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美国华人全国委员会(NCCA):《就梁警官事件告华人同胞书》”致“静夜听雨“
文章来源: 闲话有理2016-02-19 04:37:58

To 静夜听雨,

首先谢谢你“觉得”我“还是满客观的。”

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怀疑和猜测,我先说明一下,我是最近才注意到这个事的新发展(当案子刚发时我以为和其他类似案子一样肯定就过去了)。最近在WXC看到两篇法律人士的分析,觉得这个事需要大家的支持,就加入了讨论,将有关的签名和游行消息发到微信朋友圈。将WXC上有关的法律分析链接也发到了家坛。所以我既不是组织者也不是联络人。

根据我以前组织大型活动的体会(请放心,那些活动不是政治以及华人圈的),这么一件大事需要很多人长时间的努力和配合。事实也确实如此,看一看那长长的联络人名单就可以想象到。所以我非常敬佩那些发起,组织和联络这件事的人员,以及在WXC为此出谋划策的大量网友。

昨天我又上来看看最新的进展,结果就看到这个名称很大的委员会的呼吁。一开始我以为这个委员会是这次行动的背后组织者,所以就本能地问了一句“啥意思?”。但是马上就有人发帖开始贬低那些一直在为梁警官案子努力的人,这让我起了疑心:是什么样的组织会在磨还没卸时就开始杀驴呢?

于是我就仔细读了其呼吁,并想知道在其列举的以前的类似华人案件中它提供了哪些帮助。然后你就告诉我如果我以前也没有提供帮助,我就没有资格质疑这个委员会。

这话我就不爱听了。我就说,“当一个组织宣称代表在美华人时,任何一个在美华人都有权质疑其真假。当它宣称它有许多功绩时,每一个在美华人都有权知道它宣称的具体功绩是哪些。” 然后你就出来说这个委员会它没有宣称代表大家。意思就是我还是没资格质疑它。

这就更激起了我的兴趣,我就看了一下它的网站,真如“happycow222”说的那样,这个委员会NCCA成立于2011年。可在此呼吁中却声称它是排华法案道歉法案的主要推动者。在美国稍长时间的华人都知道,加州远在这个委员会存在之前就已经由许多议员和华人组织推动通过了这个法案,而随后开始的全国的法案努力也早于这个委员会的成立。有兴趣者可以看有关wiki 资料和英文报道。

于是我又查了一下这个总部设在华盛顿的大委员会提供的资料,发现其地址是1629 K St. N.W. Suite 300, Washington D.C. 20006。那是OSIOffices提供邮箱以及“Shared, Virtual, & Co-Working Office Space”的地址。

我又看了一下评论,在你提到它摘桃子之前,确实有“刀里藏笑 ”提到了摘桃子,说:“不要来抢功了。 梁警官案发后你们做了什么? 后天的大游行你们又做了什么? 等到华人都行动起来后,你们下山摘桃子来了,摇身一变成了领导。 呸! 上次SCA-5你们就是这样抢功劳,这一次还是。”

因为我不了解SCA-5时的情况,所以对此不作评论。

至于委员会呼吁里提到的那几条,请大家去看看有关法律专家的分析文章,有实质内容的早就在那些法律专家的分析中了。

华人需要团结起来,这是迫切需要的。这一次为梁警官努力的行动也是一个非常好的开端。但绝不应该是在那么多人努力这么多天后,有一个委员会根本就没有做任何实际工作,却来跑马圈地,贬低那么多人长时间的努力,然后对外面说是该委员会号召组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