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真的比男人更凶残?
文章来源: the_dumb_one2016-03-22 07:00:12

当年读本科时,同班有一要好的师兄是老知青,家在北京。有一年开学,师兄从北京返校,告知假期看了一个内部观摩片,片名叫"女人比男人更凶残"。记不起来他当时给没给我讲故事情节,但是三十多年过去,我仍然清楚地记得电影的片名,虽然从来也没有看过这部电影。

之所以对这个片名念念不忘,是因为它实际上涉及到两个非常重要的命题:第一,女人是不是真的比男人更凶残?第二,女人在什么情境下会比男人更凶残?随便瞟一眼中外文学史,首屈一指的著名恶女人,西方有莎士比亚笔下的麦克白斯夫人,中国有兰陵笑笑生名下的潘金莲。

麦克白斯夫人在西方文学史上名列"夺命女人"( femme fatale )之首,不是因为她对自己的丈夫,骁勇善战的麦克白斯,有任何凶残的行为,而是因为出于野心和贪欲,蛊惑,攒掇,怂恿并且积极策划麦克白斯谋杀国王邓肯,从而自己可以摇身一变成为王后。麦克白斯虽然成为她"凶残"的帮凶,却从来不是她"凶残"的对象。即便到了罪行面临败露,罪恶感吞啮绞杀灵魂的最后关头,她也只是在疯狂的痴迷中亲手了结了自己的生命,而没有施害于麦克白斯。

再回头看咱们中土的潘金莲,因为与西门庆合谋以残忍的方式杀死了武大郎,她被笑笑生通过"金瓶梅"中栩栩如生的人物刻划,而历史地记录成女人之心毒如蛇蝎的血肉见证,被钉在了天字第一号亲夫杀手的耻辱柱上。但是仔细想来,潘金莲凶残的对象,同样不是"自己"的男人。在对武大下手之前,潘金莲已经把自己的"保障者"(provider)的角色从武大转移到了西门庆身上。所以,武大对她而言,只不过是一个妨碍与自己的男人共同拥有资源,自由享受男欢女爱的障碍,一个名符其实的"路人"。可害之,是因为他与自己已经了无干系。

自动物王国传承下来的生物基因和人类文明几千年熏陶的文化积淀,使得寻找并且保持最好的,最合适的"保障者"(provider), 成为女人最根本的生存本能,其他所有的欲求和愿望,都是以这种本能为基础,并且围绕着这种本能展开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男人可以对自己的女人凶残,女人只会对不是自己男人的男人凶残,因为真要加害于"自己的"男人,等同于自己对自己的生存状态施以釜底抽薪般的打击。

我们有意选择了两个没有子嗣的女人来作例子。意图在于说明当子女不是考虑因素的时候,女人都根本没有加害于自己男人的原因和理由,如果再有与男人共同生养的孩子,那女人意图置自己男人于死地的可能性,就更加微乎其微了。

如果不谈文学作品,我们也可以用现实生活为例。女人遇到小三威胁,第一个反应永远是先放过自己的男人而攻击小三。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小三威胁的,不仅是女人对自己男人的"男根"之所有权,而且是女人对自己男人的"保障者"(provider)之功能的垄断权。小三要抢夺的,不光是感情对象,而且还是人生保障,因而打击小三却捍卫自己的男人,的确是生死悠关。

写这篇短文,起因是在网上听到看到一些夫妻争端导致司法机构介入的例子,许多人指责女方错误,其实仔细看去,女人要把自己的男人往绝路上逼,多半是自己已经先被逼得走投无路了,因为加害于自己的男人,是最最违背女人生存本能的事情。

所以,男人在责备自己的女人愚蠢犯傻之前,首先要做的是反省自己,只有清醒地理出了事情的前因后果,才能明白自己该做与不该做的事情,也才能最终真正地保护自己,惠泽"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