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骊•宁歌•我/陈丹燕
文章来源: DIANDA的俘虏2005-11-05 01:45:55
施骊是我不认识的女孩,在她自杀后两个月,我才听说她,才开始去追寻她的故事。第一次看到她,是从她最终跳楼身亡的现场回来。在从现场到她家的公共汽车上,我一直在想象这个女孩怎么在黎明中走到刚完工,还没住人的七层楼上,怎么在现在摸上去还很潮湿的新石灰墙上写下最后的遗言:以一时的痛苦换来永恒的自由,然后从窗台飘然而下。那墙在我手下很潮,很新,但已经找不到当时施骊的遗墨了。 这样地,怀着非常陌生、又非常亲切的感情,推开施骊家破旧的木门,在屋里一团一团阴潮陈旧的空气里看到了施骊的遗像。那是一张很大的黑白照片,施骊悠远地、无言地、认真地看着我。黑白照片对于青春女孩,对于施骊,有种难以言说的深重和美丽。她的黑眼睛里源源不绝地流淌出一个中国女孩的青春故事:无比的美丽与残酷的宰割。 那时我如流水般过去的日子,象遇到了一块大石砰然作响以后,又缓缓倒流。那些美丽的关于死亡的幻想,那些温柔的对人生的触摸,那些被轻轻伤害以后的惨痛心情,那些被血淋淋地修剪以后的惊痛不安,全都回来了。我知道了,为什么对感到陌生但又如此亲切,同时我也知道,在这个女孩身上,我找到了表达和描写自己的小路,那是一条无比珍贵的小路。 于是,就有了《女中学生之死》的女主人公宁歌。宁歌是我多年以前就知道的一个女孩的名字,是我认为世界上最好听的女孩的名字,于是,我把它给了她。 当到公安局去采访法医的时候,我已经把这个女孩当成了宁歌。法医是个手掌特别厚实粗大的年轻人,当他说到解剖施骊的尸体时,他竟会说不下去。他给我看一张照片,照片上有暗黄色的、很粗糙的解剖台,两边是凹下去的暗槽,我想大概是让尸体里的血流出用的。这样不洁的解剖台上,躺着被解剖了的女孩,她的手臂上已经划了十三刀,是为了割动脉自杀,自己用小水果刀割的。即便是这样,略为完整一些的皮肤,还呈现着只有十四五岁的女孩才有的那种透明的微红,象傍晚开出来的牵牛花的颜色。这样一个充满青春的女孩,已经被法医从锁骨处到小腹,完全开膛了。 不知道有多少个中国女孩,甚至不知有多少代中国女孩,天天在寂静中上演和她一样的故事,只是因为没有象她一样认真地走向死亡,所以就没有这样的怵目惊心。 青春最不堪忍受—任何的压迫。 在写作宁歌故事的时候,我常常想,也许长大的女人,是以将大好的青春拱手相让为代价的,包括我自己。这是非常非常残酷的事。 写这样一个六万字的中篇,正好在出智牙,每颗智牙都发炎。在写作的二十天里,拔去了三颗牙。写着写着的时候,会感到身体的某一处非常疼痛。写得最多的一天,十个小时坐在桌前。正好是一个星期六,窗外的电视机声响成一张网。一共写了一万字,是流出来的,那个时刻,写作是至上的快乐。 那些日子,在冥冥之中,一直感到施骊,这本未曾谋面的女孩,她与我同在。她指导我去了解她。在最初采访的时候,大家都从她的遗物中去找,都没有发现。象她这样敏感、自尊而且多思的女孩,都没有一只属于自己的抽屉。最后一次,几乎要绝望,我和钟雪燕(《青年报》记者)、上海中学负责这事的老师一块在施骊家的小屋里等她伤心得疯狂的妈妈回家。天已经黄昏,初春的潮湿空气里夹进了一些寒冷,屋里开了灯,昏沉沉的。这时候,我翻动施骊留下来的东西,一挂铝做的项链是临死前一天央求她妈妈买的。这里面有多少成年女孩对成年妇女生活的向往?想起了我这般年纪时,大伏天乘家里晒东西时,一件一件翻了妈妈的旗袍和西装来穿,并用脚趾甲勾坏了妈妈非常喜爱的黑色玻璃丝长袜。我活了下来,而她死了,我认为,这是很偶然的。 一个女孩长大成人,是很艰难的一件事情。 后来又翻书,施骊最喜欢的《死屋手记》。在这下面有一些画了仙女的画,全是一个女孩的小玩艺,是我很熟悉的东西。然而,就在这时,我摸到了一个光滑的塑料面的本子。就是在“上中”采访时,施骊唯一的一个好朋友无意中说起的蓝日记本,是她送给施骊写日记的,本上有王昭君出塞的图画。我从书中抽出一些,果然是蓝色的,再翻过来,果然有个仕女像。记得我是呻吟了一声,再说:“我找到了。” 接下来,是直奔回家,由于没有复印机,一夜又无法抄写,只好打开录音机读日记,从七点一直读到第二天两点,录了七卷磁带,其间嗓子哑了,由爱人代读了一部分,这样的一个严肃的人,一边读一边说:“我真读不下去,这么天才的一个女孩,死了。” 第二天,施骊妈妈果然追到我这儿,要回了日记。 宁歌的故事写成以后,我知道,我关于中学生题材的作品的句号已经划上了。它用了我十年青春的所有积蓄。 心灵的积蓄,是这样的一种东西:你想用它但无法走近它时,无法触摸;但如果能摸它使它焕发时想节约它,它已经消失,就象一筒焰火,只能燃烧一次。 宁歌的故事,《女中学生之死》,是我最爱的,只有它让我在发表之后还能细读一遍。其他的作品,不知为什么,发表以后,会不愿再读。 这个故事使我不断地收到读者的来信,它不断地被各种关于中学生题材的选集选入。当它被评为中学生题材小说金奖时,我已怀孕,自知不甚雅观而在家休息。电视台来请我领奖,我却去了。我想,这是为那个死去但永恒的女孩去的。对于她,我感到敬畏,哪怕她是个孩子,而且是在社会面前失败的孩子。每次提起这个小孩,我都会看到那双黑眼睛。那样的寂寞,那样的热烈的黑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