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美联航事件背后“理性的声音”
文章来源: 百无禁忌9162017-04-10 23:12:26

今天被美联航事件刷屏。朋友圈群情激愤,也冒出来一些所谓“理性的声音”, 如下面这个这个:

“ 理性分析一下:

这时候的乘客面临两个选择:1、同意航空公司方案,自己有99%的可能性继续乘坐飞机;2、不同意航空公司方案,全部乘客包括自己,100%的可能性都要继续等待,可能再过一两天都走不了。

根据博弈论的结果,肯定是全体乘客一致同意随机抽取下机的人。至于下机的人要怎么起诉航空公司,怎么要求赔偿,那是后话,和现在这件事无关。

然后所有人一致通过了了,也抽完签了,4个人有3个人主动下机了,偏偏剩下一个华人拒绝下机,说这是种族歧视,说自己是医生,要给病人看病,结果害的全机人又延误了几个小时。你如果是飞机上的乘客,会不会想上去抽他?

这是一个价值观的问题,契约精神是流在西方人的血液中的,中国人总是在这方面格格不入。 ”
 
在朋友圈看到此高论,火大,于是反驳如下:
 
 这里面有些似是而非的东西。

首先,客人已登机,不再适用"involuntary denied boarding"条款。据说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恐怖分子之嫌,行为不端,否则航空公司无权强制乘客离开(需要专业律师证实)。这哥们儿好像是专业人士。




其次,为什么是“我”? 这个才是最重要的。目前在网上有相当一部分声音明说或者暗示:随机抽取的四个人,三个都同意了,为什么就你华人不配合?是不是华人没素质?这个才是魔性的地方。

如果已登机我就有不弃权的自由,为什么因为其他三个人都放弃了,我就该从众?
是不是再有一名也不放弃,我就显得更有理?
虽然这名医生的理由不一定充分,但什么样的理由能充分到可以不服从“随机抽取”,亲人病危?儿女婚嫁?
还需要当场提供依据由你认可?
如果你(空管)不认可或者旁边人起哄“快点喔,不要你一个人把我们都耽误了”,“我”还是可以成为被牺牲掉的倒霉蛋?

Holy Shit!灯塔国,三观一夜回从前。这个问题成了:

牺牲某个个体以成全众人是合理的吗?如果答案是yes,

那么“拯救大兵雷恩”就是瞎鸡吧扯,死一个班救一个人你算术不好啊。

那么“为了救活十个即将饿死的人,杀死一个毫无关联的路人做食物”理所当然。

那么所有的重大选择都成了“数人头”的游戏,“我们人多,你们应该死得心安”。

问题是,谁来当这个/这一小撮倒霉蛋?如果“我”不是自愿,谁可以作为舍我切身利益定我生死的“绝对权威”? 那种权威是不是这个国家宪法小心提防的“笼子里的怪兽”?

这个国家立国的本初,契约精神的象征,不就是“五月花”号运来的一小撮102个倒霉蛋吗?

有点激动,不多说了。洗洗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