警察接到路人关于这起家庭纠纷的报案马上赶到现场,正看到Luis妻子因生气向远处汽车走去,而Luis紧随其后试图叫住并安慰她。警察截住Luis要他出示身份证,Luis心情急切,试图绕过警察追上妻子,这引起了5名警察一拥而上对其进行逮捕。一人向地面压制其面部,4人单膝或双膝跪在他后背,用身体重量限制其行动。从视频一开始就可以看到Luis从被摔倒在地直至被戴上手铐都没有任何反抗动作,但几名警察在已经完成上手铐的情况下,膝盖仍然死死压在他背上,个别人简直像跪在他背上休息。Luis的妻子大声呼唤丈夫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他应该是在被戴上手铐前就已经陷入昏迷。警察们也发现了这一点,他们把Luis从面朝地面的姿势翻转过来,把他扶成半坐姿势,几个警察用膝盖支撑住他的后背使他不至于倒下,这说明他们已经明显发现Luis失去知觉陷入了昏迷,但没有人为其做CPR。Luis的妻子看到丈夫的状况尖叫起来:“你们是不是杀了我丈夫?!你们是不是杀了我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警察仍然没有对Luis采取任何急救措施,只是消极等待急救车的到来。其中的一名警察还持续以要检查Luis妻子的身份证为由阻拦她靠近Luis亲自检查他的情况。Luis后来在医院死去,警察局方面给出的尸检结果是心律失常。但Luis家人聘请的医学专家给出的死因是胸部重压造成机械性窒息死亡。这几名警察没有一人受到刑事起诉。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y66quF0pek
O. [ YouTube ] —— 《NYPD Cops choke Black man to death for selling a 50 cent Cigarette ! ... Extended Footage纽约警察们将贩卖50美分一支散装香烟的黑人锁喉致死(现场视频延长版)》这个视频是关于纽约若干警察将没有袭警行为的黑人小贩锁喉致死,并在死者陷入昏迷的7分半中时间内没有进行CPR抢救,十几个警察眼睁睁看着他死去。笔者以前看过一个关于此案的中文报道,没有看视频,当时相信了误传,以为死者曾有袭警行为,还发表过支持警察的跟帖。但看了视频之后,才知道此事件的真实细节。2014年7月17日下午3时许,两名警察声称43岁的黑人小贩Eric Garner贩卖了走私散装烟,对他进行问话。Garner站在两名警官面前自辩说:“我什么也没有卖,为什么你们每次看见我都找我麻烦,我真是受够了,请让我一个人待会。。。”当他正在解释,两名警察忽然接近并试图抓住他的手臂。小贩本能地向后退了半步并同时扭转已经被半扭到身后的一只手臂。正在这时,一个警察从背后对其锁喉。小贩身高1.91米,那个身高1.75米左右的警察几乎是用全身重量从后面吊在了小贩的脖子上,这时其他4个警察一拥而上将小贩后仰摔倒在地,实施锁喉的警察在小贩倒地后不久改用手将小贩的面部压向地面,其他几人用膝盖及身体重量压制在小贩后背上,为他戴上了手铐。锁喉动作持续了约20秒,此后4人膝盖压制后背又持续了近30秒。在倒地之后小贩一直另一只没有被反扭到背后的手臂,张开手掌表示自己没有任何反抗的意图,同时艰难地不断重复说:“我喘不过气了,我喘不过气了。。。”他这样重复了11次,直至陷入昏迷。在小贩昏迷后的7分半种时间里,周围十几个警察没有一人认真检查过他的情况,比如呼唤他看他是否有反应,检查瞳孔是否放大,脉搏是否正常,口腔鼻腔是否因内出血或黏痰等造成堵塞,呼吸道是否因外力压迫出现的内部肿胀堵塞呼吸通路等等。笔者自己曾接受心肺复苏法及急救训练(CPR & First Aid),上述步骤都是进行急救是一些必要的准备动作。据后来媒体曝光的消息称,小贩的家人当时正在旁边,其中一人曾有10年的安保经验,接受过CPR培训,当时他请求警察由自己为其做CPR急救,遭到警察拒绝。小贩后来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死因是由外力造成的颈部及胸腔的机械性窒息外加身体健康状况不好。按照有关规定,警察在逮捕犯人时是禁止使用致命的锁喉动作的。对此,纽约警察局给予的解释是小贩与警察出现了打斗,但视频显示根本没有发生打斗。纽约警察局还解释众多警察之所以没有对小贩进行CPR急救是因为他当时有呼吸,但从视频只能看到他完全失去知觉,看不到他是否仍有呼吸。而即使当时小贩真有呼吸,对于已经昏迷长达几分钟之久的他,警察是否应该做一些进一步检查表示关切呢?而最终尸检报告证明了死因是外力窒息,这种情况在状况发生最初使用CPR等方法是有很大希望救活的。这些警察是在完全没有危险的环境下,可见度良好的一个夏日午后,将一名没有袭警行为的人以一种致命的方式勒至昏迷,然后任由他躺在地上慢慢死去的。但他们没有一人受到地区检察官的刑事起诉。直接肇事人,那个采取锁喉动作的29岁警官Daniel Pantaleo在此之前曾有过两次错误逮捕并当众虐待侮辱被错误逮捕者的记录,他的父亲是纽约警察局前消防员,他的叔叔是纽约警察局的前警官。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jhpFT-lVZY
U. [ YouTube ] —— 《STUPID Rookie NYPD Cop Fatally Shoots Unarmed Man In Brooklyn's Pink Houses Projects And Walks Free!》。这段视频在第2分21秒时的新闻播报录像中也提到了Gurley的24次犯罪记录。www.youtube.com/watch?v=f4tgpdGTqfA
V. [ 关于Gurley的犯罪记录信息 ] —— 最初应该是由华尔街日报披露的( The Wall Street Journal,简称WSJ),笔者搜索了很长时间已搜索不到这篇原文了,但是网上很多自媒体用户援引了来自WSJ的这个信息,也有很多自媒体用户或相关新闻后面的跟帖批评华尔街日报不应该披露Gurley的犯罪记录,这反而从更多的侧面证实了已被删除的那篇报道曾经披露的这一消息。
W. [ YouTube ] —— 《Talal Ahmad Tours Pink House Projects In East New York With Ty Blizzy Black.》这段关于粉房子居民就少粉房子以及事件经过的纪录影片当中有很多案件细节有意无意的误传,拍摄者自称是楼内居民,并宣称梁曾经逮捕过Gurley,当晚明知是Gurley,却对他进行了死刑执行般的枪决。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56VzWmeee
梁的搭档开庭前一周的一次书面作证中曾经描述了梁在发现伤者后曾经跪在伤者旁边仔细查看,但助理地区检察官Assistant District Attorney Marc Fliedner在庭上却说梁发现伤者后理都不理“never even knelt” down to see what he had d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