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境界的香脂(一)演绎传奇
文章来源: 南小鹿2021-07-11 23:32:27

 

我在阅读欧洲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经典文学作品时,发现中文译本常常将“Balm”、“Balsam”和“Balsamum”这三个几乎可以互换的单词译成“香脂”(或香膏、膏油)。

英文单词 “balm” 和 “balsam” 来源于拉丁语单词“Balsamum”,Balsamum指的是一种香脂属(Balsamodrendron)灌木,现被归在末药属(Commiphora)。在古拉丁语文献里,香脂是来自东方(指的是阿拉伯、埃及和巴勒斯坦地区)的一种稀有昂贵的树脂产品,气味芬芳,多呈液体状,单独使用或与其他物质混合使用时,可以使人精神焕发并防止衰老,并且具有奇妙的防腐功能。

在中世纪英语和法语的习惯用法中,balm (或balsam)泛指植物本身,或其分泌的树脂,或由芳香的树脂制成的膏。如果将“balm” 和 “balsam”的含义外延进一步扩展,还包括用来膏身或给死者防腐的香油或香膏,也指某种具有防腐功能的可以治愈伤口和缓解疼痛的物质。

古欧洲人对香脂的认知是一个有趣的渐进过程。古希腊哲学家和自然学家西奥弗拉斯塔(Theophrastus,约前372—前287)最先在他的著作里提到了“麦加香脂”(balsam of Mecca,学名 Commiphora gileadensis),两百多年后,古希腊历史学家和地理学家斯特拉波(Strabo,前64年–23年)在其著作《地理学》(Geography)里也描述了香脂。尽管这两位名家对香脂产地的叙述有所不同,但他们都一致认为:香脂属植物只生长在个别区域,每年只能在特定时间采收香脂,香脂产量少,价格昂贵。

《地理学》问世几十年后,古罗马时期的希腊医生与药理学家迪奥斯科里德斯(Dioscorides,约40年-90年)以及同时期的博物学家老普林尼(Pliny, the Elder, 约23年-79年)分别在他们的代表作《药物志》(materia medica)和《自然史》(Historia naturalis)里生动地阐述了古罗马人对香脂的理解。尽管两位作者对许多细节的叙述有分歧,但他们都认同一点:香脂树生长在犹太人控制的地区,除了可以用来制造高级香水,还具神奇的药用价值。

盖伦(Galen ,129年-200年)是第一个提出香脂能够作为防腐剂的古罗马哲学家和医学家。他大概对古埃及人使用末药(Myrrh,学名Commiphora myrrha)为尸体防腐有所了解,因此认为同属的香脂也可以是一道有效的防腐剂。

由于香脂产量少且过于昂贵,古希腊人和罗马人常常将其与海娜花(Henna)、洋乳香(Mastic,即乳香黃连木Pistacia lentiscus 的树脂)、蜂蜜、百合等混合在一起制成香膏。为了赚取暴利,某些不良商人将香脂与其他廉价的树脂混合成的次等品以正品的价格出售。

 

在古代,穆斯林们长期垄断着香脂贸易,走私香脂是死罪。而香脂与油混合成的圣油(Chrism)常用于基督教的洗礼、圣戒和奉献仪式中,出于对上帝虔诚的热爱,某些中世纪早期的欧洲朝圣者们不惜以身犯险偷运香脂回欧洲。修女海格博歌(Hygeburg,760–780年)是英国文学史上第一位撰写长篇故事的女性作家,她曾为僧侣维利巴尔德(Willibald)写过一本著名的传记《维塔·威利巴第》(Vita Willibaldi)。主人公维利巴尔德于公元721年离开家园前往耶路撒冷朝圣,在圣地和近东旅居了七年。他在第四次前往耶路撒冷时买到了香脂,想到了一个巧妙的走私方法。他首先把香脂装进一个空心葫芦,然后往葫芦里插进一节空心的芦苇。芦苇被切成与葫芦相同的高度,底部有一层遮挡,与香脂隔开,顶部则巧妙地与葫芦嘴“吻合”。他往空心的芦苇管里灌满了油。回程经过泰尔(Tyre,今黎巴嫩境内)时,维利巴尔德和他的同伴遭到海关人员的扣押和盘查。海关人员从他们的行李中搜出了葫芦,打开盖子嗅了嗅,只闻到矿物油的味道,并没有发现香脂,遂将他们放行。

