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拖”字诀,我赢了和区政府的土地官司
文章来源: TRUEFIRE2019-12-05 09:07:04

昨天是寒风萧瑟的一天,早上还降下本年的第一次薄薄的小清雪,但对我来说却是很爽的一天!我终于赢了和区政府长达三年的土地征用纠纷官司,痛快。。。。。

很多人一听打官司就怕。可不,小官司没律师愿意接CASE,即便接了打赢了那点钱也被律师拿走了一大半;大官司打赢还好,打输了陪了钱又误了事,那可真叫陪了夫人又折兵!好在美国的法院清廉啊,相对透明的法律和程序也在保证法律公正的同时给了普通民众一个可以通过法律得到诉求的机会。。。

话说俺在大学城门口附近买了一块黄金地,设计图纸都完成后却突然接到土地所在区政府的信!这信的大概意思就是大学城计划沿街道两侧建自行车道,需要在我买的土地上切下一个边来,同时附带的还有对这块地的对比估价和买地补偿!嘿嘿,修自行车道好啊,俺也支持啊!但你政府不能拿一个世纪前的对比来估价吧?那周围是黄金地带,很久很久都没有什么空地出卖,那对比估价简直就是生抢强夺呗。。。再说了,俺们图纸都设计好了,你上去切下一刀我整个设计图纸就得重新做啊!那相关和连带损失你政府就不管了呗??NND:))

政府不愧是政府,反复交涉了几次以后感觉每次都重复一句话,“不服气就去法院吧,我们已经把给你的土地补偿金转给法院了。你自己可是提供对比估价给法院,法院会另行考虑,以后就别找我们政府了!”牛吧?牛不牛?想不通只有诉诸法律这华山一条路了。。。俺不服啊,凭啥啊?!于是就开始接触各类律师,也在接触的过程中逐步的了解到了政府打官司的程序。政府尤其区县政府在处理征地方面的纠纷都是直接交给法院这种程序办理的,目的就是避免政府与纠纷方直接发生接触和冲突!而且,为政府处理这类案件的是已经有长期合同的专门律师或律师楼来负责!换句话说,按道理讲我是不需要另行找律师的,前提是我能信得过政府聘用的律师吗????

反正俺这CASE也算死马当活马医了,和政府打官司估计90%会输的!既然这么大输官司比例俺就不能另行找律师了呗,输了CASE输了钱不说,那不是更窝火了吗?!所以啊,俺就信一回美国的法律公正一次!!!不用白不用,就用政府聘的律师和政府打官司了!这是不是相当于穿政府的鞋走自己的路让政府无路可走呢?!!哈哈。。。。

长话短说,经过和律师接触,俺发现律师接了CASE以后特别急于结案,而且这律师也真的没给我提供任何可以翻盘的建议啊。。。好吧,据说美国宪法是绝对保护私有财产的!不管你是谁,也不管你怎样威逼利诱,我只要不签字,那地谁也拿不走!!!好在我那块地也不急于开发,静等升值也不错啊!我就当定这个钉子户了!哈哈:))从此以后,律师啊,政府啊,我也不理你了,任由给俺的电话和各种信像雪片一样的飞。。。。

就这样,俺用孙子(GRANDSON)的“拖。。。。。。”字诀一拖拖了它三年!!!哈哈,政府急啊,律师急啊。。。好吧,既然你急那就得坐下听我讲道理!于是乎,俺就给律师提供了一堆土地合理的补偿金额建议和按照原有设计方案要求损失赔偿金额等等等等。。。您猜咋样?政府和律师竟然痛快地签了协议而且征地的补偿和租借完全按照我提供的补偿方案!!爽啊。。。。。。

所以啊!生活在美国,与别人发生各种纠纷都不用吵和闹,把争议交给法院去做第三方仲裁!好在美国的司法体系比较公正,能够真正保护咱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呢!!对了我讲完了故事,您有酒吗?:))))

原设计外观

原设计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