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颜:请不要上八卦刊物的当
文章来源: 2008-04-05 09:08:30
八卦刊物,就是那些追求发行量,爱登名人佚事,爱暴人隐私的刊物。据说从前的“某地日报”都是当地的党报,是不登这些“花边新闻”的,但现在看来风气大变,“日报”“晚报”办得没有区别,都只盯着发行量,沦落到八卦刊物的境地。

据说某地的“日报”和“晚报”,为了压倒对手,争相连载“山楂树之恋”,某报竟然将一篇正在连载的小说叫停,硬性安排“山楂树之恋”上了连载,搞得那位作者摸头不是脑,而读者还以为那作者犯了什么大不了的“错误”。

其实“山楂树之恋”早就热过了,某报现在才从梦中醒来,拾人牙慧,说明某报在八卦刊物中也缺乏竞争力,属于未入流的小八卦。现在它试图以暴隐私的方式来整个头彩,遂穿凿附会,乱下圈套,到处掏挖,不经当事人允许,擅自刊登某女士的私人信息及照片,实乃八卦刊物之下品。

这种自己搞不出热门作品,只能靠八卦热门作品来提高发行量的做法,很叫人不屑。不过八卦刊物们一向如此,不如此就不叫八卦刊物了。

我在这里只想提醒那些被八卦刊物纠缠的市民,请不要上八卦刊物的当。他们向你们打听某人的情况,绝对不是为了你,也不是为了那个某人,更不是为了宏扬“山楂树”的精神,而是为了他们八卦刊物的发行量。 

我相信到目前为止接受了某报采访、并提供了某女士信息的人,都是出于好心,一为某女士骄傲;二为自己认识某女士自豪;三是担心小人如艾米者贪天功为己有,冒名顶替,侵占某女士的版权;四是以为媒体即公安,不配合恐怕触犯法律。

我想借这个地方重申艾米的呼吁:

如果你认识的朋友当中,恰好有一位跟艾黄写的某故事人物的经历相仿,我们为你感到高兴,因为你们有幸结识过一位值得结识的朋友。你们想让大家知道你们的骄傲,我们非常理解,但请大家看到这样一个事实:你们认识的那位朋友,她/他自己也许不想让人知道她/他的真名实姓、现居何地、长相如何、通讯地址,等等,等等。那么请你们尊重他们的意愿,不要上八卦刊物的当,帮着八卦刊物挖掘这位朋友,或者把这位朋友的隐私告诉八卦刊物,更不要把这位朋友的照片交给八卦刊物,中国公民有肖像权,当心无意之中为虎作伥。

八卦刊物采访人,都是榨甘蔗的方式,榨你的时候,似乎很重视你,但一榨完,就把你抛在一边。榨出来的东西,他未必如实转载,这里那里改动一下,就可以把意思完全搞反,而那名目,却是栽在你头上的。

被八卦刊物找上,是个很麻烦的事,但请大家认识到一点:八卦刊物不是执法机构,我们有权决定是否与八卦刊物合作。

与八卦刊物合作,最好的结果就是自己的名字也上了八卦刊物,最坏的结果可能是惹上官司。权衡一下,实在不值得与八卦刊物合作。

呼吁所有被八卦刊物缠上的朋友,就四个字对付它们:无可奉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