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外交上的甲午海战 Lao Tan
文章来源: livinghere2016-07-16 00:08:29

外交上的甲午海战

中菲南中国海仲裁案结果出台, 这是天朝改革开放一来最大的外交失误, 本来南海一盘好棋,被下成了残局, 不好收场,其后果堪比外交上的甲午海战, 老祖宗留下的南海九段线失去了法理依据, 后果影响深远,外交部长应引咎辞职!

  1. It matter! 如果不matter, 为什么要花这么多的人力物力去搞公关, 搞风险控制? 南海之争实质上是中美之争, 菲不过是美的棋子, 输赢它都得不到实际利益, 而得益的是美国, 现在它的兵舰可以在道德的高度上明正言顺的通过南海诸礁 (实际上中国让不让它通过又是一回事), 南海周边的诸国也会趁机搞事。从某种意义上说, 天朝又输掉了一场外交及道义上的甲午海战,。远期效果很难说, 近期效果已显露出来; 老美就利用天朝在南海手忙脚乱, 穷于应付道德指责之时在南韩搞“杀得”系统。 典型的“声东击西”, “围魏救赵”, 天朝只能眼睁睁的看着; 外交, 军力都腾不出手来应对。 这不是大国外交的气象。

 

  1. 仲裁对现在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成员的中国具有约束力。 我们先来看看南中国海仲裁的合法性、权威性与程序正义性。
  • 合法性: 仲裁是《国际法院》下面《常设仲裁法院》因应菲律宾诉中国仲裁案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法所设的《临时仲裁庭》作出的。 目前《常设仲裁法院》有四名中国籍仲裁员,仲裁法院天朝是认同的,所以《临时仲裁庭》是国际认可也是天朝认可的合法机构。
  • 权威性:  仲裁员为世界顶级海洋法专家(首席仲裁员、加纳籍法官门萨:现年84岁,知名国际海事专家,1996年出任国际海洋法法庭首届庭长。德国籍法官沃尔夫拉姆:1996年起出任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法官,现为德国国际法协会会长。波兰籍法官波拉克:曾任波兰驻联合国大使,1985年曾率波兰代表团同苏联谈判海域划界事宜,2005年10月起成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成员。法国籍法官科特:曾是欧洲议会的议员,2002年起担任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法官,2008年至2011年,出任海洋环境争端分庭的庭长。他曾多次参与国际法院多起领土争议及划界案。荷兰籍教授松斯:乌得勒支大学国际法教授,担任过荷兰国际法协会的会长、荷兰外交部公共国际法常设咨询委员会主席)(GOOGLE 来的)。权威性不容置疑。
  • 程序正义性: (GOOGLE 来的)“2013 年1 月,菲律宾将中国告上常设仲裁法院。7月,南中国海仲裁案的仲裁庭成立,并 2013 年 7 月 11 日在海牙和平宫召开第一次仲裁庭会议。在中国拒绝参与仲裁后,菲律宾根据附件七,要求国际海洋法庭帮助成立五人仲裁小组。 《公约》附件七第3条规定,如果仲裁庭不能经当事双方协商一致组建,那么仲裁庭的组建工作就应该由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负责。一般情况下,仲裁庭的成员由仲裁当事方选择。如果选五个仲裁员的话,双方可以各指派一个与自己观点接近的仲裁员,另外三名的选择经过双方协商。菲律宾指派德国籍法官沃尔夫拉姆(Rudiger Wolfrum)担任仲裁员。当时的国际海洋法庭庭长、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指派了其他四名仲裁员:法国籍法官科特(Jean-Pierre Cot)、荷兰籍教授松斯(Alfred Soons)、首席仲裁员来自斯里兰卡的法官品托(Chris Pinto)和波兰籍法官波拉克(Pawlak)。其中波拉克成为中国方面的仲裁员。 后来,品托因为妻子是菲律宾籍因而退出避嫌。柳井俊二后来又指派加纳籍法官门萨(Thomas Mensah)接任首席仲裁员”。程序正义性无无懈可击。虽然其公正性是扯蛋,完全按美国的意图行事, 但玩游戏就要遵守游戏规则。中国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仲裁在理论上对中国具有约束力。其外交部长怎么可以在国际场伙大叫“这是一张废纸”,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外交部长的邓小平理论没学透。小平同志教导我们“有些事能说不能做, 有些事能做不能说”。

        3. 外交失策。这事本来能化于无形,搞到现在的结局是出于外交部的误判。首先拒绝参与仲裁就是把头伸出去任人砍, 以为天朝现在了不起了,没人敢砍,要知道老美等的就是你自废武功,第一步就中了招。在仲裁庭的组建后,不作为,以为给菲国施压,菲国就会撤诉,完全忽略了美国后台,最后心存幻想以为以中国现在的地位,结果会坏不到哪儿去。一直到了最后几天得到坏消息后又气急败坏,惊慌失措,到处拉郎配站队、表态, 连打内战的叙利亚,伊拉克和毫不相干非洲的莫三比客都拉来支持天朝了,这有用吗?又不是打群架!而最有效的一招放着不用。  在仲裁庭组建后立马退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组织。《临时仲裁庭》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公约国所设的,我不是公约国了《临时仲裁庭》还仲裁什么?只有自动撤消。绝不会出现现在的局面。

4.现在退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组织比不退出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不可能呆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组织内享受它的红利又不执行它的裁决,甘蔗没有两头甜。其实不在组织内就不一定不能享受红利,美国就不在组织内谁敢打它的主意?实力说话。这一招孙悟空同志早就玩过。悟空同志360岁时阎王爷派小鬼把他的魂勾去了, 因为生死薄上记录着悟空同志只能活360岁,悟空同志一怒之下把他的名字从生死薄上撕掉了,从此不属阎王爷管,快快活活的活到现在。不属公约国,仲裁成了真正的废纸,美国也不能拿它说事,小国也不敢拿它说事,在南海我该干吗干吗,何乐不为。再说,我退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组织是你们不公正的仲裁所逼的,少了世界人口1/4的大国,《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组织的权威性要大打折扣,它也要掂量掂量,说不定哪一天想通了,主动的去找到仲裁过程中的毛病,废了仲裁请天朝回归本位也未可知!Nerve say ne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