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是中国人,在美国是美国人”不违法吗?
文章来源: 行难知亦难2022-02-15 22:11:55

超高人气的中美混血女孩谷爱凌(Eileen Gu)在冬奥会上代表中国出战,但她的国籍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虽然国内媒体曾报道说她选择放弃了美国国籍,加入中国国籍,但谷爱凌自己一直回避这个问题。面对记者的追问,谷爱凌霸气回应:当我在美国,我是美国人;当我在中国,我是中国人。这种说法看似巧妙,但在中国法律明确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情况下,却可能引发更多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谷爱凌加入了中国籍吗?

答案应该是肯定的。根据国际奥委会规定,代表一国参赛必须持有该国国籍,而且距离最后一次代表原籍国参赛不少于三年。细心的读者可能注意到谷爱凌是在2019年宣布转换参赛国身份的,距离2022年的冬奥会正好三年。既然国际奥委会确认谷爱凌可以代表中国参赛,也确认收到了她的中国护照副本,谷爱凌具有中国国籍这件事应该没什么疑问。

第二个问题:谷爱凌退出美国籍了吗?

答案应该是否定的。美国法律不禁止双重国籍,但中国《国籍法》明确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其中第8条更明确规定: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根据这个第8条第二款,谷爱凌既然已经被批准加入了中国国籍,就不能再保留其美国国籍了。但从目前的资料来看,谷爱凌还没有放弃自己的美国国籍。

根据美国国务院的规定,放弃美国国籍,需要本人亲自会见美国领事官员并签字宣誓。另外,美国《联邦政府公报》(Federal Register)定期公布退籍者的名单,由美国财政部和国税局每季度发布一次。在官方公布的名单上,迄今为止并没有谷爱凌的名字。当然,这其中也可能有个技术原因,那就是谷爱凌在宣布加入中国国籍的时候还不到18岁,按照美国法律还不能自主放弃自己的国籍。但不管具体什么原因,到目前为止,谷爱凌应该还保留有美国国籍,处于“双重国籍”状态。这大概也是她为什么说自己“在中国是中国人,在美国是美国人”吧?其实她已经有意无意在暗示自己持有双重国籍。

 

第三个问题:谷爱凌违法了吗?

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了。首先,谷爱凌没有违反美国的法律,因为美国法律不禁止双重国籍。

其次,判断谷爱凌是否违反中国法律,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和执行中国《国籍法》第8条第二款:“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如果这一条款是对国籍申请人的义务性规定,要求其必须采取行动放弃其外国国籍,那么在入籍后继续保留外国国籍的行为就有违法之嫌,法律就应该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罚。但在实践中,这一条很难强制执行,除非在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之前,要求申请人先放弃外国国籍,但是在中国希望吸引稀缺人才,甚至“有求于”申请人的时候,申请人即使拒绝这一要求或者只是口头承诺“不再保留外国国籍”,中国政府可能仍然希望批准其加入中国国籍。

事实上,在中国移民管理局的官网上可以看到,申请加入中国籍所需的文件中,并没有要求“放弃外国国籍”的证明材料或者书面承诺。在这种情况下,《国籍法》第8条第二款实际上并不构成对申请人的强制性义务要求,而只是赋予中国政府不承认其双重国籍的权力。政府难以采取实际措施取消其“双重国籍”,只能在职权范围内,不承认其外国国籍,比如不接受其外国护照作为旅行证件,也就是中国移民局官网所说的:“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后,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出入境手续按中国公民有关规定办理。”

因此,加入中国国籍并不意味着外国国籍就自动失效了。在入籍后继续保留其外国国籍,不采取措施主动放弃其外国国籍,实践中属于法律空白或者灰色地带。中国政府难以实施处罚,想罚款都没有法律依据。最有力的“武器”就是取消其中国国籍,但如果当事人是稀缺人才,估计中国政府也“舍不得”剥夺其中国国籍,更何况这个国籍原来就是中国政府“邀请”其加入的。打个比方,假设这届冬奥会之后,中国希望谷爱凌继续保留中国国籍(以便参见下一届冬奥会),而谷爱凌又确实不想放弃美国国籍,中国政府也可以继续睁一眼闭一眼,让谷爱凌会美国上大学,“在美国作美国人”,等四年以后再回“中国作中国人”。

只是这样做的结果,可能会损害《国籍法》的严肃性,让人觉得中国法律形同儿戏,中国政府又在搞选择性执法。同时,也会让人广大普通的华人华侨觉得不公平,因为按照《国籍法》的规定,他们一旦选择加入外国国籍,就自动失去了中国国籍,户口和身份证都需要被注销。对于许多和国内密切联系的华人华侨来说,不仅造成诸多不便,而且感觉是被强制切断与祖国的联系。如果因为谷爱凌是稀缺性人才,中国政府就对其网开一面,任由其在“中国是中国人,在美国是美国人”,使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法律成为一句空话,可能会挫伤其他华人华侨为母国效力的积极性。

所以,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是利用这个契机修改《国籍法》,与世界潮流保持一致,承认或者默认双重国籍。这样既能解决谷爱凌面临的法律窘境,又能吸引和便利更多的优秀人才归化入籍,为国效力,还能抚慰广大华人华侨的故国情怀,增强民族凝聚力和自豪感,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