十字军第一次东征后,前往圣地的基督教徒们开始把香脂记录为一种起源于基督教的植物。例如,十三世纪末期的法国的一部关于十字军东征的圣战史就提到了一个故事:为了躲避大希律王的追杀,圣母玛丽亚全家逃往埃及。她在巴比伦城的某处清泉边为圣婴耶稣洗衣裳,用这口泉水灌溉的树木全都长出了香脂。法国著名香客威廉. 鲍德勒斯(Wilhelm von Boldensele )在他的1336年的朝圣记录里写到:圣母玛丽亚为圣婴洗裳时,她泼出去的泉水所溅之处长出了香脂树。这两个故事说明:香脂树并非在圣地广泛种植,而是由于某种偶发的奇迹,使得它们长在了特定的地方。

1357年,英格兰骑士和旅行家约翰·曼德维尔爵士(Sir John Mandeville,?-1372年)发表了《曼德维尔游记》(The Travels of Sir John Mandeville),书中记述了作者在东方数十年的旅程,描述了中东、印度、中国、爪哇岛、苏门答腊岛等地的风俗。尽管他的部分描述夸张虚幻,却对当时的欧洲影响巨大。此书原为法语版,被翻译成多种语言广为流传。十五世纪的著名航海家哥伦布受到此书以及更早之前的《马可波罗游记》的影响,产生了到东方寻找财宝的狂热梦想。约翰·曼德维尔爵士提及自己的埃及之行时,坚定地认为:基于基督教的起源,香脂树只能在开罗附近生长。但他对香脂树的奇迹做了另一番解释:圣婴耶稣小脚踩过的地方冒出了泉水,滋养着香脂树丛。因此只有基督教徒才能种植和采收香脂,否则香脂树不会结果。这一说法彻底将基督教徒对埃及的统治合法化。同时,曼德维尔还在书中指出:基督教徒们用正确方法采收来的纯正香脂,被萨拉森(Saracen,伊斯兰的阿拉伯帝国的泛称)的中间商参杂了其他物质,然后以次充好卖给了香料师和药剂师。香料师和药剂师进一步掺假,将价格不菲、质量更差的产品卖给了心底纯良的基督教贵族。

我们可以从这些作品得出一个结论:在中世纪晚期,香脂已经从东方的奢侈品转化为一种特殊的基督教物质,并且在基督教仪式上广为使用。基督教徒认为香脂的产生和存在完全是神的奇迹。

《曼德维尔游记》被翻译成中古英语十年后,英国中世纪最著名的诗人乔叟的学生丹?约翰?利德盖特(Dan John Lydgate,1370-1451)模仿老师的风格,用英语创作了长诗《特洛伊诗篇》(The Troy)。诗人将香脂延缓衰老与防腐的特质吹得神乎其神,诗歌中写到:阿基里斯在决斗中杀死了特洛伊王子赫克托耳(Hector),为泄私愤,把他的尸体拖在战车后面绕城,不让特洛伊人安葬。赫克托耳的父亲普里阿摩斯王冒险亲自拜访阿基里斯,才说服他送还赫克托耳的尸体。特洛伊城的能工巧匠们精心制作了一套金色管子,在赫克托耳的脑袋上打了一个洞,通过金色管子将大量的香脂液体从死者的脑袋输入他的经脉和筋骨。死者的脚下也摆着一樽装满香脂和薄荷液体的容器,四周的空气弥漫着浓郁的芬芳。香脂从赫克托耳的头部流到了他的四肢,充满了香脂味的烟雾自下而上飘向死者的头顶,像是从他嘴里呼出的气息。这套装置模拟了人类的生理机能,进入死者体内的空气与血液混合,形成了维持生命所必需的精神气息,并通过血管到达了四肢。穿过赫克托耳身体的香脂给他带来了如玫瑰花般润红新鲜的脸色,他的皮肤如百合般洁白。赫克托耳的面容栩栩如生,与在世时无异,仿佛拥有了“植物灵魂”(vegetable soul),以植物的方式活着(即能够呼吸却没有思想意识)。

通过对赫克托耳的尸体防腐细节的具体描述,利德盖特展示了欧洲人对香脂的诸多认知:产于东方的纯净的香脂是稀有的,贵过黄金,具有神奇的预防衰老和保持青春的功效,只有富裕的特洛伊王室成员才可能在葬礼中大量使用。赫克托耳是异教徒,需要借助精巧的人工装置将天然香脂注入全身,以制造永生的表象。而基督教圣徒的身体是芬芳和永远不朽的,早已超越于生死之外,他们是依靠自身的美德达到了如此修为 – 这种美德才是最高境界的香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