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里看花
文章来源: 艾丽思笔记2008-08-06 15:00:05


梁实秋有篇文章开头说:“在历史里一个诗人似乎是神圣的,但是一个诗人在隔壁便是一个笑话。” 

这句话他也是引用的,但他深有同感,忍不住滔滔地写了一大篇,我看了,也频频点头。 

以前有个女同学说最喜欢照镜面脏脏的镜子,越是模糊的,越能照出自己的美,那些肉眼可见的瑕疵都消失了。 

其实才不用那么脏呀,如果一个女人是近视眼,只要她不戴眼镜照镜子不就得了。可是,她无法强迫别人看她都不戴眼镜。 

雾里看花这个词,与时俱进到今天,已经有了距离产生美感的涵义,值得小小地庆祝一下。 

又有人说先知在家乡都是不受欢迎的,恐怕也有距离太近的原因。他何时长了门牙,跟谁的狗赛跑,给哪家的女孩送过糖,被老爸打过几次头,这些未来传说中的逸事趣闻,在当时当地不过是东家长西家短的笑话,一般是拌饭吃的。 

张小娴有个短篇《辜负了旧情人》,写得很损,她无情地总结说,“一个男人,一生里毕竟要辜负至少一个女人,这样才显出他的无奈和悲哀。有了无奈和悲哀,才显出他是一个有过去,而且有深度的男人。如果没有一个女人让他辜负,这个男人未免太没用了。” 

太不给男人面子了。 

我都有点儿看不下去,何苦捅破这层窗户纸呢,让他们在如此这般的回味中渐渐长大好了。 

再说,他们所利用的,不过是岁月的云雾,那些云雾后面的花朵,并不是只有他们才知道究竟有没有开放过,太多的历史都是在宽容中才可以存在的。 

一厢情愿的真相,未见得公允,但比较厚道,对于那些喜欢雾里看花的人来说。 

太认真是让人尴尬的,但也有显而易见的好处。 

象德国人虽然也狡猾,究竟是一根筋的多。他们固执地区分“熟人”(Bekannte)和“朋友”(Freund),从来没有咱们那种点头即是朋友的意思,在介绍时被划分为熟人的,也相当地坦然,没什么不自在。 

时间久了我也觉得不错,相互都一目了然,少了很多不必要的客套,更不必为了维护面子而受不必要的委屈,反而可以期待真正的水到渠成。

今天上国内的网站顺利些,我偷偷地去看了一个故人的博客,更新一向缓慢的她也多了不少文字。 

我们断了联系已经几年,我相信她会象我偶尔想起她一样偶尔想起我,但彼此也没有大张旗鼓地呼唤过对方,似乎都知道那样虚张声势会显得很矫情。

她的博客,是唯一我看过的认识的人的博客,也是因为太熟悉了,无论文字有怎么样的变化,我还能看出她的原样。 

文字的云里雾里,有一种我们所难以掌控的魔力,以致我坚信文字也时常如人名一样,反应出来的不过是我们的匮乏。 

文如其人,绝对不是一个笑话,如果能够正着反着都读通的话,倒是清如水明如镜的真实。 

被文字游戏所蛊惑的,有作者也有读者,看多了,自然也能看出天仙和鬼怪。 

可是那毕竟没意思。 

现在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经常有人拿三次见山还是山的禅机来说事儿,多半不是因为看透了,七转八弯地,又回到了最初的清明。 

才不是呢! 

山依然,水依然,而你又跋涉回来了,是因为你比以前更聪明了吗?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就不是了。 

为什么? 

还不明白吗,小傻瓜! 

水中月,雾里花,是人生的留白,最好的水墨画,一定要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