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芹菜的,都是楚人?
文章来源: 农家苦2014-10-19 15:49:00

如果我说,爱吃薯条的,都是美国人,那你一定不同意,因为加拿大也有爱吃薯条的,英国也有爱吃薯条的,中国爱吃薯条的人,加起来可能比英、美、加三国的总和还要多。但如果我说,爱吃芹菜的人,都是楚人,你却很难找到反驳我的理由。

因为芹菜原产楚国,吃芹菜最早的人是楚人,吃芹菜历史最久的地区是楚国。要知道,古代食品是自然推广开的,不像薯条,是靠了现代广告手段和商业模式推广的。人为普及的食品,很难界定它的故乡,更难确定它的原始食客人群,而自然普及的食品就可以。

研究显示,人类对某些食物和口味的嗜好,居然可以遗传给下一代。上一代人喜欢吃的,下一代甚至下二代也喜欢吃。我母亲喜欢吃芹菜,我喜欢吃芹菜,我的两个孩子也都喜欢吃芹菜。据此可以断定,喜欢吃芹菜的,他们的根与芹菜的根一样,都曾扎在楚国的故土中。

我承认我有楚国情结,因为我的祖籍在楚国故都。每次出差去武汉,特别是游赏江汉平原,总觉得那里似曾相识,前生曾到,对湖北的风物人情怀有莫名的好感。在广州工作时,有次去兰州出差,回程我让别人都直飞广州,就自己一个人从武汉转机,所为竟然是武汉烧饼。

从大学开始,历次的填表,大约有一半以上非特别要求的表格,我在民族一栏都是填写“楚”,不愿意填写“汉”,因为我瞧不起刘邦。

过去学术界把楚国分为“南楚”和“北楚”,也就是今天的湖南和湖北。但我一直反对这种不严密也不严肃的称谓,因为湖南只是楚国的一小块地方,不能与楚国相提并论,这就像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不能称它为南中国一样。湘军兴起和赤党立国,致湖湘“风水”南移,湖南人在很多方面显示出强势,并有意识地挤占湖北的风光。

但历史毕竟是历史,人为的“扭转”是不能长久维持的。我不仅坚信“惟楚有材”原指湖北楚国旧地,而且认为“云梦泽”是两个:“云”泽在北,“梦”泽在南。八百里洞庭并不是古云梦泽的遗迹,因为从概念上讲,“湖”比“泽”深,“泽”比“湖”浅,但面积要大,现在消失的云、梦二泽,应该都在湖北境内。

宰相伊尹原是厨师,他对商汤说过:“菜之美者,有云梦之芹。”意思是,天下最好吃的菜,乃是云梦泽的水芹菜。这是《吕氏春秋.本味》上记载的。伊尹说这话时是商初,尚未有楚人、楚国的概念。到了周朝初年,也就是《诗经》时代,周人普遍采集野生的水芹菜作为春鲜野蔬,《小雅.采菽》和《鲁颂.泮水》都有“采芹”之句;《周礼.天官》记载的“芹菹”,即酱芹菜,还是当时重要的祭祀品。

到了战国,中原正统开始鄙视楚人。《列子.杨朱》记载说:有人爱吃芹菜,到处向人夸奖芹菜味美,乡绅富豪吃了反倒嘴肿闹肚子,于是乡人讪笑之。此后,人们便把芹菜看作是贱物,“献芹”被解释为“所献之物菲薄”,以示诚意。辛弃疾于1165年撰写论文10篇,陈述抗金救国、收复失地、统一中国的大计,书称《美芹十论》。

芹,也叫蒲芹、香芹,主要指野生的水芹,学名叫Oenanthe javanica BlumeDC.。虽然野生的旱芹以及后来人工栽培的品种都叫芹菜,但它们的味道与野生的水芹相差甚远。鄂、皖两省的水芹最近古味,江浙湘赣次之,鲁豫及全国其它地区的芹菜又次之。

水芹的正规名字叫“楚葵”,我把它理解为“楚魁”,即“楚国或楚地的最好”之意。鄂东蕲春县是中国著名的四大“风水宝地”之一。“蕲春”的名称来自蕲春四宝之“蕲芹”:“以境地‘水隈多蕲芹’,取义蕲芹之春。”(《蕲春县志》)足见古代云梦泽之大。 

2010年底,我在长沙岳麓书院的山门口,终于看见“惟楚有材,于斯为盛”的名联。盯着门楣瞅了几眼,再到院里徜徉一会儿,感觉气氛不对,阴煞太重。遥想清季书院的一帮学子名臣,除左宗棠公收复新疆、功高盖世外,余者皆了了耳。这些人竭尽所能帮着满清政府杀汉人,算哪门子“复兴重臣”呢?

曾文正公在剿灭太平天国的战争中,曾数次投水自杀,他亲自指挥的几次战斗,无不以惨败告终。毛先生建国有功,治国有罪,而且罪不在小,祸延至今,几乎断了中华的人文命脉,根本够不上完人、圣贤。所以,“惟楚有材”挂在岳麓书院的门口,实在有僭越之嫌。

联想到近、现代湘君之过、湘臣之非,对比楚芹之盛之美,回来后,我把那张照片从相机里取出,将原来的“材”字改成了“菜”字,再一读之,竟然满口生香,回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